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断腿,爬上铺+番外(10)
不知道,可能现在吃着药的,总觉得这个吃到嘴巴里的感觉很腻,现在也不太喜欢吃肉,腥腥的感觉像当时吐出来的血……小夏,你说我吃的那些药副作用那么大,会不会把我变成和尚啊!连肉都不能吃了……”
听到恋人这样的抱怨,庄子夏举筷的手顿住,然后放下筷子坚定伸出手,完全不顾餐厅里其他人的眼神或想法,稳稳地托起低着头用筷子戳肉泄愤之人的下巴,仔细端详片刻后说道:
“最近是瘦了些,我还当你只是胃口不好,不想吃不易消化的肉类,没想到……不过没关系,下次我喂你,用你喜欢的方式,吃吗?”
“真的吗?用我想的那种,当然吃,肯定还能吃很多……小夏……我就知道小夏最好了。”
一听庄子夏用认真的语气讲着那么勾搭他动情的话,莫亦秋就忍不住了,在座位上扭来扭去,高兴得就差抓耳挠腮了,顿时又有种化为大型宠物犬的感觉,如果有火眼金睛在场,说不定真能看到莫亦秋身后拼命摇着的大尾巴。
莫亦秋的反应直接逗乐了庄子夏,长年如结冰样的俊美脸上居然勾出了丝笑意,不是冷笑也不是嘲讽,真正愉悦的笑意,瞬间就看呆了周围的众多雌性生物,只听到盘子叉子哗啦落地,在附近制造出不小的动静,庄子夏却愣是连个眼神都没分过去。
伸出手拍拍莫亦秋的头,跟拍冬至的手法一个样,人家说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宠物,在庄子夏眼里,莫亦秋跟冬至完全就像两亲兄弟,只不过一个是人型,一个是兽型罢了。
既然恋人不愿吃肉,庄子夏也没过多勉强,挑了些莫亦秋可以接受的食物挟过去,将人型宠物的喜色视若无睹,努力把对方不吃的东西解决掉。
在莫亦秋高兴得忘记继续吃饭时,庄子夏十分的淡定地,一筷接一筷,把食物填进恋人的嘴巴里,塞得满满的让莫亦秋鼓起了腮腺,像只巨大的生气鱼。
最后吃饱了,庄子夏拿纸擦了擦嘴巴,顺便给莫亦秋擦干净,便拉着恋人神色自若地离开美食城,自如得就像他牵了头大型的宠物犬那样悠闲,完全没听到餐厅里的许多芳心碎了一地的声音,所以说,庄子夏其实就是个腹黑,很黑很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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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不要追我
两人走出美食城后,自然而然的就往左手边走,男生逛街,通常都会逛数码城、电玩城或是科技馆。
莫亦秋和庄子夏也不例外,两人都喜欢烧钱的数码产品,比如越来越高端的手机,熟悉他们的人都会经常吐槽这两人换手机的速度。
对于许多人来说,手机这种东西绝不会经常更换,尤其是这个经常的概念是两三周,两三周就换一个手机,真的是钱多烧得了,不管哪个品牌的手机,只要涉及到3G、4G及各种强大功能,再便宜都是一个普通学生一月的生活费。
但对于庄子夏和莫亦秋来说,一款新型的昂贵手机只要写个手机程序软件,去某品牌店里站个小半天,自然而然就有新款手机到手,而经他们用过一段时间的手机,会被当作样版摆在店里做试范机。
只不过跟这两人熟悉的人太少,大多数人都以为他们奢侈炫富,除去家里的亲人,也仅得少数几个入得这二人的眼,准确的说,应该是入得了庄子夏的眼,两人并不像时下的年轻人一样,呼朋唤友一大群。
莫亦秋历来是庄子夏的忠实拥护者,在莫亦秋眼里,小夏什么话都是对的,小夏的决定都是正确的,即使小夏犯错也是因为别人的错才引起的。
所以,小夏觉得是可以交为朋友的人,肯定不错,他自然也乐意结交。
这当然不是说莫亦秋这个人没个性,莫亦秋对庄子夏以外的人是相当有个性,进退得宜有礼有节。
庄家上下那么大,庄老爷子和庄老太太都是有名的难缠,莫亦秋都能自如地老辈面前被当成是嫡亲的,以男儿之身被庄家上下认定为庄子夏伴侣,这不得不说明一件事,莫亦秋绝不是表现出来的那个样子。
因此,如果要说莫亦秋是个没心眼没个性的人,那完全不可能成立,他不过是个子夏奴,在庄子夏面前是最真最纯的样子,连带对庄子夏身边的亲人朋友爱屋及乌,莫亦秋是绝对的夏控。
此时的莫亦秋和庄子夏正默契的前往数码店,自在地手牵着手,庄子夏的另一只手上还提了一大袋的药,引来路人无数眼光与窃窃私语。
莫亦秋才不管别人怎么样,一双黑亮的眼睛东看西看,看到旁边有冷饮店,又忍不住停下脚步,扯着庄子夏的手惊喜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