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爱人+番外(42)

作者:月昼

他深深地望着我,语速很慢,仿佛在讲述世界上最美好的故事。听到最后我不由得愣住,但林雾秋的目光告诉我,他没有骗我。

他轻轻一笑:“你看,你忘了。”

“我……”

我无法辩解,因为我真的不记得。

“到现在我仍然能记起当时的每一个细节,你看着我的眼睛,醉眼朦胧,像一只小狐狸一样凑上来,说,‘学长,你的嘴巴看起来好甜。’我知道你没有勾引我的意思,但你离我那么近,我闻到你肌肤的香气,还有身上的酒香,那一瞬间,我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

“那是我人生最漫长的十秒,你和我对视,然后轻轻一踮脚,嘴唇碰到我的嘴唇,伸出舌尖舔了舔,又狡猾地退回去,站在我面前看着我笑。我拿你一点办法也没有,谁会忍心怪一只小狐狸的恶作剧?”

林雾秋温柔地注视着我,语速低缓,面容平静。

我在他的目光中感受到流淌的爱意,如同融化在初春的连绵不绝的溪流。

我曾经吻过他。我忘记了。

“也许对你来说,那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吻,甚至连一场艳遇都算不上。但是对我来说,这是一生只有一次的吻。”

他说。

“因为一个吻,一只狐狸驯养了一个人类。”

第40章

林雾秋没有说爱我,但他的每个字、每个眼神都好像在说爱我。

在遥远的十七岁的某个夜晚,我用一个算不上是吻的吻偷走了一颗人类的真心,若干年后,又自以为是地用同样的招数诱捕同一颗心。

但我忘了,那颗心本来就是我的,从十七岁到二十二岁,从来没有离开过。

“后来这些年我总是会想起那一天,我想,如果那天我推开你,是不是就不用喜欢你这么多年?”林雾秋看着我,慢慢地说。

“学长……”

我好像又回到那天,不同的是我不再是游刃有余的捕猎者,而变成被人类感化的狐狸。

“那一天,是你的初吻吗?”

林雾秋淡淡微笑:“是。”

“这几年……”

“没有别人。”

我心里某个地方在他温柔的注视中渐渐融化,变成炉火烘烤的糖浆,缓缓流淌进血液。林雾秋拥抱着我,嘴唇轻轻触碰我的眼睛,然后鼻尖,最后嘴巴。我从来没有接过这么温柔缠绵的吻,只有爱意的宣泄,没有情_欲和占有,纯净到近乎圣洁。

“这次别再离开了,好吗?”

林雾秋温热的吐息拂在我耳畔,声音低低的,带着不舍和眷恋。我被他触动,轻轻点点头,说:“好。”

我好像又许了一个自己无法完成的承诺。

傍晚宋禹川回家吃饭,身后跟着助理,提了一个小行李箱,装着宋禹川和林雾秋的换洗衣服和生活用品。

他们两个看起来好像真的想要住下来,可怜宋禹川的助理,强忍着好奇一句话也不敢说,生怕多看我一眼就要被老板送去非洲修发电站一样。

这样的生活一连过了几天,我觉得我的双人床好像在抗议三个成年男性的体重,一有什么激烈动作就吱吱呀呀的响,没办法,我只好主动提出和他们两个回家。

“气消了?”宋禹川坐在沙发上抬眼看我,把电脑拿开放在一旁,拍拍自己的腿。

我不情不愿地走过去坐下,说:“本来就没生气。”

“离家出走还不算生气么?”宋禹川拍了一下我的后腰,“你知不知道那天,我和雾秋回家发现你不在,电话也打不通,我们两个有多急?”

我不服气:“急什么,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还能丢了么?”

宋禹川语气酸酸的:“丢是丢不了,只怕被什么人拐跑。”

他现在越来越爱吃醋,不仅吃林雾秋的醋,还吃毫无来由的不存在的飞醋,有时我白天去工作室,他不管多忙都要抽空给我打视频电话,看我身边有没有花枝招展的同性。

我嫌他烦,拍开他的手,说:“我去帮嫂子做饭。”

自从家里多了林雾秋,闲置的厨房被启用,冷冰冰的房子终于有了烟火气。我进去时他在煎鸡翅,听见我的声音,他回过头,问:“饿了吗?”

“不饿。”我摇摇头,“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吗?”

林雾秋莞尔:“你不要添乱就好。”

我哼了一声,在厨房里左右看看,拿起洗好的土豆问:“这个要削皮吗?”

“要,不过放着我来吧。”

一个土豆而已,我没听林雾秋的,找了把削皮刀站在一旁削土豆。

削皮刀是新买的,我没用过,不是很趁手,加上土豆滑溜溜的,在手里握不住,我削了几下,一个没注意手上多出一道细细的伤口。

“嘶……”

血珠渗出来,我皱着眉头轻抽了一口气。

林雾秋回头看见我伤到手,立马紧张地放下铲子过来:“怎么了,伤到哪里,疼不疼?”

我摇摇头:“不疼,一点小伤。”

他拿起我的手仔细看看,确认伤口没有大碍,松了口气:“还好,洗干净贴一个创口贴就好了。你先去找禹川。”

于是我十分钟前大摇大摆地进来,现在又举着一个受伤的手指灰头土脸地出去,坐在沙发上等宋禹川给我找创口贴。

卧室传来翻箱倒柜的声响,过了一会儿,宋禹川拿着什么东西出来,但不是创口贴,而是一条链子。

他脸色复杂,走到我面前摊开掌心,一个羽毛形状的吊坠落下来,悬挂在我眼前。

——是我曾经没做好的失败品。

“我找到这个。”宋禹川闷闷地说。

第一次上_床的时候,他看到我脖子上的项链,我故意告诉他说是我亲手做给自己和林雾秋的。那天他格外的凶,不知道这是不是原因之一。

时隔几个月,他又找到当初的失败品,站在我面前盯着我问:“为什么还有一条?”

我躲开他的目光,说:“这条做坏了。边缘很锋利,你小心伤到手。”

宋禹川收回手,垂眸看着掌心里那片羽毛,过了很久,低声问:“可以给我吗?”

他的语气很不自然,像一个明明想要糖却不肯说出口的小孩,心里做好了被笑话的准备,脸上却要装出一副不在意的样子。

“嗯……”我故意想了很久,说,“不行。”

宋禹川的眸光肉眼可见的暗下去,在他说“哦”之前,我说:“等我重新做好再给你,现在这样容易划伤你的皮肤。”

于是他眼里的光又重新亮起,抬起眼帘看我时,脸上有一瞬间没藏好的喜悦。

我抬脚踢踢他的小腿,说:“现在你先帮我找创口贴,再找不来我的伤口都要长好了。”

“哦,”宋禹川终于想起正事,“我去找。”

看着他的背影,我心里轻嗤一声,——这么好哄。

第二天我去工作室改造那枚羽毛,想到宋禹川平时没有戴项链的习惯,我买来一个领带夹,把上面的品牌logo弄下去,换成我做的吊坠,嵌好之后再磨平边缘,让它尽可能光滑平整。

按照宋禹川那种喜欢暗戳戳炫耀的性格来说,他一定会连着穿很多天正装,直到所有人都发现他有了一个新的领带夹。

“唉,原本值4000的东西,现在只值40咯。”我自言自语地叹了口气,拿起做好的领带夹端详,“委屈你了,要怪就怪宋禹川吧。”

晚饭时我把礼物拿给宋禹川,打开盒子之前,他似有若无地看了林雾秋一眼,确认今天只有自己的份,才安心打开。

“看你不戴项链,给你换成了领带夹。”我说。

“嗯。”宋禹川神色如常,不知道是真的淡定还是装的,拿出领带夹在自己前襟比了比,“还不错,谢谢。”

我托着下巴,笑眯眯地看着他:“喜欢吗?”

他清清喉咙,故作镇定地说:“喜欢。”

我笑了笑:“喜欢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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