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笼之中(73)
然后呢?除此之外他还能做什么?难不成上去按响季绍庭的门铃,问他还记不记得自己。
黎琛仰头看这一幢不算高的楼房,轻易就找出了季绍庭所在的楼层。
阳台有花的那间就是,还晾晒着一件被他洗到发旧的社团白T,印着一行英文环保标语。黎琛仰头看了很久,久到低头时颈椎都酸痛。
黎琛换了一间酒店,与季绍庭的租房只隔两条街。
他很快摸清了季绍庭的时间表,工作日他大约九点就会出门,晚上七八点再提着食材回到家。生活相当简单,因为黎琛带给他的大起大落已经足够多。
两个星期后黎琛找上了季绍庭的邻居,开了个诱人的高价,让她再另觅它处,而他则不声不响地成为了季绍庭的新邻居,开始从猫眼里窥视季绍庭。
第三天他发现季绍庭留了张英文便条在他门口,说他知道原来那女孩搬走了:您是我的新邻居对吗?我叫乔纳斯,很高兴认识您。
跟飘逸毫不搭边的字体,像是从字帖里拓出来的,缺乏个人风格,每个字都端端正正。正如季绍庭这个人,厚厚敦敦的,什么心眼都没有。
短短的一行话,黎琛整个人都坠了进去。
一张轻飘飘的便条纸,拿在手里却有如千斤重,边边角角全是钻石珠翠的重量,黎琛完全不知该拿它如何是好。
有一瞬间他竟然想造一架金铸的画框,将这张便条纸裱起来。
黎琛退了几步整个人倒在沙发上,将季绍庭的字条压在心脏的位置。
于是就有热度源源不绝地从他的心脏输送进脉管再到四肢百骸,叫他整个人都陷进光焰之中,灼烧起来。
季绍庭当天下班的时候,在家门口也发现了一张便条纸,来自那位神秘的新邻居,只有短短一行字:你好乔纳斯,我叫安德森。
季绍庭笑了笑,从衬衫口袋里取出笔,在便条纸的底部画了一张笑脸,而后将它贴回了对面的那道门。
照理对话这就算是完了,但第二天季绍庭又收到一条新讯息,是安德森略为愚拙与突兀的自我介绍。他说他是做夜班的,很遗憾两人的生活时间错了开来,日常也没法打个照面。
季绍庭心想这个人应当挺好相处,他向来是乐意交朋友的,于是他直接在便条的空余部分写了句邀请,让安德森周末有时间来喝个下午茶。
他不知道黎琛看见这句话时的心情有多复杂。
激动当然有,但同时也有尖锐的酸意渗出:他对季绍庭而言不过是一个素未谋面的新邻居,而这个素未谋面的新邻居,竟然就能够得到季绍庭的温善。
谁都能得到季绍庭的好,就他黎琛不可以。
季绍庭次日出门时在门上收到了安德森的回复,说有机会一定,他很荣幸。
他们开始以这种方式对话,一张小小的方形便条纸,当然聊不进什么深入话题,多是些日常琐事,但足够黎琛一次次地为之辗转反侧。
在得知安德森也是个华人之后,他们便条纸上如小蛇逶迤的文字,就骤变成为了一粒一粒的方块,成为整幢楼只有他们两个懂得的暗号。
他们每次对话都先隔一个白昼再隔一个黑夜,这给了黎琛充足的时间去思考如何以最佳措辞回应季绍庭。
他的表达能力很差,这是他在接受治疗时才终于肯承认的一件事。他从不肯直接表达自己的情绪与想法,久而久之就丧失了这种能力。往往他是心里一种意思,到嘴里就成了另一种意思,两者之间总是隔着点距离。
想要表达关心,莫名其妙就变成了质问。
这样仅以文字作为载体的沟通,反而使他们的一来一回都充满了意义,成为了真正的有效沟通。
所有的便条到最后都会回到黎琛手里,无论前一张有多少空处,他每天都会拿一张新的纸出来。
季绍庭很快就察觉这一点,但他没有多想,他只是觉得这个安德森应当很寂寞,才会这样想同自己聊天。
也能理解,他是个孤身在外的华裔,工作又日夜颠倒,本来的社交圈子就很狭隘。
然后在一个清晨,在黎琛去给对门的季绍庭留言时,他发现季绍庭在门前放了个深蓝色的布袋。
往常贴在门上的便条纸,如今是贴在布袋上面:HiAnderson,我昨晚多做了一些饭菜,十二小时保温,你下班回来的时候应该还暖着,趁热吃:)
第46章 他将季绍庭拖回了家里
黎琛无可避免地回想起了那一晚的夜宵,也是这样乖巧老实地装在保温布袋里,从季绍庭的手再到自己的手,传递着恒久的热度。
他将季绍庭的菜肴带回家,在桌上整齐布开,对着呆坐了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