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狼狗又逼我喜欢他(21)
第14章
生病总能成为脆弱的借口,总之沈淮书这个老板在花店的作用并不大,索性就直接请了好几天的假,不去上班了。
只是老板不上班,某位打工仔还是要老老实实去花店照顾生意的。
宋易晟打了下班的卡,瞧见店里还剩了几朵白玫瑰,走出店门的步子就顿了顿,倒退回来,把那玫瑰盯了半天。
“贝贝是住院了?”小柒问。
“家里两个生病的,我哪里照顾得过来,只能委屈它一阵了。”宋易晟说,他用指尖轻轻拨弄了下玫瑰花瓣,忽想起沈淮书生病时候的样子和这白玫瑰一模一样,苍白娇嫩,惹人心疼。
小柒注意到他的反常,蹑步走过来。
“有喜欢的人了?”她压低声音。
宋易晟倒吸了一口气,赶紧将手指从花瓣上挪开,目光闪烁不定,“不是,哪有……柒姐你别乱说。”
他语无伦次,仓促将围裙解下来,动作立刻就变得慌乱了。
原本喜欢那个人就不被允许,若是让旁人知道了,以沈淮书那个性子,还不知道要生多大的气,或许到时候会为了杜绝流言蜚语,将他赶出家门也说不定。
“我要去检查供货单,你不急着下班的话就帮我处理下这些花,学了这么多天,该会的都会了对吧?”小柒隐笑着冲他眨了眨眼睛。
宋易晟微怔,瞧见货架上的一摞包装纸,轻轻嗯了一声。
“嗷,对了!”小柒突然转过身,晃着圆珠笔,冲那条围裙点了点说道:“带回去吧,老板不会做饭的,你或许用得到?”
说完就去了仓库。
满天星配白玫瑰,这是宋易晟能想到的最好搭配。满天星清雅,白玫瑰纯洁,二者结合,却似乎有一种压抑着的欲望呼之欲出。
他按耐住兴奋,尽量使自己不去想收到花的那个人会是惊讶还是生气。
夏日的黄昏下,通体漆黑的摩托车上束了一捧白玫瑰,左边把手吊着一袋猪肝,右边把手挂了一袋葱,宋易晟从菜市场里骑着车嚣张离去,惹了一大堆老太老大爷侧目,对着他指指点点。
“这些机车党都是些惹是生非的,我家里那孙女还觉得他们帅得嘞。”
“就是就是!”
卖猪肝的婆婆探出头来。
“又买菜又做饭的还是坏小子?你们可闭嘴吧,人家可礼貌得很嘞!”
宋易晟抱着花叼着菜,艰难地把手伸向指纹锁。
“叮——欢迎回家!”
他侧身挤开门。
门后餐厅,沈淮书耷拉着眼皮,脸色苍白,鸡蛋拨了半颗,碎屑掉了满桌。
“你干嘛呢!”
宋易晟叼着菜袋子将花往鞋柜上一放,冲过去一把夺了他手里的鸡蛋。
“不知道感冒不能吃鸡蛋啊!”
咕噜——
沈淮书勉强撑起眼皮,沾着鸡蛋壳的手指虚虚将肚子捂住,一脸窘态。
宋易晟咬住唇,最终还是没忍住笑了出来。
“饿了?”
沈淮书点点头。
“中午给你带的饭呢?”宋易晟提着菜进了厨房,在厨房里看到没动过的青菜粥,顿时懂了。他叹了口气,无奈地将中午的饭菜扔进垃圾桶。
一边系上围裙,一边倒了杯热水。
“喏,只能先喝点水垫垫,粥要熬一会儿。谁叫你中午不肯吃东西,现在知道饿了?”宋易晟撇着嘴责备道。
沈淮书将水接过去,手心热了。
他刚窝在沙发一角,宋易晟又拿着一件黑色加绒外套出来,披在了他肩上。
水蒸气将脸上熏出点血色来,他闻到外套上有一股淡淡的洗衣粉香气,是宋易晟身上的味道。
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又看到宋易晟半蹲下去,拿出一双崭新的白色袜子。男人温热有力的掌心轻轻握住他的脚,等到宋易晟已经开始替他穿袜子了,他才猛地想起要把脚抽回来。
宋易晟重重捏住了他的脚掌,剑眉一挑,抬眼厉声道:“别动!”
“不用……”
沈淮书沙哑的喉咙里冒出不太清晰的两个字眼,他想阻止宋易晟这种让他感到冒犯的行为,可是生病让他感到浑身乏力,宋易晟只是轻轻使劲,他就有了一种陷入魔爪无法逃离的无力感。
宋易晟替他穿好了一只脚,又去握他另一只脚。
“不用了……!”沈淮书又说。
宋易晟皱了眉头,将脚握紧了,“赶紧闭嘴吧你!不知道自己声音很难听啊!”
他穿好了袜子,抬头撞见沈淮书极度难堪的表情,他耸耸肩,做了个鬼脸。
“我说你可别好心当做驴肝肺,我辛辛苦苦回来给你熬粥,你以为是因为喜欢你?得了吧,要不是因为害怕你传染我,我才懒得管你!”
他笑了一声,抓起那枚鸡蛋就咬了一口,这才去洗手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