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的雌虫有点叛逆[虫族](4)

作者:红朽

再睁眼,是到了洛非尔的下午饭时间,机器管家已经打点好了一切,叫他起来用餐。

这也是机器管家设定好的程序,凡事以雄虫的身体健康为优先,风雨无阻,不会考虑雄虫是否在休息。

洛非尔吃饭一向口味不好,今天也不例外,吃了大概餐盘里面的三分之一,就被从角落里面传来的动静吸引了注意力。

雅赫斯已经换上了合身的衣服,机器管家给他做的饭虽然不及洛非尔的精致营养,但是分量很足,很大的一盘。

餐具就摆在他的旁边,他却不用,偏要用手抓,坐在地上,把盘子抱在腿上,狼吞虎咽地好像在和谁抢一样。

这吃相也太难看了,怎么跟抢食的犬兽一样。

洛非尔真切地有了需要教育低等智慧宠物的感觉,这种仪态还不如一些雄虫养的犬兽优雅。

本就长得不好看,还举止粗鲁。

洛非尔只会觉得雅赫斯行为举止十分难看,不会考虑到雅赫斯的生长环境,如果不把到手的食物快点吃光的话,说不定真的会有虫来抢。

成年的雌虫基本不会这样做,但是同样生活在贫民窟的幼雌们,还没学会跑,就已经知道了什么是竞争。

抢食物不一定是因为饿,也是为了压缩同类的生存空间。

洛非尔一直觉得雅赫斯这个名字和他的小宠物不怎么搭配,现在他突然知道应该叫他什么了。

犬兽还有另一个别称为“狗”。

洛非尔把雅赫斯捡回来,当然不是为了屋子的角落里多个不好看的盆栽,虽然不至于真的当个随意打骂的出气筒,但雅赫斯的确是给他解闷的小宠物,和犬兽也差不多。

“小狗,过来。”

雅赫斯吃东西的动作停了一下,不确定地抬头看洛非尔,才反应过来确实在叫他。

他现在已经半饱,比起平时已经算吃得多了,所以也没怎么留念,把碗一放,脏兮兮的嘴用同样沾着污渍的手背一擦,就跑了过去。

雅赫斯站道了洛非尔的面前和他大眼瞪小眼,等着雄虫的吩咐。

机器管家提醒道:“雅赫斯,不可以无礼地直视着家主。”

雅赫斯后知后觉,回想起第一次见面时,洛非尔曾呵斥过雌虫,这才弯下了膝盖,在洛非尔面前还算恭顺地跪下。

这需要教的实在是多,差不多可以回炉重造了,不过洛非尔很闲,他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洛非尔道:“以后,你要叫我家主。”

雅赫斯点头。

洛非尔纠正道:“我和你说话的时候,你要先回答‘是,家主’,不要不吭声。”

雅赫斯又准备点头,点到一半他反应过来,有些木讷地道:“……是,家、主。”

洛非尔勉强满意:“这个家里面的规矩,我只说一遍,你给我记清楚了,犯错了,就会有惩罚,知道吗?”

“是,家、主。”

“吃饭的时候不允许发出声音,要用餐具,速度不能太快,也不能撒出来。”

“不能用自己的手擦嘴。”

“每天都必须要洗澡,换衣服,保持整洁。”

“一会儿我会让机器管家给你送日常用品来,自己去挑个房间住下,这里空房间很多。”

“你的房间必须要自己打扫干净,不要让我看到你的东西出现在外面。”

……

洛非尔想起一点说一点,他也不管雅赫斯是不是都听明白了,记住了,断断续续地说了很多。

最后洛非尔觉得雅赫斯连话都说不清楚,恐怕大字不识几个,但还是问了一句:“你识字吗?”

“家主,我……不会。”

意料之中,识字可是基本中的基本,洛非尔要教的东西又多了一样,他还有些兴致勃勃。

洛非尔让雅赫斯去把他刚才吃饭满是油渍的手洗干净,然后吩咐机器管家去取本书来,准备好纸笔和一根硬中带软的细长棍子,是打虫最疼的那一种。

这种棍子称为训导鞭,一般用于雄虫恶趣味的房事当中。

洛非尔考虑到雅赫斯是个比他所知的幼雌都要笨得多的虫,他信奉疼痛能让效率翻倍的道理,觉得可以适当地加些辅助。

等雅赫斯洗完了手回来,他们的下午餐已经被机器管家收拾掉了。

雅赫斯继续跪在洛非尔脚边,洛非尔开始了第一次对小宠物的训练,也可说是教育。

只是洛非尔教虫的方式相当随意,且没有师德。

他就指着书页开始念,念完了一页之后问雅赫斯记住了多少。

雅赫斯眼睛定在书页上的神秘符号上,他努力地想要找出和自己有缘的那个,只是很可惜,一个都没有。

“都……不。”

这才第一遍,洛非尔有耐心,不过有必要改一下雅赫斯说话“节俭”的习惯:“跟着我念,‘回家主,都不认识’。”

“家主,都不……认……”

不,家主认识,不认识的是你这个笨蛋,洛非尔又重复道:“再来一次,‘回家主,都不认识’。”

“回、家主,都不……认识。”

“很好,连起来顺畅地说一遍。”

雅赫斯的声音是幼雌少有的低哑,好像受过什么创伤,每一个从他嘴里蹦出来的字都颇具重量,十分的努力认真,只是一开口,又是残缺不全:“回、主,不……认。”

话一说完,雅赫斯也知道自己犯错了,跪着的背都弯了一些,想把自己的存在缩小,下意识想用这种方式减少了可能受到的伤害。

洛非尔都有点怀疑这幼雌是不是故意的了,不然怎么几个字教了好几遍都说不清楚。

“把手伸出来。”

雅赫斯听话地把两只手抬起平举,值得庆幸的是他好歹能听懂别虫说的话。

洛非尔毫不留情地拿起训导鞭打了一下雅赫斯的手心,白白的小手上面立刻出现了一条有些肿起的红痕。

雅赫斯疼地身体一颤,他没想到那么一条小木棍,竟然比他被雌虫踹一脚都疼,但是他仍然平举着双手,没有想避开的意思。

那条鞭痕也在几个呼吸间就消失不见了,疼痛却是绵延的。

好在洛非尔也没纠结于这四个字,他又开始给雅赫斯念书。

在洛非尔同一张书页念了两遍,耐心快要耗尽的时候,雅赫斯终于犹犹豫豫地指着书页里面的字,认了五个,其中有三个字正确。

洛非尔产生了疑惑,他想起了自己的雌弟,他当然没有参与过他雌弟的教育,不过在他的印象当中,雌虫认字明明是一次就会的。

于是在雅赫斯捧着书犹犹豫豫努力寻找的时候,他半途拿终端联系上了雌弟,问他第一次认字的时候学会了多少个。

得到的回答是,教官教的全都记住了,大概有六百个左右。

洛非尔看着雅赫斯的眼神逐渐犀利。

被这样看着,雅赫斯额头上已经开始冒汗了,他终于下定了决定,指着一个字读道:“光……”

很遗憾,这个字也读错了,洛非尔拿起训导鞭,这次打了他的手心两下。

想了想,洛非尔拿起纸,在上面写了一个“汪”字,是犬兽的叫声。

洛非尔把汪字摆到雅赫斯的面前:“这个字读,汪。”

只有一个音节这就好多了,雅赫斯跟着学道:“汪。”

“不错。”洛非尔随口夸赞了一句,雅赫斯终于把紧绷的身体放松了一点。

如果把雅赫斯看成虫族,会让洛非尔觉得很不合常理,但是一想到雅赫斯其实是犬兽的话,一切都说得通了。

至于有没有可能是洛非尔的教导方式有问题?

那必然不可能。

想要在爱里希家族生存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记住,家主永远是对的。

第4章 有趣,敢忤逆我?

洛非尔说要把雅赫斯当成出气筒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也没有让雅赫斯做任何事,甚至还亲自教导他很多以前从来没有注意过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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