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今宵(34)
他不愿意,别人当然也不能逼他,毕竟看今天这个架势,大家都知道他是个了不得的“大人物”,开罪不起。
救护车开到高速公路上,雨又下大了,在车内都能听见哗哗的雨声,时不时还炸响几道惊雷。
事情发生得很突然。
也许是雨天路滑,又也许是什么别的原因,鸣笛疾驰的救护车像是撞到了什么东西,一个打滑就朝一侧翻滚,车内骤然天旋地转。
白衣天使们也还没有时间反应过来,不知道为什么,在那千钧一发的时刻,我竟下意识地扑过去护住了陆晟泽。
仿佛在危急时保护他是刻在我骨髓中的某种本能。
人在猝不及防地受伤的时候往往是来不及感觉到痛的,直到过后麻木散去,刺骨的剧痛才会重新变得无比清晰。
救护车还算结实,在突发的车祸中车厢被撞得有些变形,却还没有彻底损毁,里面坐着的人应该都只是轻伤。
除了我。
后脑勺一片温热潮湿,不知是被碰撞中飞出的什么东西狠狠砸中,豁开一道深而长的伤口。
血腥味灌满了我的口鼻,眼前的景象都变得模糊不清,只有被我护在身下的陆晟泽的心跳和呼吸声最为清楚。
在瞬间的大量失血与剧烈的疼痛中,我听见陆晟泽在声嘶力竭地叫我的名字。
“程景瑞!程景瑞!”
“你给我睁开眼睛,听到了没有?不许睡,我不许你睡——”
周围嘈杂的声响越来越大,警车与救护车尖锐的鸣笛与车喇叭声交织在一起,还有人指挥着救援的声音。
我只感觉那些都离我越来越远,渐渐再也听不见。
我的思维其实还很清醒,而且从没有一刻比现在更清醒了,眼皮却似有千斤重,不受控制地缓缓合上。
第16章
据说人在濒死的时候,眼前会像走马灯一样回顾自己的一生,包括所有被遗忘的过去,都会在这场走马灯中一一重现。
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梦里有我的童年时光,也有我的少年时代,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
我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七岁,上二年级。
唇红齿白的小男孩穿着小大人似的马甲背心三件套,连领结都系得端端正正,背挺得笔直,被班主任老师牵着一只手,带到讲台上。
“同学们,今天我们班来了一位新同学,大家欢迎!”
温柔可亲的女班主任带领着大家给他鼓掌,男孩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圆圆地睁着,警觉地打量着陌生的环境,像极了脱离鹿群的幼鹿。
他在班主任的鼓励下往黑板上写了自己的名字,夏泽,我默默地念着这个名字,老师忽然把他领到了我旁边。
“小宸,你是班长,要照顾好新同学哦。”
夏泽就这样被老师托付给了我,成了我的新同桌。
大抵爱美是人类的天性,他刚进教室的时候,我就觉得他好看,便盯着他多看了几眼;这时他被安排到我身边,我更要仔仔细细地看看。
那种孩子气的端详与欣赏是不带一丝恶意和杂念的,他看起来和别的小朋友都不一样,雪白雪白的一张脸,长睫毛,大眼睛,就像画报里的洋娃娃。
所有人都在悄悄打量这位新同学,洋娃娃不禁红了脸,我没忍住捏了一下他的脸颊。
他转过脸错愕地看着我,我朝他笑,悄悄从抽屉里翻出一颗糖。
“我叫季宸,”我弯着眼睛对他说,“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夏泽迟疑了一下,才伸手接过那颗裹着亮晶晶糖纸的水果糖。
我又摸了一颗出来,趁老师不注意飞快地剥了塞进嘴里,腮帮子微鼓,朝他眨了眨眼。
他见我一副津津有味的样子,也跟着剥开了糖纸,瞥一眼周围,再把糖含进嘴里。
那颗糖是草莓味的,酸酸甜甜,如同所有的少年心事。
男孩子之间的友谊总是很简单,我用一颗糖就收买了夏泽,下课后又带着他去认识班上的其他同学。
“走,踢足球去!”我一手抱着皮球,一手拉着夏泽,叫上平时一起玩的小伙伴们,趁着课间休息跑到操场的一角。
足球在脚下传来送去,球鞋换了又换,球场也从简陋的水泥地换成了绿茵场,一起踢球的男孩们终于从小豆芽长成少年的身形。
我与夏泽同桌四年,整天同进同出、形影不离,有谁欺负他,我一定第一个站出来为他打抱不平,有什么好玩的好吃的,也一定第一个和他分享。
我们俨然已经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和玩伴。
我与他约好要上同一所初中、同一所高中,将来还要去同一所大学,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哥们儿。
夏泽起初那点淡漠已经随着时间完全瓦解,一张逐渐长开的英俊脸孔上越来越多地露出笑容,不知迷倒了多少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