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的替嫁生涯(29)
一顿火锅之后,两瓶旺仔牛奶后,这二位便交了心。
对门的邻居自打搬来就一天三顿的闻着他的饭菜香,垂涎欲滴,现在每天拎着新鲜蔬菜端着碗,拿着自己的工具箱来对门蹭饭。
项北租住的房子东西齐全,全是破烂,大小家电是个八个有问题,林瀚文也不好白吃白喝就主动帮着修理起来。
这几天这两人甚至过上了“我耕田……来你织布……”的日子。
谈天说地,喝喝奶,竟然心不烦气不乱了。
在林瀚文看来,对门的项北,人长得好看,说话也好听,性格也好,乖巧不粘人,可爱又养眼,这放在几个月前,这样新鲜的小鲜肉他不尝尝可惜了。
可现在身怀六甲,肚子里揣着球,想想还是算了,胎教很重要。
当然,其主要原因是林瀚文没见这狼崽子打群架的时候,一脚一个的狠劲,也没见他那能把老师气得七窍生烟的德行。
项北也满心觉着,这位大哥哥哪哪都好,也没瞧见这人恨不得一年还十二个小男友的风骚时候,
刚认识的几天,只觉着脾气对盘什么都是好的。
这小区实在垃圾,没住几天林瀚文的出租屋暖气歇菜了,修暖气需要些功夫,项北便邀了他去他家客房里凑合两天。
……
一天两天三天,四天五天六天,一个周了……两个周了……半个月了……
顾之时瞧着手床头历上的时间,默默的又画上了一个错号。
看着上头的一片红,心情越发的烦躁。
这到底是多沉得住气,都半个月了,还不回家!
房间里的地暖烧的很足,再温暖也只是热在地上,总不会热在被窝里。
随手翻翻做的认真的错题集和试卷,心里就更不舒坦了些。
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能学好习吗?
还说要好好的努力,迎难而上,这才学了几天,竟然书又不读了,还翘了辅导老师的课,毅力也太不行了吧。
“先生,开饭了。”
保姆在在楼下叫了一声,帮他摆好了碗筷,顾之时麻利的下了楼,
瞧着色香味俱全的是饭菜,一点胃口也没有。
他向来不是个挑食的,又何况菜也不难吃,端着碗筷,坐在桌子前,认真的吃了起来。
旁边收拾东西准备下班的李姐,忍不住问了一声:“先生,是最近的饭菜不和口味吗?看着您吃的不太香,您想吃什么,吩咐我准备。”
李姐常年给他做饭,手艺是很可以的,一向是都对顾之时的胃口,自打到顾家工作以来,可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时候。
“啊,没事,是我这几天活动量少,胃口不好,不是你的问题,饭菜照常做就行。”
李姐摘掉了围裙和手套,笑吟吟的一脸过来人的样子说:“刚结婚都这样,一刻也离不开,稍微离开一点就日思夜想、辗转反侧,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我懂。不过,夫人回娘家什么时候回来,这都快年下了?”
顾之时一怔,夹起一点土豆丝放在了米饭上,“是谁说项北回娘家的?”
“哦,是上次于瑟说的。那您没别的吩咐,我先下班了。”
“好,路上小心。”
李姐出了门,坐在饭桌前的人,便放下是手里的碗。
“日思夜想,辗转反侧,这都是什么形容词?日思夜想?辗转反侧?我有吗……”
“时哥这是想夫人了。”
突如其来的声音,让顾之时吓了一跳。
他猛的往后头一扯,就瞧见趴在楼梯扶手上那张笑的猥琐的脸。
“你!你书房的东西整理好了?”某位大佬强行维持着自己已经碎了一地的淡定,尽量冷脸质问道。
于瑟抱着肩膀从楼梯上溜达下来,“已经整理好了,夫人的地址也整理好了。”
藏在眼镜片后面那双眼睛猛然间亮了一下,转瞬赶紧看着一桌子不太香的饭菜定了定神。
“我让你找了?还有,你为什么跟李姐说项北回娘家了?”
于瑟撇了撇嘴道:“李姐顺嘴问了一句,我总不好实话实说,说夫人被气跑了吧。地址我发你手机上。”
顾之时看都没看闪烁了一下的手机,闷头吃着白米饭,只当什么都不在意。
于瑟跟着他十来年了,把顾之时的性子摸了个七七八八,他偷摸的笑了一下,快步走到沙发边,从自己随身携带的挎包里,掏出了一瓶红酒,放在了桌上。
“朋友的酒庄酿的,送一瓶给您尝尝,天也不早了,我也回去了。”
顾之时依旧坐在饭桌上吃着饭,浅淡的答应了一声,“嗯”。
大门一关,某人立马抛弃了手里的饭碗捧起了手机,瞧了一眼上面的地址。
“臭小子,这么大的气性,倒是没走远,还不回来,外头就这么好吗?”
没等顾之时把地址上的几个字看出花来,手机里又弹出了一条于瑟发过来的信息,附带上一个沙雕表情包。
【酒壮怂人胆,时哥加油!】
第51章 借酒撒泼
顾大少有个旁人不知道的秘密,酒量实在不行。
无论是参加什么场合,从来都是端着一杯酒,从头走到尾。
从来都是客套的举起酒杯沾了沾嘴唇,实在推诿不掉的,一场宴会喝下一整杯酒已经算很给面子了。
关于自己酒量不好的这件事,顾之时是知道的。
现在的问题是到底喝多少壮胆才合适,他这么一个自律的人,确实没在这方面探寻过自己的底线。
喝得多了可能误事,喝的少了又不会有什么效果。
十度的干红,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喝半瓶?
好像喝过之后没什么感觉。
要不一瓶吧,稍微醉一点显得效果好些。
那是个狂风骤雨、电闪雷鸣的夜晚。
顾之时喝了酒,一出门门口就停好了于瑟特地嘱咐的自家的“出租车”。
开车的老王,是轻易不露脸的隐藏形司机。
于瑟那家伙贼的很,不可能真的让他喝醉了出去打车,到时候再被人“见色起意”他可担待不起。
顾之时摸上了车,深吸了两口气,心里琢磨着如何能不丢面子,又能把人带回来的语言,酒精渐渐有点开始上头了,从后视镜看过去,能瞧见脸上两团淡淡的红晕。这酒效果不错~
老王把车开到郊区的时候,后座并没有要下来的迹象,扭头一瞧,人已经靠在靠背上睡熟了。
他现在有些犯愁,于哥叮嘱过的,一定要把先生送过来,但人是送过来了,可在他车里睡着也不是个事啊。
可给他一巴掌把人抽醒,或者往他脸上倒瓶凉水,这种事他也干不出来。
老王鼓足了勇气,试着呼唤了几声,睡的沉沉的人没有任何应答的意思。
没得办法,再耽搁下去都后半夜了。
猛的一脚踢过去,沉睡中的人猛然睁眼,就瞧见了司机老王谄媚的笑脸。
“先生,您到了。”
睡的迷糊的人探出头去,往外一看,这是哪呀?
“好困,回家睡觉。”
那人含混不清的嘟囔了一声,脑袋一歪,又砸到了后座上。
老王有些急了,这不是个事啊,赶紧给于瑟打了电话。
电话那头的人怎么也没想到时哥能喝到不省人事的地步,给老王报了个地址,让他把人扔进去,今天就完事了。
深更半夜,大雨倾盆,老王架着个醉鬼,噔噔蹬爬了四楼,敲响了401的门。
睡的迷糊的人以为出了什么大事,穿着拖鞋从床上扑腾起来,嘟囔了一声“谁呀?”
门一开,没等他多看,一个高大的男人就被塞了进来。
“这位先生打车说来着,您签收一下。”
项北堪堪扶住歪歪斜斜的趴在他身上的醉鬼,还没等问付没付钱,那位司机师傅噔噔蹬就跑下楼。
现在的情况对项北来说,实在有些意外,客厅里的灯有些刺眼,也清清楚楚的照着没骨头似的靠在他身上不省人事的人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