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叔+番外(162)

作者:郁华

周宏远轻轻将程毓的头放在枕头上,为他盖好被子,虔诚而笃定地亲吻着他的额头,“过去不可重演,可我答应你,从今往后,只有死亡能将我们分离。”

辽阔而黑暗的夜空中,再度绽放出朵朵烟花。

他知道,自己不曾为程毓放弃全世界,相反,他得到的才是。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感谢陪伴,鞠躬。小半年的时光,近二十七万字的征程,辛苦却美好。他们对我而言不只是角色,更是朋友,是人生旅途中必然的惊喜。会有番外掉落。嘻嘻。最后,我可以拥有各种推文和各种投稿么!爱你们!

第100章 番外·时间之下

多年以后,吴思源才明白,他与郑明坤的情谊终止于毕业的那个夜晚,而往后十年里的纠葛与撕扯,不过是场漫长而难堪的告别。

吴思源没想过自己是不是天然弯,他这一辈子长到二十几岁,就只喜欢过郑明坤一个人。第一次确定性向是因为他,第一次上床也是因为他。郑明坤占据了他生命中太多太多个第一次,他爱郑明坤的年月,甚至超出了自己生命的一半儿,若要割舍,就是肝肠寸断,是抛掉半条命去。

第一次见面时,郑明坤是自己的同桌,那人生得格外旁,而恰好自己身形极瘦,两个人想来是绝配,坐在一起,正好谁都不觉得拥挤。

郑明坤是个豪爽的人,爱结交朋友,又好善乐施,很快便跟班里大多数的人打成一片,而吴思源近水楼台,自然是郑明坤最好的朋友。

吴思源是个早慧的人,心思较同龄人深沉。他起先很诧异,为什么郑明坤无论遇到哪个同学都可以笑脸相迎,也不明白郑明坤哪来的那么多快乐,以至于每天都乐呵个不停。所以他只是学着郑明坤的样子待人接物,乐观、开朗、以至于活成了旁人眼里的沙雕和戏精。

不过,他发现,做“郑明坤”这样的人,的确会快活的多。

那时候,他俩成绩都很好,第一第二轮流坐,朋友遍布,老师喜欢,日子过得顺风顺水,每天都是吆五喝六与呼朋唤友。

他们一起在球场上挥洒汗水,带领着班里的篮球队拿下了年级第一的好成绩;他们一同在教室里谈天说地;他们把关爱与阳光洒向每一个同学,他们把班级变成了人人都羡慕的样子……

那是吴思源一生之中最无忧无虑的日子,也是人生漫长煎熬中,最为简单幸福的岁月。

而这简简单单的兄弟情是从何时开始变质的呢?

是了,潘多拉魔盒开启于一场俗套的三角恋,无非是他爱她,她却爱他的戏码。那时,他们才刚刚初二,班里有个女生对周宏远穷追不舍,吴思源只需要一眼就看得出,周宏远对那女生没兴趣,可偏偏郑明坤却偏偏对这件事上心得很。起先,吴思源觉得奇怪,可他的奇怪只维持了几分钟,而几分钟之后,他明白了一个事实,郑明坤喜欢那个女生。

得出这个结论后,吴思源气恼地很,这种情绪来得太突然,以至于他尚没有功夫去想,自己究竟因何而生气。

他的心中聚集着一团火,将他烧得浑身滚烫而干燥,他愤怒,他无助,他不知该作何解释,更不知该如何发泄,只得将这复杂的情绪闷在心里,变作古怪的冷漠。而这所有没由来得情绪,落在郑明坤和周宏远眼里,不过是在闹别扭。在他明白这一切后,又觉得失望无比。可他究竟在为何而失望,又说也说不清。

想来,他最需要的,也不过是郑明坤能哄哄自己吧。

这场不尴不尬的三角恋的最后,谁都没跟李薇扬在一起。或者说,这只是他们生活中,一个无足轻重的小插曲,他们当然可以像以前一样,每天插科打诨、打打闹闹,可吴思源知道,有些东西早就变了,变得面目全非,再也回不到从前。

他喜欢郑明坤。不是对朋友、对兄弟的喜欢,而是想要共度一生的爱情。

他当然挣扎过,但挣扎过后,他认了。喜欢这样一个人,是再平常不过的。有些人,注定就是要做别人生命中的太阳的。

他们的关系在初三那年才彻底恢复。又或者说,需要恢复关系的,从来都只有吴思源和郑明坤两个。在巨大的升学压力面前,吴思源终于放下了那些时不时的剑拔弩张与阴阳怪气,他学会了妥协,也学会了搁置。

他们为一道题而面红耳赤,他们为一场考试而你争我赶,他们风华正茂,书生意气,为自己的黄金时代,划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一年里,吴思源也偶尔做过一些傻事,在KTV里唱《勇气》,出去玩时半真半假的对郑明坤说些情情爱爱,亦或是用肉麻地方式握住郑明坤的手,小心摩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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