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特组(218)
邢非无奈地摇头,“那要是生个儿子呢?”
“儿子啊……”陆邵天思考了一下,还没想出答案就听到邢楷大声说了句,“那也是我媳妇!”
☆、初吻
离开美国的那天晚上很仓促,邢楷浑身是血,背着昏迷不醒的陆铭,一步一步走回了家。
他和江寒达成了约定,今晚就必须离开。
陆邵天问发生了什么事,除了一句今晚必须要出国以外,其他的他什么都没说,然后开始埋头收拾东西。
陆邵天看他这样子,没有再追问,立刻联系美国的同事,办签证,买机票,本来也没什么要带的,手续很快就办好了。
他拎着一个不大的包,走进陆铭的房间。
陆铭身上的灰尘血迹已经被清洗干净,还换上了一套新的睡衣,整个人安详地躺在床上,沉沉地睡着了,好像真的是在过一个普通的夜晚。
邢楷轻轻坐在他床边,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发和脸颊,然后轻轻亲了亲他的嘴唇,“不要忘了我,等我长大了,变强了,回来保护你。”
从此一别十五年,再见已不是少年。
作者有话要说:到这里刚好能和第一章接上,全文到此全部结束了,没榜单没曝光,不知道你们是因为什么契机点开了这篇文,反正要是不直接搜名字而是搜标签的话,我自己都不能在浩如烟海的文里找到自己的文,所以我将这萍水相逢中的匆匆一瞥理解为奇妙的缘分,感谢每一位收藏、投雷、灌溉、评论、阅读的人。
本文有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的不足,我也有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不足,唯一值得骄傲的就是不管数据怎么样,单机也好,无人问津也好,我没有坑,很难想象我一个写高中八百字作文都烦躁无比能把头发揪下来的人居然写了这么长一篇文,我就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遇到了一件新奇的事情,每天怀着欢呼雀跃又惴惴不安的心情去码字,初稿写了71万字,当我激动地准备连载的时候回头一看,发现那写的真是……一言难尽,如果现在是幼儿园水平的话,最初写的只能是一堆汉字杂乱无章地排列在一起,看都不能看。
所以连载期间全部重写,尽量精简,全文花了一年的时间,我尽力了,但也只能达到这种水平,写的时候最大的感触就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我从来不学语文,以前谁让我好好学语文我非把他大牙打掉然后再不屑地嘲笑一番,语文还要学?所以除了课本上强制要求背诵的,课外我不背唐诗宋词,不看国内外名著,不记成语词语,考什么学什么,以前觉得看那些没有的东西纯粹浪费时间,还不如出去玩,现在肠子都悔青了,以前去图书馆就只去自习室复习期末考试,现在会没事会跑去借很多书看,开始老老实实狂补曾经落下的东西,我觉得这是写文这本文对我最大的收获——自己教自己做人。
想做那样的作者,写出来的文让人觉得看着是一种享受,而不是浪费时间,当然,路还很长,梦还很远,有缘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