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我(125)
似乎是女生为两人原定的行程精心打扮、穿了短裙和高跟鞋,却被临时变卦的男朋友带来了游乐场,以至于不得不穿着高跟排长队,还因为穿着上的不便错过不少游乐设施,双方都不尽兴,说着说着就吵起来。
信号还是在一格与消失之间徘徊,他索性把手机扔回口袋,起身朝秦殊的方向走去,一边想今天的红线运似乎也不太好,不是自己走进死胡同就是撞见别人争执的瞬间。
没有别的什么事可做,直接走到秦殊身边又有插队之嫌,他只好站在一旁乖乖等着,胡思乱想些有的没的打发时间。
比如他和秦殊会不会吵架。
他的爱情观其实不见得多正常,经验更是贫瘠得可怜,百分之九十围绕秦殊自由生长,剩下的百分之十来源于身边那些凭直觉判断他是个情场老手,继而将他拉进自己的感情生活、自作主张赋予他调停者或牵线人工作的朋友。
但感情到底是别人的,他很有点到为止的分寸,也不会介入太多,多数时候只是扮演活跃气氛顺带买单的角色,顶多站在局外人的立场,参考着以往听过见过的经历给些常规建议,说来说去跳不出纸上谈兵的范畴,更不会想到自己身上,想到吵架之类再平常不过、对他而言却显得陌生的话题。
他望向不远处和店主交流的秦殊,看着推车里围着花布围裙的阿姨递上两个冰淇淋又指了指秦殊头顶的兔子发箍,惯常温润如玉的青年就好脾气地低下头,让对方看得更仔细,眼睫低垂,嘴角扬起浅淡的弧度,任谁看来都会觉得是在害羞,连他都有一瞬的恍惚,不确定是这样世俗的情绪真的出现在机器人身上,还是秦殊的面具太逼真。
大概吵不起来吧……他收回视线,延续十秒前的胡思乱想——毕竟那是秦殊,一个十几年来从未在他面前表现出一点怒意或是焦躁的人,本身就是很不符合生物本能的存在,能顺便把恋爱谈成没有争吵的童话似乎也无可厚非。
倒不如说,在他哥的世界里生气和高兴大概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都不过是一张需要在特定场合戴上、随时可以摘下来的面具,即使是生气,也不会用争吵的方式来表达,更遑论是面对他——除非哪天他心血来潮,想体验吵架是什么感觉,他哥说不定还会配合他吵一吵,算是为他量身定制的专属程序。
可就算真有那么一天,他也不见得能看着秦殊那张脸说出什么狠话——他又忍不住去看秦殊,一边在心里颇有自知之明地想。
他太喜欢秦殊了,十几年来融进本能里的喜欢,几乎养成了某种条件反射,一看到秦殊心情就会变好,视线不由自主地黏在他身上不肯挪开,就像小狗看到主人就满心欢喜,把所有犹豫不安患得患失都抛到脑后,整个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
抬头看到秦殊朝他走过来的时候,他心里那句“大概吵不起来吧”的疑问句就彻底变成了陈述句——因为对方看向他时自然而然变得温柔的眼神,手里任性地叠了三个球的冰淇淋,还有头上又垂下一边的毛绒兔子耳朵。
不想了,还是百年好合吧。
第73章 孩童
时间对人的作用似乎是因人而异的——从另一种层面上说,至少对机器人和普通人的作用不甚相同。
比如转瞬而逝的十年足以让林芜从不敢坐过山车、哭喊一路腿都会发抖的小孩子长成彻底乐在其中的青少年,而他身边的人却始终对这个娱乐项目没有多少反应,平静得像乘坐平稳且缓慢的绿皮火车,还有余力回答他毫无逻辑的荒唐问题,譬如“到底喜不喜欢我”,或者“那会不会一直喜欢我”。
别人拿这些问题在悬命关头考验恋人的真心,他拿这些问题烘托气氛,顺便不抱太多期望地试图从他哥嘴里套话——当然套不出什么理智下线的真心话,只有自始至终滴水不漏的按点答题。
——“我还不能确定什么是喜欢,但你对我而言很特殊,是唯一可能与‘爱’相关联的对象。”
——“我会一直在学会喜欢你这条道路中上下求索。”
“是吗——”升高到最后一次急降的轨道时,他终于放弃问这些莫名其妙的问题,张开手臂揽住争先恐后拥向他的风,望着晴朗的天幕大声喊道,“但我很喜欢你啊,我确定自己喜欢你,一直喜欢……”
漫天的碧蓝涌入他眼底,是颠倒波澜前最后的澄明。下一秒海天一色的盛景被他眨碎在睫间,连同最后的问题一起抛向急速倒退的高空,也就没能传进秦殊耳朵里。
——“那为什么不能在一起?”
从过山车上下来的时候林芜还是有点儿晕,靠着出口处的门栏说要缓一缓——不是受到惊吓,倒更像兴奋过了头,意犹未尽里掺进些许过载的恍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