黏人[娱乐圈](49)

作者:归荼

他不害怕。死亡是另一个世界,他去了那边一样可以飞,一样可以开花。

或许时淮很早就洞悉了他,所以以前总是看他看得特别紧,直到他长大了不再只凭自己的直觉行动,学会用脑子思考「我是不是还没到死的时候」,才放松一些。

或许他也潜意识地在寻找一种牵绊,所以才积极地想要个老婆。

可想来想去,就算有了老婆,很可能也是留不住他的。

能让他舍不得的人只有他哥。

“算啦,还是随缘吧。”

他站起身拍拍屁股,迎着好天气伸了个懒腰,漫不经心道,“我去旁边的广场上逛一圈,等我哥回来了打电话叫我。”

相比他从小生活的地方,波尔图算不上什么大城市,却让人更有漫步街头的欲望。没有车水马龙的立交桥,也没有高耸入云的科技大楼。陈旧的房子墙壁上遍布着满墙的涂鸦,大小不规则的石块拼成台阶窄道,还有不修边幅的当地人穿着短裤漫步街头,惬意得真实而自由。

离广场不远的石板路,他选了块干净的台阶,坐在人家屋檐底下,在一棵大树的荫影里画画。

从学画画之初,他就很向往外出写生的活动,不喜欢一直待在画室里——大概这就是他文化课成绩难搞的原因,不喜欢每天坐在教室里固定的位置上学习。一定得跑出来吸收点天地灵气,才有好好干活的动力。

有时候创作就是要依托于宣泄和冲动,才会更加富有生命力,所以他喜欢街头涂鸦。但还有些时候,他也会静下心来。觉得自己变成屋檐上的一片瓦,看来往的老人和小孩,逐渐西沉的太阳,一看就是大半天。

等回过神来,他静音的手机已经错过了十几个未接来电。

——

隔着两万公里的距离,时淮在波尔图街头兢兢业业地开完了一场电话会议。

他的情绪变化总让人首先联想到和工作有关,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好像他的生活里除了这个确实没别的事可忙了。

广场上有路演的街头乐队,背着吉他和键盘,在调试音响和麦克风。买完可乐他没急着回去,坐在旁边的台阶上听了一会儿,大多是些经典老歌,英语或小语种民谣。

应允单独和秦炽留在餐厅里聊天。他原本不该放任那两个人独处的,可走出来又觉得没有必要,也不该干涉。

在被弟弟崇拜的「无所不能」的人生里,他其实做过很多很幼稚的事。比如扔掉塞进家门口的写给应允的情书;作为家长到学校跟老师一起教育应允不许早恋;故意不让应允接触娱乐圈的人和事,不希望弟弟被「教坏」。

有些事是应允知道的,有些不知道,但最后都心甘情愿地全盘接受。

“你可是我哥啊。”他喜欢这样说。

他觉得时淮这个人,无论对他做什么都是为了他好。他会无条件地信任,无条件地接受。

起初会觉得称心——终于有了只属于自己的小狗,如此驯服,全身心地依赖着。好像无论对他做什么,他都会接受。

可渐渐地……就不再那么想了。

街头乐队的曲目换成了经典摇滚,前奏吉他响起,是绿洲乐队《wonderwall》的旋律。时淮回过神,低头看了眼手里的冰可乐,瓶子上的雾气已经被他攥得聚成水珠,沿着外壁往下滴。

“Today is gonna be the dayThat they。're gonna throw it back to you”

(今天就是那个忘却前尘重新开始的日子了)

“By now you should。've somehowRealized what you gotta do”

(现在你或多或少意识到,自己该做些什么了)

“I don。't believe that anybodyFeels the way I do;

(我总觉得没有人能与我感同身受)About you now”

(那种对于你的感应)

手机来电在第一段主歌结束时响起。秦炽给他打电话,“小允好像走丢了。”

“已经丢了十分钟了。你快回来吧,再不回来都要找着了。”

“呃……”时淮拎着可乐起身往回走,“丢哪儿去了?”

“他说去广场上逛一圈,我刚才过来看没有啊,打电话也没人接。”

“带手机了吗?”

“带了,他还说等你回来让我给他打电话。”秦炽声音不怎么着急。光天化日之下人在大马路上是丢不了的,纯粹是报个信顺便催一催,“估计只顾着玩没看手机。”

“你在餐厅原地等着,他过会儿应该就会回去。”

时淮挂了电话,改拨应允的号码,果然打不通。

脚步不受控制地加快。他独自穿梭在人群流动的街头,这里是老城区的中心,繁华的道路两旁矗立着一排排整洁的新建筑,被倾斜的日光投下巨大的深灰色阴影。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