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枣(63)
我在宵夜摊上吃桂林米粉,忽然听见天台上面有人吹口哨,一抬头,他也正往下瞥——是冯朗。冯朗抱着他的吉他,闲闲地一扫弦,对我唱道:“看过来,看过来……”唱完勾了勾手指,示意我上去。
冯朗之前跟我一样是星河的服务员,因为他有一把清朗的好嗓音,又会一门乐器,所以后来离开了星河,跟几个朋友一起搞乐队,他们经常在这种小酒吧里演出。
在星河的时候,我每天都能听见冯朗唱歌,但这却是我第一次看他表演。我从口袋里找到手机,打开了录像。冯朗刚唱完一首歌,手指在琴弦上轻轻扫了一下,抬起头,朝镜头露齿一笑。但手机像素很低,尽管他坐在灯光底下,依然面目模糊。
远处的麟江上正有一艘游轮驶过,很多人都举起了手机拍照,这时候,我听见冯朗换了一首歌,开口第一句是:“很想给你写封信,告诉你这里的天气,昨夜的那一场电影,还有我的心情……”
是一首老歌,我听过这首歌,很久以前还在白雀荡的时候。我清楚地记得,那时我蹲在卡拉OK的包厢门口,听见我哥的声音从第一句唱到最后一句,然后是雯姐的笑语:“把‘虽然’去掉嘛!唯一就是唯一……”
我感觉自己的手指不自觉地抖了一下,手机画面也跟着一晃,然而当我扶稳了手机,人却彻底地出神了。我出神地盯着屏幕,画面上不断地闪烁着噪点,有一个人影,沉静地立在紫色的灯光下。如梦如幻,若即若离。
手机屏幕还没有拳头大,那个轮廓还不及指甲盖那么大,比面前的冯朗更加模糊,但即便是这样,我还是一眼就愣住了。发暗发昏的轮廓,黑洞似的,把出窍的神魂使劲往里吸……就像一个吃人魂魄的水鬼。
刹那间,有个字差点脱口而出。是你吗?是你吗?
“孟梨!”
我想得出神,这时候,冯朗突然拍了我一下。
这一拍,仿佛把时间拍乱了,我一下子不记得前因后果,猛地被拍回到白雀荡的小学,十几年前的一天下午,张不渝突然叫了吕新尧的名字。我的第一反应不是回应张不渝或是冯朗,而是像当时一样,六神无主地看向“吕新尧”——围栏边那个模糊的轮廓。
他不是我哥!
我突然地醒悟过来。
真是犯贱。明明被扫地出门,他不承认我、我也不承认他了,所以才离家出走,可是来到南汀之后,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找跟他相似的背影。——再像,也不是同一个人,都是那个人的赝品。……唯一的正品已经成了别人的新郎官。
然而,鬼使神差地,几乎是同一时刻,我感到那个轮廓动了动,仿佛朝这边看过来。
我忘了他看不见我。因为我站在黑暗中,只有那么几丝微薄的光线打在我身上,不足以反射进谁的眼睛里,但那错觉般的、莫须有的视线,还是让我的眼皮急促地跳了起来。
冯朗不知什么时候从台上离开,端来一扎淡啤酒,他宽背一挡,人影就看不见了。眼皮不跳了心还在跳,七上八落,冯朗奇怪地问:“看谁?”
我摇头。谁也没看,是一个鬼影附在了路人身上。
“最近我在写歌。”冯朗并不追究,他兴致勃勃地说,他们打算做一张自己的专辑,专辑的概念已经想好了,叫“有味”。他用手指戳了一下啤酒杯,告诉我这是苦味,酸甜苦辣咸中的“苦”。然后他抱起吉他,挂了一串银手环的左手按住弦,右手就拨弄起来,边弹边哼其中一首的一段demo。
是什么味?淡淡的、醉迷迷的一曲,我的目光不自觉从银手环往上移、往远处移,走进一片紫光……急急忙忙,投怀送抱。原来这就是鬼迷心窍,已经掉了魂,三魂七魄吃得剩下一魄,还眼巴巴地贴上去,把那仅剩的一魄当做“缠头”送给他。
可他不要。紫光还在,那颀长的鬼影飘走了。
他离开了栏杆,从人群中穿过,又走下天台,但一直没有离开我的视线。我看见他转过身,袒露背影。
我的心被勾住了,有一根看不见的绳索牵住了我,就像地府的无常用勾魂索牵住一只新死的鬼。
不可救药了。在反应过来之前,我已经跟在了他后面。
远远地,我有点张惶,不知道自己是为了证明他是赝品,或者不是。
第33章 四千里路云和月
吕新尧还不承认我是他弟弟的时候,我就开始跟着他。小时候我跟踪他出家门、上吊桥、去学校,大一点就跟踪他去溜冰场、台球厅或者卡拉OK室,甚至还跟踪他和梅青青的礼堂约会。
现在我又跟踪他的赝品。我远远地跟在后面,糊里糊涂的,既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跟,也不知道究竟要跟去哪里,好像跟着他走只是一种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