蚀骨美人(91)

作者:夜雨行舟

“然而吃下了小红帽的大灰狼最后依然被猎人所击毙,而当初的凶手并不知道,二十年多年的时间,不但能够将证据掩埋消弥,却也可以让科技更新迭代,让过往的错漏被纠察出,让被掩埋的真相重新浮现。”

这时候大堂钟声敲响。

与此同时传来的,还有越来越近的、嘹亮的警笛声。

一行穿着笔挺的警察从门外走了进来,迅速将大堂里的嘉宾围了起来。

谢眠将手中纸牌握紧,那两张纸牌就消失在他手中。

他微微笑道。

“周警官,又见面了。”

第39章 言笑间

【??????】

【我没看错吧, 正拍着综艺节目呢,为什么连警察都出动了???】

【我认得他们的制服!他们是S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的,近些年来破获了非常多悬疑大案, 非常了不起, S市本地人还送了他们一个代号, 叫做‘飞鹰’。】

【刑警们为了避免打草惊蛇, 一般都是掌握有确切证据才会出动的——所以说, 谢眠真的指出了凶手吗!!!二十多年的案子就要破了?】

十多名刑警将大堂整个包围封锁,周翡林走在最前方。

他是负责这起案件的刑侦总队队长, 长相端肃俊美, 听到谢眠的招呼,就向谢眠点了点头。

随后他就身后几名刑警走向了沙发, 目标正是简宁所在的方位。

坐在沙发上的简宁插在衣兜里面的手已经僵硬。

他看着越走越近的几名刑警, 勉强维持住脸上表情,温声开口道。

“几位警察同志,请问有什么事情吗?”

周翡林没有说话, 只是扬了扬手, 几名身形高大的刑警就迅速将简宁包围住。

其中有一个刑警拿出了手铐,要给简宁戴上。

简宁面色已经彻底变了。他沉声喝道:“警察同志,根据法律的规定, 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你们没有权利对一个守法公民进行逮捕。我可以状告你们滥用职权!”

周翡林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道:“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对于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先行进行刑事拘留。”

“嫌疑人简宁, 今天早上, 我们在你的诊所办公室内发现了二十年前奈亚碎尸案受害者季初晨的眼球, 判定你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在依法对你进行刑事拘留。”

【什么???警察在简宁的办公室里发现了季初晨的眼球!!!所以说简宁真的是二十年前案子的凶手?】

【完全不敢置信,简宁在节目里一直都是一副温和好脾气的样子,怎么会是当年那个杀人碎尸的变态???】

【我现在还没有回过神,简宁不是在参加这次节目之前,从来都没有到过奈亚酒店吗?那他究竟是怎么作案的?而且凶手是异食癖,和心理医生完全够不上关联啊!】

【srds。既然刑警都已经认定简宁是重大犯罪嫌疑人了,那就证明之前谢眠的猜测就是对的,之前还在嘲讽的人呢?脸疼不疼啊?】

弹幕里某些人尴尬地沉默片刻,有人跳出来道。

【对于谢眠刚才的推测不予置评,他叙述的时候主观因素太多了,真的好像就只是在讲故事而已,没有一点证据逻辑。我猜他只是因为找到了季初晨遗留的那封信,所以和刑侦大队的人有了交集,得到了一些有关于嫌疑人的消息,然后就迫不及待在节目里说出来博眼球了——可他这么着急,难道就不怕简宁心生警惕,刑警还没有来的时候就逃跑了吗?那时候锅他来背?】

【觉得案件侦破和谢眠关系不大加一。】

面对着周翡林的说法,简宁脸色变幻,插在衣兜里的拳头攥紧。

如果昨天他没有莫名其妙睡在这里,季初晨的眼球早就已经被他处理了。

而且昨天怪事刚出,今天就有了警察上门,就好像冥冥之间,自有因果报应——

肩头上的酸痛似乎越发剧烈,简宁警告自己不能再想,沉声道:“警察同志,诊所办公室是我私人领域,你们没有向我出示过搜查令,已经算是侵权。我并不了解为什么会有眼球我办公室中出现,也不承认你们非法搜集所搜索出的所谓证据。”

周翡林处理刑事案件多年,见过许多心理素质过硬的嫌疑人,但是像简宁一样敢回来案发场地参加节目,被警方搜出证据还在理智为自己狡辩的,确实少见。

他道:“搜查令是我们已经通过合法手续申请,并且在此之前,已经有证据证明你与本案有关。”

周翡林将携带的掌上电脑打开,放在一旁桌面上,一个全息3D影像显现在众人面前。

将影像调出之后,他没有立刻说明,而是转头看向站在一旁的谢眠,道:“关于这一部分的关键证据,是谢眠先生这几天尽全力协助我方调查得出的,我认为可以交由谢眠先生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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