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万人迷儿子是什么体验?+番外(187)

作者:竹浅

第二次,灵花刚刚生出灵智,就被伺机而动的修仙者一拥而上瓜分而消。

第三次,灵花生于一个修真世界的魔界,正巧遇上魔尊换代,血流成河,灵花凭借体质,成为魔界中人人觊觎又无人敢惹的魅修,又踩着新魔尊的尸体,成为新魔尊,甚至勾动地人界烽烟四起,连仙界都收到波及,最终,那朵灵花被他同时纠缠的数个巨擘分尸而死。

灵花的吸引力太大,每一朵灵花的下场都糟糕至极,直到世间生出第四朵。

那日——便是高誓梦中拉着应不解决斗那次,他们寻了一处新的小世界,在那里酣畅一战,两人下手都没有留情,鲜血飞溅,刚巧,灵花上溅了两滴血,一滴是高誓的,一滴是应不解的。

灵花胎体融入了高誓与应不解的血脉,被应不解带了回去,两人细心养着,一年又一年。

……

高顾笙听得目瞪口呆,他指指自己,“我、我不是人?是一朵花?我不是十八岁,已经至少十万岁了??”

高顾笙只觉世界观摇摇欲坠,他有很多东西想问,又不知该问什么,最终只能看向自家老爸,可高誓也在垂眸沉思,没法给他回答。

最终,高顾笙只能问道,“所以,我年纪比我爸还大?”

应不解道,“不,一般情况下,植物动物是按照化成人形之后才开始计年岁,所以你现在确实是十八岁。”

应不解又看向高誓,“你转世之后,便按照转世后的年岁计算。”

高誓抬头,道,“所以,你我前世便认识了。”

“对。”应不解轻声应道,眸光不动,当与他对视的时候,才能看出他那掩藏在一双漆黑眸子下的情绪有多激荡,如同静水深流。

高誓道,“你不是曾说,这世界地府崩裂,轮回不存,那我是如何轮回的?”

应不解透过帐篷的缝隙,看向灰蒙蒙的天空。

“因为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世界三千,一念生灭。

应不解又看向高誓,“我不能告诉你太多有关前世的事情,你需要自己想起来。”

“有东西,在看着我们。”

高誓想起他碎片似的梦境,想起一路上莫名其妙的阻拦——难道,应不解说的“东西”,指的是“剧情”?

既然一花便可生一世界,那书中生出世界,似乎也不足为奇——可既然他们本不是书中之人,所谓的主角高顾笙,更是随着他一起来到这个世界的,那又何来他们是因“剧情”而生的说法?

所谓的“剧情”,会不会是另有隐情?

他看向懵懂的傻儿子,揉了揉他的脑袋。

既然前世他护得住乐乐,那这一世也护得住。

他抬头问应不解,“他们说乐乐身上有香气,是怎么回事?好像是从邻近他十八岁生日开始的,之前没有过。”

应不解道,“这是因为他要‘开花’了。香气也是灵花的一种天赋,可以迷惑敌人,如果太紧张遇到危机,就会发出香气,乐乐是我们的血脉,所以我们闻不到。”

高顾笙奇怪地问道,“不是说我开了花才能化形吗?老爸捡到我的时候我不就是人形吗?”

高顾笙已经很顺利得接受了自己是一朵花的事实。

应不解耐心地解释道,“因为当初分离的时候,世界动荡,你体内我和高誓的血液被激发,提前化形了。”

“但是因为你提前化形,所以并不如正常成熟那样神志清明,只能化作一两岁幼儿,之前的记忆也忘记了。”

“等……这一切都结束,随着成长,你的记忆会慢慢回来,你也能自由操控自己化形。”

高顾笙眨眨眼,“最后一个问题,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听自家老爸的意思,应道长在前世就开始照顾自己,也是应道长把自己捡回去养起来的,不管怎么说自己都应该叫一声爸,可是“老爸”这个称呼在高顾笙心里已经成为高誓的专属称呼了,这个称呼陪着自己走过十六年的时光,给与自己无穷的安全感,好像无论遇到什么事情,只要叫出这个称呼,就不用再担忧了,就像是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会发出香气,但遇到老爸后,他就不会再散香。

他没办法再这么叫应不解。

况且,要是都叫“老爸”,岂不是分不清谁是谁嘛。

应不解莞尔,“唤‘阿爹’即可,这是我们在前世就商量好的。”

应不解很少笑,高誓不由得看了过去,他笑起来,像是昆仑山巅上最干净的雪。

高誓怔愣一瞬,问道,“那当初商量的,是如何叫我?”

“唤你‘阿父’。”

“阿父?”高顾笙跟着重复了一遍,挠了挠头,“文绉绉的,咱们前世应该是在古代吧。”

这时,高誓叫人运来的衣服也到了,高顾笙换上衣服,活动一下,非常合身。

“我没问题了,我去找华子他们。”

钻出帐篷,高顾笙又探了个脑袋回来,“对了,最后提个建议,爹你叫老爸叫的也太生疏了,我们班的大直男叫女朋友还知道叫宝宝呢。”

高顾笙飞快地说完,在高誓敲他脑袋之前,飞快地溜走了。

高誓与应不解面面厮觑,高誓按按额角,“很好,长本事了。”

应不解看着高誓,眨眨眼睛,指了指自己的嘴角,“疼。”

高誓瞪他,刚想说什么,就对上应不解的眼睛,看起来波光粼粼的,像是委屈极了的兔子,难过地垂下了耳朵,要是自己不理他,简直就是天大的罪过。

要命,听说主人不理兔子的话,兔子会难过地绝食死掉,应不解的真身该不会是一只兔子吧?

高誓叹了口气,认命道,“我叫人送点药。”

应不解摇了摇头,捧起高誓的手,贴在面颊上,看起来乖巧又可怜,“好疼。”

“要亲亲才能好。”

应不解吻下来,这个吻极致温柔,好像一道精致的甜点,浇满了最最香甜新鲜的花蜜,带着醉人的果香与花香,让人不舍多吃,小口品尝,细细回味。

高誓轻舔过他嘴角的伤口,淡淡的铁锈味,仿佛某种助兴的药品,让他忍不住掠夺侵占。

这次应不解任他施为,只等高誓后力不足,才慢条斯理地攻打归去,细细品尝着没了力气的猎物。

花朵与蜂蜜铸就的牢笼,无法挣脱,微弱的挣扎只能成为欢愉的一部分,飞翔的雄鹰被树木枝丫包裹,只能堕入蜂蜜做的沼泽,共同沉沦。

眸中被吻出雾气,不知过了多久,才听那人含笑在耳畔轻声问,“不给我起个昵称吗,山山?”

……

“队长!”熊雄看见高誓,眼前一亮,拼命挥手,“好久不见!你嘴怎么肿了?”

“……你这身衣服是怎么回事?”

高誓看着熊雄这一身东北大花布棉袄,配上小碎花长裙,感觉眼睛被强|奸了。

熊雄憨笑,“小队发的,我走‘田园好生养风’。”

有人凑过来调笑道,“我们大熊可是俘获了两个男人呢,人家自叹弗如~”

这人赫然是走“人妖风”的那位。

高誓看见他那性感的络腮胡和波西米亚风超短裙,以及若隐若现光裸在外的两条大毛腿,恨不得把眼睛抠出来洗洗。

“你们俩给我去换衣服!”

“收到!”

“燕间,你走路给我正常点!不知道你裙子短吗?你想让所有人都欣赏你的月桂狗内裤吗?!”

……

高家的物资披荆斩棘一路冲了进来。

大雪封山又如何?高家派了数千工人,又请了上千本地村落青壮年,轮番开路,生生把进山的路给挖通了。

高家给的工资高得离谱,工作时间也很合理,村落里别说青壮年了,就连七老八十的老人也扛着铁锹出门,恨不得挖了几百里,向大家展示自己宝刀未老的力度。

挖通了路之后,物资运输就变快了,被警察们抓获的拐子村落们,也以最快的速度被运下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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