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如参商不须别(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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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少年薄燐的实力,没办法不伤筋动骨地摆脱云雀——而且云雀除了疯了点,下手黑了点,吃的多了点,倒也没什么缺点。
反正走江湖也是走江湖,有个绝色高手随行也不是坏事,薄燐也爽快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但是云雀有些不爽了。
她倒不是看薄燐不爽,她是看薄燐那把刀不爽——也就是云雀和薄燐认识的契机,薄燐先前要云雀修的那一把,由明百灵铸造的佩刀:
残雪垂枝。
都说同行是冤家:云雀和明百灵同为偃师,云雀对这把明百灵的作品,横挑鼻子竖挑眼,哪哪儿都是不对劲。
就算摘下一千层情敌滤镜,明百灵的技术确实不行。残雪垂枝限制了薄燐的实力,后来薄燐手臂上不可逆转的暗伤,多半也和残雪垂枝的设计瑕疵有关系。
但是这是明百灵,明百灵做的刀,再差薄燐也能用下去。
云雀鼓着腮帮子:“……”
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人的本质就是复读机:云雀又又又在吃一个死人的醋了。
明百灵和云雀简直就是八字不合:无论在哪一个世界,明百灵的存在,都能对云雀形成外科手术式的打击——云雀这连面儿也没见上,就开始跟空气斗智斗勇,还斗的自己分外郁闷。
但是在这时候的薄燐面前也不能说明百灵的坏话。云雀此行的目的,还是为了唤醒薄燐,跟他为这种事干一架没必要。
她已经是成熟的云雀了!
——噗噗噗噗噗噗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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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话是这么说,话也不能这么说。
云雀自我安慰了片刻,但还是格外郁闷,分外不爽,十分需要物理途经的发泄。
于是机会送上了门。
“云姑娘,”少年薄燐叫上了云雀,“跟不跟我一起做坏事?”
云雀冷冰冰地瞪了他一眼:
你最好说出能让我感兴趣的话来,不然我肯定要把你打得满地找头,让我天天喝陈醋的大猪蹄子!
薄燐感觉到了杀气和怨念,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
“抢人。”
云雀抬头:“抢什么人?”
“——女人。”
作者有话说:
少年燐哥就一整活达人,偏偏云雀又是个乐子人,这俩卧龙凤雏属于是
关于明百灵:这妹子我还是很喜欢(我甚至觉得是我最成功的白月光塑造……)。但是我仇恨一年前的我,怎么能写出这么胃痛的设计来???啊??叶秀你怎么敢?你怎么敢???
不用读者动手,我自己揍死自己……
第186章 、说第一百七十八:江湖夜雨十年灯(四)
——抢女人?
云雀原本在嚼芝麻馅的汤圆, 此时面无表情地抬起头来,好比一只高贵冷艳的仓鼠, 鼓着圆滚滚的腮帮子:
“你什么时候才能脱离低级趣味?”
薄燐:“……”
你一个成天嚷嚷着要吃汤圆的女人还好意思跟我说这话——你这汤圆是经历过启蒙运动还是文艺复兴?
这几天的相处下来, 薄燐倒也适应了云雀的人设:面冷、嘴硬、心黑、手狠,显然是刺头中最横的那一位,疯子中最能打的那一尊。
薄燐也不和她计较:
“知道胡姬贸易么?”
云雀眨巴眨巴眼睛, 这她倒是知道。
云秦人向来喜欢给自己留面子,这胡姬贸易听起来挺有技术含量, 说白了就是买卖胡族女人:来自西域各族的女人, 经过人贩的几番倒卖,流入中原获得利润——这种生意既缺德又折寿,每个毛孔里都是肮脏的血, 靖安府先前便着重打击过这个。
薄燐一打响指:“最近有一队胡商进城,那草笼子遮遮掩掩的, 里面其实都是胡姬。”
云雀惊道:“不犯法么?”
要知道这太后唐水烛, 平生最恨的就是买卖妇女,这当地太守是存了几个复活币,竟敢在唐水烛的雷区跳起了霓裳羽衣舞?
薄燐奇道:“官府怎地会管?”
哦哦哦——云雀随即反应过来,这是薄燐的回忆世界, 在薄燐的少年时代,太后唐水烛还没掌权呢。
原来如此。
云雀接着问道:“你为什么要管?”
薄燐耸耸肩膀:“没为什么。”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行侠仗义还要挑日子么?
爷乐意!
若此时站着的不是云雀, 而是稍微正常些的姑娘, 都会对薄燐的狂妄和疯癫感到惊异。
但是此时此刻,坐在薄燐对面的, 是比薄燐还疯的云雀。
云雀既不觉得薄燐的说辞有什么问题, 也不觉得两个人清剿一个人/口/贩/卖的窝点有什么难度, 面色平淡地点了点头:
“行。你等我吃完汤圆,我同你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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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燐本身就是个江湖传说,云雀在狐麗身边时,被灌了一耳朵“薄燐过去的故事”——其中这解救胡姬的一段,云雀是有大致印象的。
据狐麗所说,薄燐少年时行走江湖,途中遇见一队商旅,将胡姬藏在猪笼里,暗中运往中原腹地。
这本是黑白两道默许的生意,说不定各方大佬在其中都有分红。加上这队商旅有高手坐镇,旁人再看不下去也没办法——毕竟这群胡姬,跟你有什么关系呢?
为了一群陌生女人,惹来杀身之祸,这多划不来呀。
是以,薄燐管的这桩闲事,本是江湖上无数正道人士,都视而不见的“区区小事”。
偏偏薄燐管了。
江湖传闻,武林疯刀,霸气如此。
也许薄燐是内心善良正义,就是看不惯这种惨无人道的买卖;也许薄燐纯粹是找个乐子,无聊之余想刷一刷江湖声望。
在狐麗的描述里,薄燐单刀赴会,从正门杀进大堂,但是遇到了三大恶人:
“杀人如麻”、“恶贯满盈”、“死有余辜”。
在三大恶人的围攻之下,薄燐双拳难敌六手,三天三夜的激斗之后,薄燐还是惜败于“恶贯满盈”的手下。
云雀当时听得郁闷,若是她当时在场,那这战局可就不一定了……
眼下正好来了机会。
在薄燐的回忆世界里,云雀能弥补这桩遗憾:
陪他打马江湖,陪他共赴风雨,陪他问道折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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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夜弥天,雨幕低垂。
这黑心商旅财大气粗,盘下了一整间客栈;廊下站着龙精虎猛的镖师,高头骏马喷出粗豪的鼻息。
薄燐和云雀出现在了长街尽头。
薄燐的穿衣风格倒是万年不变,这男人压根没想过收掇自个儿,青色的遮雨斗笠往头上一压,身上还是那件漆黑如墨的圆领袍:云雀初遇他的时候,这大猪蹄子还是同一个穿着——以薄燐岌岌可危的财务状况来看,很有可能是同一件衣裳。
只是薄燐体格健美,身形挺拔,什么破布往薄燐身上一套,也能套出十成十的玉树临风来。
云雀倒是换了件衣服。薄燐为了拉云雀入伙,特地去布坊扯了几段布,让裁缝给云雀做了件新衣裳:云雀穿上这件水红颜色的云肩大袖,瞬间明艳动人了几分,一戴垂纱幕篱好似名门闺秀郑重出游。
薄燐也看得愣在那里,大概是先前云雀总是披头散发,疯婆娘的扮相封印了颜值,他确实没想到云雀长得这么好看。
于是薄燐随即感叹道:“人靠衣装马靠鞍,狗配铃铛跑得欢。”
云雀精简地回复道:“去死,马上。”
……
是以,店小二看见两人的时候,眼睛都亮了几分,态度客气了不少:
“哎哟,两位,真不巧!这小店,被另一位客人大方地盘下来了,请往别处去吧。”
云雀睁着翡翠色的大眼睛,她认真地看着人的时候,显得清纯、天真又无辜:“我是偃师。”
店小二赔笑道:“姑娘,您是偃师,我这小店也客满啦。”
“我的意思是……”
夜风入户,暗雨侵窗,云雀的长发吹拂而起,好似一抔灰色的流云滚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