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万人迷儿子是什么体验?+番外(3)

作者:竹浅

“他肯定做了手脚。”

“后来的事情,咳、爸你也知道了,他把我带到宾馆去,我当时没彻底醉死,打了他个措手不及。”

高顾笙看着高誓将最后一块橘子放进嘴里,简洁有力地为这件事做出最后的总结——

“总之,就是我把他当兄弟,他居然想上我!”

“你……”高誓的头有点疼,他估计自己应该是着凉了,草草揉了揉,继续道,“你那什么温学长,怎么回事?你怎么招惹上的?”

高顾笙从小就知道,自己格外容易招惹奇怪的人。

他不在乎外貌,为了以绝后患,干脆剪了个狗啃似的发型,把眉毛剃了,又带了个能遮住半边脸的巨大眼镜,把这张招人的脸彻底遮了起来。

此后,身边果真清净了很多,为他挡狂蜂烂蝶的老父亲终于也能消停几年。

高顾笙一直为自己这个主意而洋洋得意,他说自己这样交到的朋友,都是不在乎外貌的真心朋友。

而事实也如此,能透过高顾笙平庸老土近乎邋遢的外貌,看到他有趣的灵魂【高顾笙自我标榜】的人,最后确实都成为了他的至交好友。

……虽然高誓怀疑,他就是懒得收拾自己。

进入大学之后,高顾笙依旧保持着这样一幅造型,却意外得到了温凉学长的青睐,高顾笙与温凉一见如故,他本以为自己又将交到一个好友,却没想到发生了之后的事情。

高顾笙苦恼地揉了揉脑袋,道,“我也不知道温凉怎么会对我动手,难道是我没注意的时候,他看到了我的脸?”

高顾笙撩起前额的刘海,被剃得乱七八糟的眉毛暴露出来。

“老爸,你看我的眉毛,这次剃得不够前卫吗?”

高誓定睛一看,只见这一对眉毛,一根被剃得极细,而且高高上挑,大有“开天”的阵势;一根剃成椭圆还被修地下垂,颇有“辟地”的雄风。

这还不算,眉毛的主人为了让自己的“艺术细菌”得到超常的发挥,特地用眉笔把下垂的那一根描了又描,力求得到蜡笔小新同款。

高顾笙这一抬头,挺翘鼻梁下,特地画成香肠嘴的“血盆大口”也暴露出来,让人不由得想起《东成西就》里的西毒。

高誓看了一眼,就觉得眼睛受到了暴击。

高誓:拿走拿走快拿走

这张脸用一个词就可以形容。

惨不忍睹。

但是,当初高誓在宾馆撞见两人的时候,高顾笙脸上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已经被擦净了,即便是被乱剃的眉毛也掩不住他的好颜色。

高誓按按额角,想到了另一个可能。

高顾笙的“保护色”,开始失效了。

他抬头,看着儿子又拿起一个橘子拨了起来,纤长白皙的手指动作灵巧,抚弄橘皮时带着股莫名的诱惑力。

零散的碎片灌入脑海,高誓猛地一震,心头涌起难以言喻的压抑感,随之而来的是头部的剧烈疼痛。

“老爸,你怎么了?又头疼了?”

高顾笙连忙放下橘子,几步迈到高誓身边蹲下来。

高誓放下揉额角的手,看见自家儿子满脸担忧,问,“爸,你是不是每个月那几天又到了?”

老父亲忍了忍,默念两遍“这是亲的”,到底没一巴掌拍下去。

他抬手往高顾笙脑袋上一放,使劲儿揉了两把,和搓狗头似的,“没事。”

“爸知道温凉为什么会注意到你了,不过具体原因还需要找道长确认一遍,这几天找老师请个假吧。”

揉乱的头发翘起,露出耳侧一道血印子,那是他与温凉打斗的时候被剐蹭到的。

血印子的周围泛着青紫,他皮肤白,显得格外触目惊心。

高誓的手顿了顿,迎着高顾笙诧异的目光,他把人拎起来,又把人脑袋按进怀里顺了顺毛。

“怕不怕?”

高顾笙本想说两句玩笑话活跃活跃气氛,或者打个哈哈混过去。

他知道爸爸因为自己的事情,已经很久没好好休息过了,不想再让他担心,可到底还是个孩子,当脑袋埋进爸爸怀里的时候,在宾馆受的委屈与险些被性|侵的恐惧猛地涌了上来。

他把头往爸爸怀里钻了钻,像一只遇到危险的鸵鸟,悄悄掉了两滴眼泪。

可过了一会,他深吸一口气,把脑袋从高誓怀里拔萝卜似的拔出来,蓬松的头发根根翘起,像一颗海胆。

他的眼眶没有红肿,眼角也没有泪痕,没心没肺似的咧嘴笑,露出一口大白牙,“说什么呢老爸!”

“在你面前的可是跆拳道黑带、泰拳精通者、太极资深发烧友、防身术集大成者、无限制格斗八连胜的——高誓队长的儿子!温凉这种小弱鸡,老子一拳一个!”

高誓一巴掌拍在高顾笙的头顶。

“你跟谁老子呢?!”

高顾笙一溜烟地跑走了,临走前还不忘顺走一个橘子,“老爸,我去找老师请假了!”

“快滚快滚。”

……

高顾笙走后,高誓背靠在沙发上,从烟盒中掏出了一根烟。

他没有点燃,只是叼着,而后点了点佩戴在左臂的手表。

这块手表是机械表,银白的表盘与表带,看起来平平无奇,与路边十几块钱买的并无不同。

然而在高誓的轻击之下,手表迅速变形,本应是调节时间的按钮处开裂,露出了一个USB接口,表盘亮起,一个笑脸显露在表盘上。

“星星为您服务。”^v^

高誓将手表与笔记本连接,打开手表文件夹,数个文档滑过电脑屏幕。

点开被命名为“剧情”的文档,找到其中一段,高誓将其标红。

【剧情开始于乐乐十八岁。】

整个文档密密麻麻,记载是他在八岁到十岁期间,做的一个噩梦。

高誓八岁那年,经历了一场诡异的车祸,当时车上的所有人都看到了在车前一闪而过的白色身影。

为了躲避白影,司机猛打方向盘,车身擦过一旁的护栏,高誓的头撞上车玻璃,留下一块红肿,昏了过去。

奇怪的是,等众人下车后,那白影却不见了,行车记录仪也没有拍到任何东西,只拍到司机莫名其妙的打了方向盘,车身在护栏上蹭掉了一片漆。

更加奇怪的是,车祸之后,高誓陷入了昏睡。

医生检查,那块红肿不应该对他的大脑有任何影响,高誓也并不是昏迷,只是睡着了。

可不管怎么叫,都叫不醒他。

这一睡,就睡了整整三天,在这三天期间,高誓做了一个梦。

这是个噩梦。

他像是观影一样,观看了一个少年的一生。

三天后,他醒来了,却再不记得曾梦到过什么。

只是从那之后每当入睡,这个梦便会如期而至,醒后什么都不会记得。

或许是因为梦的次数实在太多,又或者是别的什么,在他十岁那年,他从梦中醒来,眼睛还未睁开,便大声吼出了一个地点。

【凌山!】

不知为何,这次的记忆没有完全消退,或许与他喊出了梦境中的地点有关。

他抓住零散的记忆片段,让父母带着自己往凌山赶。

到达凌山后,像是有什么在牵引着他。

他凭着感觉一路走,找到了一个小孩。

只有两岁。

浑身光溜溜的,闭着眼蜷缩在草丛中。

高誓将这个小孩带回了家。

这个小孩,便是高顾笙。

……

高誓想到这里,不由得露出了一丝笑意。

当时高誓父母想将这孩子送到福利院去,因为凌山在郊外,荒无人烟,高顾笙光溜溜地躺在草丛里,周围除了他们的脚印外,再无任何生物出没痕迹,怎么想怎么诡异。

为了高誓的安全考虑,父母打算将高顾笙送到福利院。

当时高誓死死抱着小孩不撒手,直觉如果把小孩送走,那个记不清的噩梦就会变成现实,情急之下脱口而出,“爸爸,不能送走,这是你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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