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不了[刑侦]+番外(64)
习惯于此,会觉得外面的世界大差不差,也就那样。
直到有一天,当她发现,原来别人的爸妈,每天晚饭后的散步,是要手牵手的;原来别的女孩儿,是可以因为早餐不合胃口而闹脾气的;原来别人的爸,不但记得女儿的生理期,还会亲自给女孩儿煮红糖水。而不是让女儿为了买一包卫生巾,硬着头皮向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成年男人伸手去讨十块钱。
原来别人的世界竟是这样的。
连自己最拿得出手的回忆,在别人眼里都像默片时代的喜剧电影,夸张到尴尬,滑稽到心酸。更别说那些连她都觉得上不得台面的日常。
那时她会卑微到连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也许现在还不算晚,让她试着去看一个平凡却值得去追求的世界。
项海轻轻搓着手,小心地筹措着语言,“李莫,吸毒,是不对的。但你爸的那个病,跟吸毒应该没什么关系。任何人都可能生病。有些病治得好,有些病还不行。”
“至于他犯毒瘾的样子,”项海又放低了声音,“你试试看,能把它忘了么?”
小姑娘皱起了眉,像是在试,又像是不太理解他的话,“项海哥,这东西...也忘不了吧。”
“你试试呢?”项海鼓励地看着她,“对了,你喜欢花么?”
“什么花?”
“什么花都行。你想想,花多好看啊,那么多颜色,还有那么好闻香味儿。”
李莫翻着眼珠,就那么想了一会儿,“嗯,还行。”
看她对花好像没什么兴趣,项海就又问,“那咱不说花了,你喜欢什么?或者你觉得什么东西最可爱?”
李莫鼓了鼓腮帮子,“我最喜欢猫,我觉得小猫特别可爱。可我妈不让我养。”
项海撑着下巴问她,“那你喜欢什么颜色的?长毛的还是短毛的?”
李莫挺认真地想了想,就好像真的在给自己选一只小猫,“长毛短毛都行吧,不过我最喜欢黑色的,最好是爪子尖儿和嘴那一圈儿是白色的,就跟黑猫警长那样的。”
说完她自己也翘起了嘴角。
“行,就黑猫警长那样的。”项海看着她,“那李莫,你试试看,以后如果不小心又想起你爸...犯病的样子,或者任何你不喜欢看到的样子,就马上去想想那只小猫。”
“你看小猫咪多可爱啊,毛茸茸的软呼呼的,还冲你叫呢。你不得给人准备点好吃的啊?”
李莫眨巴着眼睛想了想,好像有了点儿感觉,不过她又说,“项海哥,我还没有小猫呢。”
“不得提前做做准备么?就冲你这么喜欢,现在没有,将来也一定能有。”他一边说着,一边打开手机上的浏览器,搜了搜猫的照片,点开一张黑白猫的照片递给她,“你看看,是不是这样的?”
李莫拿过手机看着,把照片放大又缩小,“就是这样的。真可爱!”
项海就凑过去,和她一起看,“别说,是挺可爱的,你还真会挑。”
“那从今以后你就把这照片印在脑子里,但凡想起什么不好的画面,就用这照片给它盖住,就只瞧这猫咪,行不?”
李莫点着头,可看项海的眼神又有些复杂,“项海哥,我觉得你还挺幼稚的。那个玩具,不会是给你自己买的吧?”
项海愣住,然后就笑了起来,“你这小孩儿,有你这么夸人的么?”
小姑娘终于也笑开了,“我也没夸你呀。”
俩人笑够了,项海问她,“吃饱了么?”
小姑娘点头,“饱了!”
于是项海站起身,背上书包,拎起袋子跟着李莫走出了麦当劳,“那个,你有没有不舒服什么的?下午还能上课么?”
“能上。”
“那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项海哥,我自己能走。”
刚巧一辆出租车经过,项海伸手给拦下来。
“那你就自己先回家,把东西放下,休息休息,下午好好去上课。”项海打开车门,让李莫上了车,又把书包和袋子放到座位上。
“嗯,知道了。”
项海又掏了一百块钱塞给她,让她付车费。
最后他趴在车窗上说,“李莫,刚才问你的话还没答应我呢。就只看那猫咪,不想别的,行不行?”
小姑娘点了点头,“我答应你,项海哥。”
说完还冲他比了个OK的手势。
项海这才离开车窗,又朝里面摆了摆手,看着出租车带着李莫离开了。
第二十二章
一个上午的会,把邢岳那一身的清新气质磨活活地损了99%。
吊着仅存的一口仙气儿,他头昏脑胀地走出会议室,正碰上拎着一兜饭盒,要去食堂吃饭的秦鹏。
“走啊邢队,吃饭去?”秦鹏老远就冲他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