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妻入骨(42)
沈琪瑄冷笑,“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谁叫我如今跟你是主仆呢。”
来呀,互相伤害啊,怕了算我输。
张胜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少爷说的也是很有道理的,原来是老奴拉低了少爷的气质啊,是老奴的错。”
沈琪瑄不想搭理这老家伙了。
张胜也没再去挑衅自家少爷,老老实实地赶自己的马车。
主仆两人坐在马车上,顺着官道继续前行。
如今,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将会在哪里落地生根,人如浮萍,江湖飘泊。
第七章 几重缘分又重逢(1)
薄雾在晨曦中渐渐散去,露出小镇山清水秀的样子。
一大早河畔便有人挑水、浆洗,水边渐渐变得热闹起来。
“听说你们家那边新搬来户人家?”
“嗯,是对主仆。”
“那姑娘真长得那么水灵啊?”有人挑起了话头子,便有人立马跟着八卦起来。
“水灵。”说话的妇人眉飞色舞,“知书达礼,一看就不是小户人家出来的。”
“那怎么只有主仆两个人啊。”
“这年头谁还没个时运不济的时候啊,投亲不遇,便在他乡落地生根了呗。”
“也是怪可怜的。”
“再落魄,也比咱们这些土里刨食儿的人强。”
“倒也是。”
离河不远桃叶巷中一户人家,白墙青瓦,院中养了些花木,如今开得正艳。
穿着短褐,挽着袖子的霜鬓老者正手执利斧在柴房外面劈柴。
木头被劈开的脆响一声接一声,十分有节奏,劈柴人的动作干净俐落,带着力量美。
主屋门打开,白衫青裙的沈琪瑄走出来,看到院中劈柴的张胜,神色有几分无奈,“张叔,不用这么早叫我起床吧。”
张胜回道:“家里柴禾不多了,我得准备些,要不少爷怎么生火烧水做饭。”
他绝不承认自己是故意的,年纪轻轻的,天天睡懒觉,像什么话,尤其还是个姑娘家。
虽然知道沈琪瑄的性别了,可张胜还是喜欢叫她少爷,沈琪瑄也听得很习惯,算是主仆俩的小乐趣。
至于旁人觉得怪,那也跟他们没太大的关系。
沈琪瑄懒得跟对方废话,挽了袖子,系上围裙,往厨房走去。
坐吃山空终非长久之计,主仆两个在江湖上飘了几个月,不久前才在这个小镇安定了下来,买了宅院田产,日后就是名副其实的小地主婆了。
这处宅院挑得也巧,家中有现成的牲口棚,院落算宽敞,有正房有偏厢,住他们主仆两个绰绰有余,日后便是再买几个下人也是够住的。
房子是石头打基,土坯瓦顶,价格也公道,他们简单采买了几样家具便住了进来,然后蚂蚁搬家日后再慢慢添补东西。
灶房升起袅曼炊烟,慢慢有葱花饼的香味飘散满院。
对自家少爷竟然会下厨,一开始张胜其实挺惊诧的,后来想想,好像又没什么好惊讶的了。
进得厨房,出得厅堂,对聪颖不凡的少爷是事儿吗?
那当然不是啊。
院子里有石桌,饭好了,主仆两个就坐在石桌边一起吃。
粟米粥,葱花饼,外加一个拍黄瓜,一碟酱菜,简单、朴实、管饱。
沈琪瑄因为吃得少,向来撂筷子比较早,张胜饭量虽大,但吃得快,倒不是太拉长用餐时间。
“少爷,我打听了,今儿镇外青阳山下有庙会,去逛逛不?”不等他家那懒骨头娇少爷拒绝,张胜跟着又说:“多走动走动对身体好。”
“行吧。”沈琪瑄不是很情愿地点了头,然后收拾了碗筷去洗涮。
家里缸里的水几乎总是满的,就算一时少了,只要老仆有空,很快就会把水挑满,跟有强迫症似的。
果然,等她收拾好厨房,他们离家之前,家里的水缸就又都满了。
行吧,也算是个好习惯。
出门嘛,男装到底更方便些,所以沈琪瑄又换上儒衫变成了一个眉目清俊的俏书生,张胜套好马车,拉上自家主子慢悠悠地往镇外晃。
青阳山是这里远近驰名的地方,山上有寺庙,有道观,还有庵堂,挺齐全。
观名青阳观,在半山腰,占地规模不算小;寺名青阳寺,在山顶,较青阳观规模要小些;庵名青阳庵,位于青阳观和青阳寺之间,是三者之中规模最小的。
但三家香火都不错,每逢初一、十五山下都会有庙会,附近的百姓会来赶庙会,通常都会很热闹,今天也不例外。
沈琪瑄主仆两个出门的时候就不早了,路上走得又慢,到青阳山下庙会集市时差不多都要到饭点了。
张胜甚至觉得少爷就是掐着饭点来的。
这边因为经常有庙会,山下也是有酒楼、茶楼和客栈的,平时亦不会缺少客源,好多来上香的香客便经常会光顾落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