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她携十亿嫁妆风光二嫁(211)

作者: 曾紫若

这样也可以?

唐离忍俊不禁:

“说不定你昨天排队买板栗的时候就见到过她。”

说完,唐离突然愣住了。

“所以你昨天跟你哥哥出现在商场,是为了去寻找这个作者的踪迹?”

难道真的是巧合?

宋北遇纠正:

“嫂嫂,我又不是变态,我只是想走一走作者走过的路,她在书里写到过,只要每天清晨还能睁开眼,呼吸得进空气,感受得了阳光,聆听得到这个世界的声音,那么,人生在世,便有了活着的意义,至于还能不能见到第二天的太阳,能活多久,又有何妨?”

其实,那只是她在独守空房时产生一点小埋怨之后的自我疏导。

没想到会被人铭记在心。

唐离不知道该怎么接他的话,好在宋北野和云溪端着两盘切好的西瓜出来,笑着问道:

“你们俩聊什么呢?”

宋北遇起身,很礼貌的去帮云溪接盘子:“我们在聊一个写书的作者。”

“哦,是哪个作者,说来听听,看看我认不认识?”

云溪落座,一副时刻准备吃瓜的样子。

唐离微微起身,给宋北遇拿了一块西瓜:

“弟弟来,吃瓜。”

宋北遇却对这个话题意犹未尽,又跟云溪聊了起来:

“她叫棠梨伴雨,我很喜欢她的书,姐姐,你看过吗?”

云溪一听,也来兴趣了:

“我在等她的书改编的影视剧,对了,我还听说,他们网站今年的作者年会在潭州举行,这事你肯定不知道吧?”

得咧。

又要强行吃自己的瓜了。

唐离尴尬中带着一丝丝很无奈的微笑,她好像忘记告诉云溪这件事了。..Com

见他们俩聊的火热,宋北野也开始跟唐离找话题:

“唐小姐也喜欢这个作者吗?”

呃...

喜欢。

当然喜欢。

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不喜欢的话,那还能指望她去热爱整个世界么?

唐离心虚的端起果汁,喝了一口后,点点头。

“那你有兴趣去参加这个盛会吗?我刚好拿了几张票,正愁找不到人陪他去,唐小姐要是愿意的话,可以一起。”

怕她拒绝,宋北野还特意强调:

“老板娘看起来也很感兴趣。”

唐离婉拒:

“多谢宋先生好意,希望你们在潭州玩的愉快。”

嗯。

话题终结者。

宋北野低头笑了笑:“唐小姐对所有人都这么有距离感吗?”

这是距离感吗?

唐离直言:

“这是界限,在我所认知的世界里,已婚是一道栅栏,任何想从这里跃过某一段人生旅程的人,都应该绕路,毕竟,栅栏内的风景再美,也不能与人共享。”

忠诚,是最基本的底线。

对伴侣,对自己。

宋北野表示歉意:

“我以为,喜欢一个人,并不触犯道德,山花万万朵,朵朵有人寻。”

他这是在偷换概念。

甚至有些强词夺理。

很好,唐离最喜欢跟人掰扯这些不起眼的大道理了。

她往椅子后微微一靠,换了个最舒服的姿势,开始怼人:

“喜欢一个人,确实不触犯道德,但当你明知喜欢的人有主,却还宣之于口的时候,你的喜欢,就已经变成了一种侮辱。”

“侮辱?唐小姐说的未免严重了些。”

这两个字,帽子扣的有点大。

宋北野还是头一回见到这么较真又丝毫不给人留情面的姑娘。

向来被人倾慕的他,还是第一次对一个姑娘这么感兴趣。

当然,也仅限于感兴趣。

男人的征服欲,往往只在自己得不到的猎物身上,才能展现的淋漓尽致。

“严重吗?”唐离反问。

“宋先生明知道我已经嫁人,却当着我先生的面毫不顾忌的表露你的喜欢,甚至在我先生不在的时候,三翻四次的纠缠于我,我认为,宋先生不止侮辱了我家先生,也侮辱了我,更侮辱了你自己。”

“更何况,你的喜欢,就是一种挑衅,极其的不礼貌,不道德。”

听着不太对劲。

云溪立刻终止跟宋北遇的聊天,赶紧过来圆场:

“实在不好意思啊,孕妇一般脾气都很大。”

一旁的宋北遇盯着唐离的腹部看了好几秒后,附和道:

“哥,你这样确实不礼貌,也不道德。”

随即,他向唐离道歉:

“姐姐,对不起,我以为你是我哥喜欢的女孩儿,没想到你已经结婚有身孕了,我还叫你嫂嫂,实在抱歉,是我唐突了。”

“不过,叫都叫了,要不然,我去认你老公做哥哥?”

唐离被他一秒逗笑。

还没开口说好呢,身旁的椅子上便多了个人,腰间也多出一只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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