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开挖掘机你还会爱我吗(7)
在好友面前,不需要掩饰。林蔚叹了口气,“我今天相亲遇到了严辞。”
赵蓝知道严辞是林蔚喜欢多年人,闻言奇怪地看了她一眼,“相亲对象是严辞不是挺好?挺狗血的啊,相亲对象是当年初恋,然后开始一段虐恋情深,最后在一起,小说里都这样写。你要当这虐文女主吗?”
林蔚:“……”
请注意你的霸总人设好吗?她就不该拉着她看狗血小说。
她把事情简单地和赵蓝说了一遍。赵蓝默默喝了一会汤,似是在沉思,她抬起眼,“和我说说严辞这个人?”
林蔚和严辞的过往她不清楚,只是知道林蔚曾经非常喜欢过这个人。
林蔚放下汤匙,眼神掠过摆在窗边的绿萝,落到窗外的万家灯火里,融了进去。
第4章 洗碗
林蔚对严辞的喜欢,说好听点,是一见钟情,说直白点,是见色起意。
高中学生,年纪轻,看人第一眼永远是外貌。彼时,林蔚刚转学到虚里市一中。高二上学期,文理分科。林蔚理科差得如同用绳拎豆腐,可她偏要念理科。
她在和她爸赌气。
林蔚爸妈的婚姻,一开始便不对等,跟琴瑟和鸣丝毫不沾边。林蔚妈妈正经大学生毕业,林爸初中辍学,在工地上摸爬打滚赚辛苦钱。一个是山窝里飞出的金凤凰,一个是山窝里的原住民,两人八竿子打不着。但山窝里太穷了,林妈一家砸锅卖铁地供养出了林妈,好不容易毕业了,正能反哺家里的时候,林妈的父亲得了重病,无钱医治。
初初毕业的林妈根本没钱,更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父亲病死。于是,林妈嫁给了林爸,拿着彩礼钱给自己的父亲交了住院费。
林妈留在了山窝里,林爸却靠着一点小聪明,在工地上混得如鱼得水,走出了山窝,飞黄腾达。
男人有钱便变坏,林爸在外面有了别人。
林妈丝毫不在意,靠着一双巧手,开起了糕点店,用心教养林蔚。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林妈车祸去世。
林蔚自小性子便野,林妈不在意林爸有别人,林蔚在意。林妈去世后,林爸要接她去虚里市,她死活不愿意。直到林家大伯一家也搬到了虚里市,林蔚才不得不跟着到了林爸身边。
林蔚处处和林爸对着干,她爸让她念文科,说女孩子家家,多读读诗词养养她的性子,以后念个师范大学,出来当老师也挺好。
偏科偏得严重的林蔚本来要念文科,听了林爸的话,立即起了反骨,死活要念理科。
人生总是有意思得很,林蔚念了理科,成了一名不折不扣的学渣,但遇见了严辞。
高中的严辞,学霸,校草。放在哪里,都是招同龄小女生喜欢的那个。林蔚见到第一眼就喜欢,少年偏瘦的身形,若清隽修竹,骨节分明的手执着书卷,神色淡漠地看着书。有窗外的阳光透进来,落在他的身上,将他与周围恍然隔了开去,自有他的一个小世界。
林蔚看着,便想走进他的小世界里去。
为此,她做了许多努力,没脸没皮得很。
同学两年,林蔚喜欢了严辞两年。当时,她的损友孙城武就打击她,说学渣和学霸是不可能在一起的,隔着书本里的知识堆砌起的城墙,攀爬不过去。
事实证明,孙城武说得对。
林蔚后来仔细想过,当年她对严辞喜欢的轻率,可以说是年轻,若是如今的她,嗯,应该也会喜欢的,——她现在看人第一眼也是外貌。
爱美是人的天性,得不到,看看也养眼啊,她就是这么肤浅。
林蔚啃了块排骨,炖得烂烂的,一咬便骨肉分离,是她喜欢的。她三两句给自己那几年的喜欢下了定义:“就是一场爱而不得的暗恋,说是初恋都勉强,毕竟只有我自己喜欢。不过,他长得是真好看,就算他不喜欢我,这也是不能否认的事实。”
赵蓝理性分析:“他说他眼瞎,林蔚,你别故意忽略这点。这不是说明他喜欢你?不然呢?”
听林蔚描述的严辞性格,解围也不该用这样的方式。
林蔚想了想:“日行一善?”
说完,她自己笑起来,“我不会因为这些似是而非的错觉,妄想严辞真的喜欢我。年纪大了,没那么多心思放在上面。而且,我去国外念书的时候,我就决定放弃严辞,以后绝不会再对他主动做什么。”
赵蓝冷静地说:“眼瞎是他说的,我若是你,就咬着这句话不放,让他说明白。”
林蔚耸耸肩:“说明白不喜欢我?”
“都过去了。”
快十年了,少年青涩的感情,早随着时间散了。就算是深情笃意的夫妻,七年之痒都能劳燕分飞,何况是孤单一人的单相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