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万人迷儿子是什么体验?+番外(181)

作者:竹浅

看着乖乖巧巧坐在喜床上的“新娘”,鬼王心中难得生出几分期待,“新娘很乖。”

盖着红盖头的新娘,穿着的这一身嫁衣,布是用的寸布寸金的云锦,绣法是用的十年一匹的苏绣,以金银线为绣线,以宝石为点缀,才得了这么一身嫁衣。

这样华贵的嫁衣,华贵虽是华贵,却难免压了新娘的容貌,然而,用在眼前人身上却刚好。

那一双手,虽不似女子的柔弱无骨,却骨节分明,如同玉做的竹,此时正……

鬼王欣赏的目光一顿,突然明白一进屋就感到的违和感,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他那应该乖巧可人的新娘,此时大马金刀地双腿岔开坐于喜床,双手分别放于两边膝盖上,生生坐出了土匪头子的气势。

鬼王懵了,自己的新娘有这么彪悍吗?

不过或许是小可爱在给自己壮胆?

鬼王走上前去,心中反倒是升起了些许兴味,他的手伸向新娘的红盖头,语气暧昧,“朕的新娘,过了今夜,你我二人便是天道认可的夫妻了。”

“哦?是吗?”

疑问的声音磁性好听,但绝对不是高顾笙的声音!

此时鬼王察觉到不对,可是已经躲闪不及,他的手接触到红盖头的刹那,幻境与高誓身上遮掩阳气的符纸一起破碎,新娘变成了新娘他爹。

怒火三丈的老丈人,看着眼前这个试图强娶自家儿子的精神老鬼,抽出了斧头。

“孽畜,受死吧!”

鬼王猛地向后掠去,然而长斧带起如同烈焰般的强横阳气,还是烧毁了鬼王的一截头发。

他多少年没被人伤到过了?

鬼王心中也生出了火气,眼前这人不仅敢抢走他的新娘,还敢伤他!

鬼王冷笑,“螳臂当车!”

他双臂一展,汹涌阴气呼啸而去,黑色的浓雾如同泥沼缠向高誓,普通人接触到哪怕一点,便会霉运连连,体弱多病,甚至当场暴毙。

在梦中,他就是用这些阴气侵染了高顾笙身边的人,让高顾笙得了个“扫把星”的称号。

可惜,这些阴气对高誓无用。

高誓反手劈下,沉重的长柄斧在他手中轻若无物,淡淡的金光所过之处,阴气如同烈日下的雪花,瞬间消融。

鬼王面容一肃,知道这次遇上了硬茬子,他凝眸看向高誓,“你是玄门之人?夺舍的老鬼?”

高誓狞笑,“我是你爷爷!”

他脾气本就暴躁,平时是顾忌着不能带坏高顾笙才多加收敛,此时面对这试图强娶自家儿子,还似乎是人贩子团伙首脑的人,他的火气肆无忌惮地爆发了出来。

那长柄斧似乎也感受到了他的怒火,迎风而涨,原本只有一臂长短,此时却长到了半丈,通体笼着一层灼灼金芒,鬼王与高誓距离数丈,竟也能感受到可怖的热气。

在高誓手中,那长柄斧灵巧无比,劈、砍、戳、刺、挑……带着一往无前的攻势,上面还涌动着令鬼胆战心惊的阳气。

鬼王格挡之后,手臂衣衫竟被生生烧毁了。

这人究竟是谁?!

他的眼眸从漆黑转为猩红,看向高誓,豁然睁大。

“不可能……你竟然是个连灵气都不会吸收的凡人?!”

在鬼王眼中,高誓经脉黯淡,体内灵力虽比普通人略多些许,却连玄门入门都谈不上。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伤到他?

鬼王的目光移向高誓手中的长柄斧。

难道……是武器的缘故?

能伤到他,恐怕已经达到了仙器的级别!

难道是千年前的遗留?

鬼王看着长柄斧,目露志在必得之势,此等仙器,合该归他所用!

稚子抗枪,虽有威力,但却有限,无法全然发挥。

眼前这人没有灵气,后继无力,仙器自身的灵力耗尽,自然失去功效,届时,这人是圆是扁,自然可以任由他拿捏。

以鬼王的眼力,自然能看出高誓的阳气强于常人,可在长柄斧的掩盖下,他自然以为这是沾染了长柄斧的威力。

鬼王长臂一挥,只听万马奔腾之声响起,数以百万而计的阴兵奔腾至此,眨眼之间布满整个鬼城。

鬼气阴气扑面而来,病痛灾害紧随其后,鬼王手一挥,声音清淡,“能捉到便活捉,捉不到便杀了罢。”

轻描淡写地如同在谈论今日的天气。

天地生出阴阳二气,阴阳相生相克、相伴相随,百万阴兵之威,足以消磨一国生灵之阳。

此间灵气不足,鬼魂灵智难存,这人生前阳气旺盛,死后阴气鬼气威力定不会小,等眼前这混账死后,鬼魂落到他手里,定然是一味大补药!

若是能活捉回来更好,以他的眼力,早就看出这人与自己选定的新娘有血缘关系,有他做威胁,新娘哪怕不情愿,肯定也会随自己心意动作。

鬼王狞笑一声,看着无数阴兵涌向鬼城中央小小的金色光点。

——届时,他定要在这不知死活的混账面前,将新娘反复品尝,才能解他心头之恨!

阴兵如同潮水,将金色的光点淹没。

“不过如……”

鬼王的笑容僵在脸上。

只见那在阴兵之间微末如灰尘般的光点猛然炸开,万丈金光冲天而起,将整个鬼城都照成了可怖的金色!

在中央的那一道人影,缓缓收起手中长斧,直身而立,望向了他的方向,冷笑一声。

“不过如此。”

阳气外放,功德护体,在高誓周围,温暖金光凝为玄妙无比的金色文字,令人见之炫目;阳气强横如同金乌坠落于此,靠近他的阴气,眨眼之间便消失无踪。

更可怕的是,他消融了这样大量的阴气,自身阳气竟然未有微弱分毫!

“八字全阳,功德随身……这样的功德,这样的命格,你怎么可能是一个凡人!”

“你到底是谁?!”

高誓抬起头,双眸已经完全变成了金色,如同在瞳孔中藏了一轮烈日。

“取你狗命的人。”

***

祭祀之地。

云知意被捆得严实,躺在一个架子上,被运到了这里。

这里阴寒无比,她艰难地坐起身,发现这里极其广阔,人在这里,竟如同一只蚂蚁爬进了别墅中,自知渺小如沧海之苇。

在这处空间中央,有一个大坑,这坑也极大,一眼望不到尽头。

坑中,无数的尖锐冰刺伸出坑外,或巨大如直入云霄的山峰,或尖锐如枪尖上挑的长枪,每一根冰柱的顶端,都穿着一颗头颅。

这些头颅,有的已经全然变成白骨,有的将腐未腐,依稀能看出生前面容。

云知意瞳孔骤缩。

她面前的那一颗头颅,正是曾被男朋友独自留在A市的女同学。

她脸庞半是皮肉,半是白骨,裹着一层冰霜,在她睫毛上,还凝着细碎的冰晶,不是是否是她临死前的泪。

云知意鼻头一酸,她没想到,自己曾费大力气苦苦寻找的女孩,竟然在这里。

她心中涌起怒火,环视四周,周围已经躺着数百人了,然而那些凶徒还在源源不断地往里运着女孩子。

这些女孩,大多数都在昏迷,只有少数几个如云知意一样清醒了过来。

或许是天意,她一眼就看见了正茫然睁开眼睛的田绵。

“绵绵!”

田绵自从被绑走还没清醒过,她的记忆还停留在剧组入睡之前。

她茫然地寻找着云知意的身影,“知知?我是在做梦吗?”

她环视四周,看到了冰坑,以及坑中的人头。

田绵的脸色顿时煞白。

云知意连忙往田绵的方向挪动,挡住她的视线,“不怕不怕。”

田绵胆子小,她将头埋在云知意的颈窝,浑身发着抖,“知、知知,这是在拍戏吗?”

云知意用脸颊去贴田绵的脸,温热的体温和好友身上熟悉的气息让田绵渐渐平静下来,她从云知意的沉默中知道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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