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万人迷儿子是什么体验?+番外(206)

作者:竹浅

真是……漂亮。

最美的、最吸引人的事物,永远介于破碎与完整之间。

让人忍不住想施力、再施力,去试探多大的力道,才能压碎他的脊梁。

……

随着细微的“咔哒”一声,门开了。

高誓将冉秋拉到身后,缓缓打开了房门。

却见狗窝正中,原本应该睡着的金毛,睁着的眼睛在照明工具的照射下,闪着幽幽的绿光。

冉秋的心一下子吊了起来。

这狗竟然没睡着?!

符纸没起作用?

要是它现在叫起来……

高誓也下意识地皱眉,可他却并不如冉秋般紧张,看着这只奇怪的大狗,心中反而涌起了一股熟悉的亲切感,喜悦的感觉冲上大脑,身体率先于大脑做出反应,他上前一步——

大狗在见到高誓的瞬间,就开始疯狂摇尾巴,尾巴像一个小风车,带着“呼呼”的风声。

高誓伸手,轻轻地把手按在了狗头上。

“呜——”

大狗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很轻很轻的呜咽,竟然像是喜悦到极点,忍不住落下泪来。

高誓福至心灵,他低声问,“我是不是见过你?”

大狗拼命把头往他怀里钻。

高誓熟练地抚过金毛的狗头,手法与摸自家儿子的脑袋颇为相似。

然而,摸到脊背的毛,却摸到了一手湿润。

高誓提灯一照,发现在大狗金色的毛发上,沾满了鲜血。

它白日尚且齐全的毛发此时却被刮破了很多,裸露的皮肤满是血块。

它这么喜欢高誓,本来应该像对待高顾笙一样,直接扑过来的,可是它的两条前肢都被打断了,只能对着高誓拼命地摇尾巴。

高誓抱着大狗的手一紧。

冉秋低声道,“老大,狗子身上的这些伤,像是在荆棘丛里蹭出来的。”

他不忍地道,“……这也太惨了。”

狗发情之后,跑去玫瑰园,被荆棘刮伤。

多好的解释。

可这只狗分明不在发情期,它理智地很。

高誓突然就想起萧予圣画的画。

金毛在玫瑰园中扑蝴蝶。

它好像总在扑蝴蝶。

玫瑰红得娇艳欲滴,像是大团的鲜血。

——【对,就是这样,在荆棘丛中逃跑,被划出一身细小的伤口。】

——【我要你的身上,开满玫瑰。】

眼前的幻影变换形态,浑身赤|裸的高顾笙拨开挨挨挤挤的玫瑰,拼命向前跑,在他身后,是饿了三天的狼狗。

这片玫瑰园好像没有尽头。

无人机低低的盘旋在他的身侧,极度高清的摄像头将他所有的绝望尽数录下。

……

高誓深吸一口气,低头摸了摸狗头,问它,“隔壁有什么?是不是一个人?”

正在试探着查看有没有隐藏门缝的冉秋,想说这狗子知道什么,没想到它竟然真的点了点头。

“呜呜!”

高誓抱着它走过去,也好在高誓的力气大,否则身长一米八的狗子还真不是谁都能抱动的。

金毛在高誓怀里,伸出一只后腿,挠了挠整面墙靠右的位置,然后又用尾巴拍了两下。

“呜呜!”

紧接着,墙那边,传出了缓缓地敲击声。

“咚、咚、咚。”

声音很慢,很轻,像是一个垂死之人死前的挣扎。

这狗子居然还能对暗号!

冉秋却没工夫惊讶了,他凭借两边暗号传来的位置,以及墙壁的隔音效果,判断出了隐藏的密码锁所在的位置。

“老大。”

高誓默契地从身后的背包里拿出工具,打开照明,冉秋卸了密码锁,拉出线接到笔记本上,三下五除二破开了门。

高誓对他比了个大拇指,许久没被夸过的冉秋忍不住呲牙,刚想自夸一下,却被迎面扑来的血腥味冲得险些吐出来。

只见大门之后,是一个颇为宽广的空间,在空间的正中,锁着一个女人。

这女人没了一条手臂,被锁在地上,满身都是血口子,以高誓的眼力,一眼就能看出,这些血口子会使人流血,却不致命。

女人的嘴唇已经变得惨白没有血色,可以看出缺血严重,高誓估计她的失血量恐怕在一千毫升左右,已经休克。

而在门前,有一只大狗。

这是一只德牧,却比一般的德牧要大很多,高誓估计与金毛的身长不相上下,简直大到像什么新品种。

但是这只德牧却比金毛更惨。

德牧的一只眼睛紧闭着,眼皮是干瘪的,它的四肢都断了,就连尾巴都只剩下了半截。

刚才打在墙上的咚咚声,恐怕是拼尽全力用身子撞出来的。

看见高誓后,德牧慢慢地摇起了剩下的半截尾巴。

尾巴拍在地上,发出轻微的“啪啪”声。

高誓心口一痛。

他强行收回心神,跑向中央的女人,顺手将一张定魂符贴到了她的身上。

拨开女人散乱的发丝,她的脸上紧紧裹着白色的纱布,但高誓依旧能认出,这就是周柚。

冉秋掏出工具,试图将铁索解开,半晌,他脸色难看道,“老大,不行,锁孔被封死了。”

锁链的一头深深埋进地下,另一头锁死在女人的身上,分明根本没想放女人活着出去!

高誓摇了摇头,“没事。”

他心里压着火气,从腰间取出小斧头,小斧头眨眼之间变做手臂长短,斧头上泛着盈盈金光,高誓握着斧柄重重砍了下去。

儿臂粗细的锁链应声而断。

就在这一瞬,那斧头上的金光,分做两簇,分别投入金毛和德牧的体内。

登时,金光大作,有金龙虚影自两犬身上腾起。

金龙啸天,龙吟声直上九重。

天边积攒的乌云翻滚,终于不堪重负,将承载的雨水倾盆倒下。

……

客厅。

高顾笙从进门之后,就自然而然地开始和萧予圣聊了起来,没有提看望爱德华的事情。

高顾笙不提,萧予圣更是乐的愿意,萧予圣本就擅长聊天,在高顾笙的刻意配合之下,两人相谈甚欢,颇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高顾笙估计着时间,盘算着自家老爸那边进展如何了。

半小时过去了,以老爸和冉叔叔的速度,应该已经完成了吧?

这时,天边一阵金光闪过,萧予圣与高顾笙登时被吸引了目光,看向外面,那正是狗窝的方向。

高顾笙心里一个咯噔,心道该不会是冉叔叔触电了吧?眼看萧予圣就要站起身,似乎想向那边走去,高顾笙心中一个发狠,当即起身拦在萧予圣面前,“其实我……”

好巧不巧,就像是打翻了水盆似的,窗外大雨倾盆而下。

这雨来的又快又急,噼里啪啦地几乎要将窗户砸碎。

看来刚才的金光只是闪电划过。

萧予圣不着痕迹地松了口气,看向身前的高顾笙,笑道,“刚才高同学想说什么?”

高顾笙却从刚才的那阵金光中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他想起之前见过的大金毛,那种说不出的亲切感现在他还记得,要命的是,这种亲切感与其说是看自己养的宠物的亲切感,不如说是看自己兄弟姐妹的亲切感——

不是吧老爸,你在外面还有别的狗子?!

老爸老爹,你们到底有几个好大儿!

高顾笙知道,这时候一定不能让萧予圣过去捣乱,他看看萧予圣,又看看外面的大雨,一咬牙就把刚才要说的话说了出来。

“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

他连忙解释,“不是那种喜欢,是对偶像的崇拜。”

他这话说来自己都不信,萧予圣更是不信——从一见面高顾笙对他就平淡疏离,哪像是见到偶像的反应。

可偏偏这句话勾起了萧予圣的兴趣,他想起方才那朵玫瑰领带夹和如同为他量身定做的手表,原本是高誓打算用来麻木他的道具,也被他自然而然地按在了高顾笙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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