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三少他宠妻入骨(115)
它叫了一声:“嗷呜~”
顾萧没搭理,往外走。
“嗷呜~”招财又叫了一声,埋着头,一双眼睛大大圆圆的,水汪汪的。
顾萧停下,看向它:“饿了?”
招财依然埋着头,眼珠里却盯着客厅里电视柜旁边的狗粮,哈喇子在往下掉。
顾萧走过去,从装狗粮的袋子里舀了两大碗狗粮出来,倒在它的盆里。
招财嗅到香味,起身跑了过来,却没有吃。
“嗷呜~嗷呜~”
它伸出爪子,扒了扒面前的一个空碗,那个碗是它用来喝水的,每次苏遇鲤喂它的时候,都会给它冲一碗羊奶。
顾萧没什么耐心了,问:“要喝水?”
招财继续扒它面前的空碗。
顾萧又转身去了厨房,看了一眼,厨房里也没什么水,他打开冰箱,看见冰箱里有一瓶牛奶,就拿了出来,倒在招财面前的空碗里。
他用脚把碗推到它面前,语气很不耐烦:“快吃!”
招财被他的声音吓着了,立马就乖乖过去吃狗粮了。
顾萧忍着,他告诉自己,它是鲤鲤的狗,他要善待它。
如果它被饿坏了,鲤鲤肯定会心疼。
顾萧回家洗了个澡,又来了苏遇鲤的床边,他就在旁边坐着,安静的看着她。
她的睫毛很长,眼睛闭着的时候,既乖巧又迷人,比窗外的月光还要迷人。
他替她拉了窗帘,留了一道缝隙,外边的月光从缝里中漏了进来,打在顾萧手里,紧紧握着的日记本上。
“鲤鲤。”
他知道她听不见,还是想告诉她。
“我真的,很喜欢你,是一辈子都不想分开的那种喜欢。”
“谢谢你,答应跟我在一起。”
“也谢谢你,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我。”
他拨弄着她的长发,替她一缕一缕整理好,把她的手机拿过来放在床头柜上,把她的拖鞋也摆好放在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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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九点,丁米拉按照白天电话里的约定,到了“夜色”酒吧。
“夜色”是个清吧,舞厅里,没有铿锵有力的摇滚,只有一个乐队在舞台中央演唱着小众的民谣,舒缓轻柔。
伴着一阵“叮叮铃铃”的声音,有人触到了酒吧门口悬挂的风铃,风铃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一个穿着长款风衣、戴着圆礼帽的女人走到丁米拉面前的座位坐下,她把手提包放在旁边的位子上,看着对面的人,目光凌厉。
她开门见山:“有话直说吧。”
丁米拉晃了晃她手上的酒杯,里面是低度酒精的鸡尾酒,她不疾不徐的说:“有个好消息,我们俩有共同的敌人了。”
对面的女人坐姿端正,把圆礼帽摘下来,放在手提包上,一张精致的脸,在酒吧暗淡的灯光下,显得分外妖娆。
是饶绮之。
她冷笑:“我跟你不是一路人,哪会有什么共同的敌人?”
饶绮之跟丁米拉是高中同学,原本是关系还不错的闺蜜,后来因为成绩的事情,两个人的关系开始变得很僵,最后,饶绮之在家里的安排下,攻读了工商管理,而丁米拉,则上了艺校。
大学毕业后,两人又开始有了联系。
只是,现在的饶绮之,已经是檀城制药巨头的总裁了,而丁米拉,却还是在娱乐圈跑龙套的十八线小演员。
怎么说两人的关系呢?算的上是相爱相杀吧。
“那可不一定,”丁米拉也笑了,拿出手机,打开了相册,点开一张相片,放在桌上,推到饶绮之面前:“这个人认识吧?”
即便光线很暗,但饶绮之还是一眼就认出了相片上的人,因为相片的那个人,不管在哪里,都自带着高光。
察觉到饶绮之面上的神色略显紧绷,丁米拉就知道,她猜对了。
她前不久无意中发现了饶绮之在查相片上的这个男人,她命令他们:“无论如何,一定要查到他的资料。”
她原以为,饶绮之当惯了上流社会的无欲无求的名媛,却没想到,她原也是凡尘中人,也会有想要得到的男人。
丁米拉指着相片上的女人:“这个女人,叫苏遇鲤,前两天跟我一起上过直播。看相片,她跟这个男人的关系,应该不简单吧?我可是亲眼见到,今天一大早,他亲自把她送到片场来。”
饶绮之看的很清楚,丁米拉相片上的画面,苏遇鲤是从顾萧副驾驶的位置下来的。
就在不久前,他明明说过,那个座位不载人。
原来,不是不载人,是不载除了那个女人之外的人。
饶绮之忽然冷冷的笑了,身子往后靠,让脸上尽量无波无澜:“说说吧,你想干什么?”
丁米拉平铺直叙,不再绕弯子了:“我知道饶氏明年会投资拍一部医疗剧,你把女主角给我,我帮你拆散他们,你继续当你的名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