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糊咖爱豆今天掉马了吗+番外(20)

作者:溪南有竹

“假不假。”

“戴浩生!”

“大好的早上别生气别生气,他阴阳怪气成精了,赶紧去训练吧。”洛炀按着唐樘的肩膀转了个方向,把他推了出去。

“你说谁阴阳怪气成精了?”

一回头,戴浩生黑着脸盯着他,洛炀一点没被黑脸吓到,反而笑眯眯道:“不知道,你觉得是谁呢?队长。”

戴浩生脸色变了又变说不出话来,甩手进了训练室。

《镜中水月》是一首具有华国传统元素的歌,中西融合,曾经风靡了好一段时间,也拿过不少音乐大奖,若是唱好了,再搭配好舞美,会是一场视听盛宴。

这也让洛炀压力倍增。时近中午,别人都渐渐开始休息,声乐老师也离开了,洛炀却还在角落一遍又一遍的听着原曲唱。

“这个调不是这样的。”

洛炀抬眼,戴浩生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他前面了,正皱着眉看他,洛炀摘下耳机:“那是怎么唱的?”洛炀有自知之明,他唱歌就是不怎么样,戴浩生虽然阴阳怪气了点,但他现在是队长,不会在这种事情上挑刺。

戴浩生唱了一遍,手在空中随着音调上下比划着。“听清楚了吗?”

洛炀点了点头,跟着唱了一遍。

戴浩生的臭脸舒展了一些,他听《Never Cry》组的人说洛炀是声乐黑洞,现在看起来也还好嘛。

戴浩生本来就是因为路过听到洛炀跑调的声音停下来的,现在把调子掰回来后就毫无留恋的离开了。洛炀也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不省心。

然而戴浩生的这个想法只持续到几分钟后,在他再次路过洛炀的时候,再次听到洛炀不在调上的声音,声音虽不在调上,表情却很严肃,戴着耳机十分沉浸,显然是跑掉而不自察,但那认真的表情又让人不忍打断。

行吧,果然还是不省心的。戴队长认了。

·

戴浩生是个尽职尽责的队长,声乐老师只有早上来上课,别的时间都是选手们自己消化,戴队长便十分操心的当起了洛炀的隐形的一对一声乐老师。

在面对专业领域的时候,戴浩生是十分认真的,不带任何个人主观态度,都不阴阳怪气了,在他的指导下洛炀这首歌梳理得很快。

洛炀发现戴浩生还是能好好说话的,只是对他不能好好说话而已。洛炀秉持着有疑问就要提出疑问的原则,在休息间隙中直接道:“队长,你为什么总对我和唐樘阴阳怪气的?”

“谁阴阳怪气了?”戴浩生下意识反驳,又紧接着道,“我哪里对唐樘阴阳怪气了,我明明只针对你!”

戴浩生反应过来自己中了套路,瞪向洛炀,洛炀无辜地眨了眨眼。看来戴浩生也就业务水平高,智商好像不怎么高。

“你是不是喜欢唐樘?”

“你别乱说!”戴浩生惊得睁大了眼睛,下意识捂住洛炀的收音麦,四处张望看摄像头有没有拍下来,“摄像头都看着,你别乱说话。”

“你不喜欢他?唐樘性格好,待人真诚,这里有谁不喜欢他?”洛炀一脸无辜。

这次不用洛炀觉得他蠢了,他自己都觉得自己蠢,戴浩生脸色青红交换,果然,洛炀真的很讨厌。

“洛炀?去吃饭吗?”就在这时,训练室门口探了个脑袋进来,是唐樘。

说曹操曹操到,洛炀从地上站起来。“好啊。”他回头看了一眼戴浩生,“你要来吗?”

“去。”戴浩生淡定从容的从地上站起来。

唐樘抠了抠脑壳,没想明白怎么就一天洛炀和戴浩生关系就这么好了,洛炀果然是个好脾气,和阴阳怪气成精的都能成为好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霸总观察日记》by洛炀

傅君榆道歉的方式很特别,真可爱。

第16章

戴浩生真的是十分尽职尽责的队长,洛炀没有任何一点可以表演咸鱼人设的机会,只要他稍微表现出一点偷懒,就会被戴浩生恨铁不成钢的揪回去训练。

这样导致的后果是洛炀除了练声的时候能不说话就不说话,一是为了保护嗓子减少声带的使用,二是真的累到说不出话了。

就连和傅君榆相处时都是安安静静的,莲言莲语都不说了,只一双亮亮的眼睛总贴着傅君榆,看着很乖。

傅君榆觉得就连洛炀那插花的背影都顺眼了。虽然花最多放一天就会被丢进垃圾桶,但耐不住洛炀送得勤。

洛炀没发现傅君榆不喜欢花,只是以为傅君榆挑剔,花放了一天他就嫌弃了,傅君榆毕竟是豪门大少爷,洛炀表示理解。

洛炀难得中午有一段休息时间,发消息问了傅君榆确认他在山庄别墅后就过去了。

管家不在,是傅君榆开的门,傅君榆开了门后就不动声色迅速走远——洛炀怀里还抱着一捧花。

洛炀也没在意傅君榆的反应,把花随手放在玄关上,进了房子后熟练地给自己倒了杯水。他余光看到客厅的桌上放了一本书,看清书的封面后动作一顿,睁大了眼睛,下意识看向傅君榆。

傅君榆不明所以。

洛炀迅速喝完杯里的水,有了水的滋润后嗓子舒服了一些,他清了清嗓子:“傅先生,那本书是?”

傅君榆看了一眼他刚才在看的书,《人生如戏》:“怎么?”

“我,就是以为傅先生不会看这种书。”

傅君榆皱了皱眉:“这种书?”

“我以为傅先生看的书都是古典名著,这种年轻作家的闲谈书你不会有兴趣。”虽然洛炀很高兴能在傅君榆这儿看到自己的书,但是该自谦时还是要自谦一下的。

“打发时间罢了,写得也还行。”

这下洛炀就不高兴了,虽然他知道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无论是谁都不愿意别人在自己面前批评自己的心血作品的。

洛炀看到夹着的书签的位置,小声嘟囔:“不喜欢你还看那么多。”

傅君榆被问住了,洛炀好像生气了,也不知道哪里惹了洛炀不高兴,正想开口,却见洛炀已经眼睛发亮地看向一旁的另一本书。

“这个!”洛炀微微睁大眼睛,喜意溢于言表,“是原装的吗?”

傅君榆顺着洛炀视线看去,是上世纪一位Y国作家哈里斯的作品。“是,你知道这个作家?”这个作家不出名,作品更是小众。

“我超喜欢他!”洛炀以前在学校图书馆都找不到这个作家的书,没想到能在这里看到原装书籍。

“傅先生,你也喜欢哈里斯吗?”

傅君榆没说喜欢还是不喜欢:“他的书我基本都看过。”

“我最喜欢他那本《Rose spear》,George和Dasena的感情线很隐晦,但是写得……”

“不急,慢慢说。”洛炀的这副样子很可爱,傅君榆没忍住揉了揉他的头,给他倒了水。

谈到他喜欢的作者和书,洛炀一下子口若悬河起来,尤其傅君榆不仅没有表现出不耐烦,还能和他交流观点。洛炀很少能碰上同样读过这些小众书籍的人。

除了那次在舞台上,傅君榆几乎没见过洛炀这副自信的样子,神采飞扬,是真的了解和真的喜欢文学,有底气的样子,像是在发光。

傅君榆想起之前拿到的洛炀的资料,A大毕业,是本专业学霸,就连辅修的文学专业也是拿了第一,他又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情来趟娱乐圈的浑水呢。

为了保护嗓子,洛炀还是克制住了滔滔不绝。洛炀眼巴巴地看着傅君榆:“傅先生,这本书可以借我吗?”他知道有些人藏书不喜欢外借,怕被损坏。

傅君榆犹豫了一下,以前陈萄也借口喜欢读书借走了他的藏书,还回来时上面沾了油渍,他虽然没对陈萄指责什么,但到底还是不悦的。“你可以来这里看,那本《Rose spear》书房里也有。”

“我可以进书房?”洛炀睁大了眼睛。霸总的书房一般是外人勿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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