八十年代小娇妻(235)
但谢容笙坚持己见,不计成本也要给他们闺女一场完美无缺的婚礼,夫妻俩对他这极其铺张奢靡的行为, 咋舌归咋舌,内心其实也是受用的。
同为女人的刘春芳更认一个死道理——男人的钱在哪里, 爱就在哪里,谢容笙宁愿把事情变得这样麻烦, 选择最费钱费力又费人的方案,不都是出于对他们闺女的爱?
反正以谢家的财富,十个苏小美也造不完。
最初对谢容笙打闺女主意这件事反应最大的刘春芳,现在也真香了,越来越有丈母娘看女婿的觉悟,对女婿的一切安排接受得又快又好,甚至反过来提醒对方,已经在县里准备好了落脚点,那就早点搬过去吧。
既然决定遵守习俗,那就要彻底一点,婚礼前三天不见面的风俗也安排上。
带着大外甥一起在丈母娘住得特别安逸的谢总:……
没想到他的用心布置,最后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丈母娘也是好意提醒,谢容笙还能稳得住,平时乖巧懂事的小少爷突然得知噩耗,差点就要炸了。
沈小虎当时还在努力接受刚刚跟三岁的苏小胖一起竞争花童却惨遭失败的噩耗。
小少爷吃亏在他不仅年龄超出花童标准,连身高都远超同龄人,苏小美穿着高跟鞋他都能够到她下巴。
试想一下,婚礼进行到关键时刻,他一身西装捧着戒指朝他们走过去——那画面是送戒指还是像去抢婚,就是见仁见智了。
为了避免误会,苏小美使用一票否决权,亲口掐灭了小少爷当花童的梦想。
也因为是她的决定,他再心碎也只能自己消化,最多用那双跟家里小狗学来的无辜下垂眼,可怜巴巴卖萌,希望能磨到她心软,也不曾有丝毫怨言。
结果苏小美铁石心肠不够,刘春芳又及时送上另一重暴击,坚强隐忍的小少爷也免不了破防了,头一次不肯配合大人的行动。
他哪也不去,就要守在小美身边。
刘春芳一口否决,“不行,最多小虎你晚一点回城,但一定要走的,万没有带着你出门子的道理。”
不知道的以为这孩子是她闺女的私生子呢。事关自家名誉,刘女士是半点不肯通融。
沈凛反对无效,最后在他舅的安慰下折中了一下,舅甥俩在兰溪村住到了婚礼婚礼前两天才走,还是磨蹭到天黑才依依不舍上车的。
他们离开的第二天,刘晓荣几人就到了。
苏小美这边始终热闹纷呈。
也因为太热闹,她都没想起要去谢容笙那边看一眼,他们选的落脚点在哪,这两天会有哪些宾客到场,苏小美全都一无所知。
在小伙伴们认真堵门的这段时间,听到楼上楼下、窗户外面,都是关于接亲车队多么豪华、伴郎团长得怎样高大俊俏,苏小美急得抓耳挠腮。
伴郎有多帅,也让她康康啊!
在新娘的迫不及待中,接亲队伍终于利用红包战术成功破门而入。
谢总人逢喜事精神爽,都不需要别人起哄,一上来就展开红包攻势,火力主要集中在伴娘们身上,她们也是第一次当伴娘,就遭遇如此刺激场面,能坚持到现在已经算很讲义气了。
就连留在房间凑热闹的大人小孩,也几乎都捞到了一两个红包。
于是当接亲队鱼贯而入时,大家本来都在嘻嘻哈哈的数红包,场面十分火热,直到抬头看到新郎伴郎的脸,室内一瞬间安静的落针可闻,随后,苏小美听到好几个年轻女孩不小心发出的惊呼声,有些更是红着脸眼神闪烁,不好意思直视他们。
苏小美就不一样了,她落落大方的欣赏,还主动跟其中一个打了个招呼,“秦总,你也是伴郎啊。”
对方也朝她挥了挥手,随意中透着熟稔。
这是苏小美唯一认识的伴郎了,秦总秦珏,四九城里的二代,偏偏不爱从政,只喜欢做生意,他起初是谢容笙的合作伙伴,因为性情相投加上资源置换,慢慢处成朋友了,秦珏甚至来谢家做过几次客,当然苏小美也跟着谢总去过他家,甚至还有幸参加过秦珏爷爷的大寿,看到了好些个历史书上的人物。
当然谢容笙不是孤僻的人,这些年里关系好的能请来家里做客的朋友也不少,只有秦珏成为他伴郎的原因,只能归结于谢总不是小鲜肉了,跟他同龄的、聊得来的,还要地位上能跟他搭上话的人,至少家里小孩都上学了,不符合当伴郎的条件。
能找到秦珏这一个都算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