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心陷阱+番外(124)

作者:刘汽水

匆匆吃完早餐,李言喻接到了一个电话。

“喂您好,这里是邮政快递,您有一份文件需要本人签收,请问人在家吗?”

李言喻微哂,想不起有谁会给自己寄文件,但还是跟周意说了声就开门出去了。

打车回去,走到驿站的时候,就见快递员正站在她家门口,正低头玩着手机。

“你好。”李言喻打招呼。

“你好,”快递员低头看着单子,先报出一串地址,再问,“李言喻本人是吗?需要核对一下您的身份信息。”

李言喻点头,问:“请问寄的是什么文件?”

“法院寄来的,应该是诉讼文件吧。”快递员说着,将文件袋和中性笔一起递过来,“麻烦签个字。”

李言喻应声签字,等人走了,才回过神来撕开文件袋。

囫囵一看,确实是诉讼文件。

准确来说,里头装的,其实是两份文件。

一份是应诉通知书,一份是开庭传票。

简单来说,就是她被人告了,而原告席是王志明。

原告王志明诉称,己方与被告李言喻的母亲系再婚夫妻,彼时被告尚且年幼(14岁),一家人共同生活至被告大学毕业。多年来,原告为抚养被告长大成人,无微不至、含辛茹苦,尽到了父亲的责任。

如今,原告因生意破产,负债高昂,且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困难,而被告从参加工作至今,从未赡养过原告。

《民法典》规定了,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任何原因消除。因此,原告为维护己方的合法权益,要求被告履行赡养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按子女收入的20%-30%的给付标准来确定赡养费。被告现年27岁,过去7年未支付原告赡养费,根据被告的工资收入水平,一年应给付7.5万元作为赡养费,7年共计52.5万元。

被告利用黑恶势力致使原告残疾,丧失了劳动能力,应负主要责任。

……

总而言之,就是王志明以父自居,把李言喻告了,要求她一次性支付赡养费52.5万元。

应诉通知书上罗列了许多条款,告知了相应的诉讼权利义务,并要求她在法定期限十五天内提交答辩状。

将诉状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李言喻胃里翻滚,几欲作呕。上次赵琳说的那些,现在全都对上了。

王志明就像沽涌在阴沟里的蛆,无论耍阴招还是阳招,目的都只有一个,要钱。

很奇怪。

法院要立案、要寄诉讼文件,首先要知道她的地址,明明现在这个住址也是大半年前刚换的,王志明是怎么找到的?

心里油然升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恐惧,将她整个人都攫住。

不论如何,王志明知道她家地址了。

但这些完全来不及深究,她翻着通讯录里的名字,目光定格在“赵州律师”的名片上,然后按下了拨通键。

嘟——

电话很快接通。

“喂,赵律师,我想咨询您一个事儿,您下午两点有时间吗?”

电话那头的女声十分爽朗,“李小姐你好,下午我都方便,您要不直接来律所吧,我这里新到了一批好茶,您赏个脸尝尝?”

挂断电话,李言喻拿着应诉通知书下了楼。

第六十八章

大概是中午的时候,周意收到了李言喻的消息。

她说,【有点急事儿出门了,晚点回来】

周意飞快回了几条消息,然后换了鞋准备去驿站取快递。

今天日头毒辣,到驿站不过三分钟的脚程,就热出了一身汗。

周意盯着取件码,扫视着那一堆码得整整齐齐的快递盒。正眼花缭乱之际,他的视线倏而定住了——

那是一个长条型快递盒,快递单号上赫然写着几个大字“升级款赶猪器防水电辊电压安全不伤猪”,十分引人瞩目。

大概是因为这一串名字实在是有点滑稽,他的视线忍不住多停留了两秒,半天才提取了有用的信息。

赶猪器?

哦,是电棍。

正欲收回视线,一晃眼,他却看到了上面一个眼熟的收件人名字,罗勇。

收件地址正是他家,他不由得心里一紧,拿起来核对了电话号码。

是她的。

这是她买的?

还是罗勇给她买的?

买电棍做什么?

他恍惚想起上次父母来家里吃饭,他瞥见她迅速点掉的那条消息,好像是这个?

收件人写罗勇?

又他妈是这个罗勇。

周意取走自己的快递,将快递盒拆除后扔进垃圾桶,盯着手里一对拳套莫名心神不宁。

拿出手机,点进置顶的对话框,飞快地打下一行字。

【什么时候回来?】

李言喻两分钟后回复了消息:【大概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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