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红(出书版)(41)
颜子乐白了她一眼,把座椅后背调整到更舒服的程度,说:“我就是说,许子夏是我同母异父的哥哥。”
“哦。”苏丸久恍然大悟,说,“原来是这样,你妈妈离过婚。”
“嗯。”颜子乐说,“算了,说不清楚。”
第14章
许明明像个男孩的名字。当林立夏第一次听见时,以为是队里来了个男生。他走到村口去接她,等了老半天也不见有人来,急得不行,飞快跑回生产队,推开公社书记的门就大叫道:“不好,许明明做了逃兵。”书记端着盅盖上印有桃形的“忠”字的知青茶盅,手往一边指,说:“看你接的什么人,人都坐这儿了。”林立夏一看,在书记的旁边坐着一个人,嘴里叼着几根钢别子,手指梳着头发,把头发冲天扎得老高,又一根一根地把钢别子别在耳朵边的碎发上,动作慢条斯理不紧不慢的,是一种见过世面的从容。他望着她傻呵呵地说:“哦,原来是个女人,怪不得错过了。”
许明明是这个队里最漂亮的,独树一帜,梳着冲天的“独茅根”,走齐鲁来大步大步的,人看起来倍儿精神。她被安排在一个老农的家里,分得一间小偏房,她把房间收拾得跟城里一样,在玻璃都破了一大半的窗户上挂起打了一圈荷叶边的粉色格子布窗帘,处处都是从十里洋场带来的散发着花露水香味的品格和格调。人人都想要来巴结她,不为什么,只为和她待在一起有档次。她是上海来的,这个队里上海来的没一两个,她时常跟他们说上海话,大家觉得特好听,嗲声嗲气咿咿呀呀的,可有意思,其实她是在骂人,骂这里的环境像狗屎。三年前,她可是当春游一样迫不及待地下了乡,结果,一切都不是她所想。她写了好多信回家,求母亲提前退休,让她顶替回去,但她母亲实在太年轻,没有那么年轻就退休的道理。久而久之地,她也就习惯了,或是认命了,只不过三天两头就往家里跑,一跑回去就装病不肯再下去,队里没办法,只得把她调到更远的地方,看她往哪里跑。她现在被调来这里,比她以前待的地方条件更差,她欲哭无泪,倒也不再自艾自怜,人总能在艰苦的环境下创造奇迹。她也是,只不过没把创造孩子当奇迹。
林立夏爱来找许明明聊天,许明明可不待见他,她是顶记仇的一个人,他说她是逃兵,她可一辈子记住了。林立夏这人笨,看不来脸色,许明明好几次拿扫帚扫地扫到他的面前,他也只是往后退,一退再退,最后退到门外,等她地扫完了,又拍拍衣服上沾染的灰尘说说笑笑地走进来,像个没事人。也许他是在装笨,据说他上初中那会儿,连续三年考第一,往往越聪明的人,表面上越是愚笨。她在心里提防着他,其实完全没有必要。他是真喜欢她,只想能够多看她,可不知什么时候她又会被调走,如同意外捡来的钱财,心里总不踏实。有一天,许明明从厕所里出来,见林立夏坐在天井里读报纸,她翻了一个白眼,说:“你怎么来了?”他抬起头,把报纸抖抖合上,说:“今天场部放电影,一起去。”许明明把手背在背后,手里捏着一团草纸,说:“你先走,我随后就去。”林立夏说:“我等你吧,路上有个伴,好几里路呢。”许明明说:“我要把饭温上,你先走。”林立夏执拗地说: “我帮你吧。”许明明有些央求他的语气,说:“你先走吧,我还有点事。”林立夏不太识趣,径直走过来,说:“我帮你温饭,你先去洗把脸吧,干了一天活,脸都花了。”许明明听得怒火中烧,大叫道:“你怎么听不懂人话,死皮赖脸的乡下待久了是不是?” 林立夏愣在原地,他没料到她会说出这么恶毒的话,转身把报纸搁到板凳上,默默地跨出门去。许明明见林立夏离开才松了口气,赶紧把手里攥着的草纸塞进灶台里,免得被同屋的老农看见,那是些带经血的纸,老农若是见了,不但尴尬,还会大骂道:“我的祖宗啊,见了女人血,三年不转运,晦气死啰。”
那晚的电影是《红灯记》,许明明看了无数遍,所以,她嗑瓜子嗑得比看电影起劲。她的眼睛不老实,左右到处瞟,她是在找林立夏。她想着待电影完了,就快步走到他的前面去,他肯定会叫住她,要求与她同行,像以往任何一次一样。她会屈尊将贵地假装很荣幸,跟他笑眯眯地说些有的没的。她自觉今日说的话有些重,想要挽回一点局面。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其实很在乎林立夏,她第一眼见到这个穿海魂衫的少年便觉得可亲,因为上海的知情都流行穿海魂衫,见到他,好像又见到以往的伙伴们。电影到一半,许明明摸索着去上厕所,才发现林立夏坐在最后一排,和旁边的女知青聊得正酣,她突然觉得再没有必要去找他。他也许根本就不在乎那几句重话。回去的路上,刚巧林立夏与她走的同一条路,她大摇大摆地从他身边走过去,他也没叫她,她佯装回头找人,他只顾着和同伴说话,看也没看她一眼。她从包里摸出最后一颗瓜子,送到嘴里嗑得一声响,把瓜子壳“呸”地吐到地上,林立夏手抄在裤包里,就走到她的前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