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老攻(16)
“我就说没事吧,你还不信。”路崇明一手攥住白蒙下巴,“蒙蒙,可别对自己太自信了。”
“……”
白蒙都不敢看他眼睛,手忙脚乱的给路崇明的衣服扣上。
脱衣服容易穿衣服难,刚才是为了看路崇明的伤,根本就没想那么多,现在看见那白花花健硕的□□,白蒙直接咽了口口水,直觉手使不上力气,衬衫的最后一颗扣子硬是扣不上。
白蒙都快急眼了,“怎么扣不上啊!?”
“我自己来吧。”路崇明拉下白蒙在自己领口的手,自己把扣子扣了起来。
白蒙看着自己面前这个优秀的男人,自己这就算是跟他在一起了吗?好不真实的感觉,明明不久前还那么害怕他,可是现在见他受伤自己会很担心……人的变化都是这么快的吗?
白蒙不喜欢跟女孩子玩,在孤儿院的时候是这样,孤儿院的小女孩不多,被领养最多的却是女孩子,那时候的白蒙甚至会讨厌女孩子,为什么她们就能被人领养走?
那时候白蒙最好的朋友是一个比他小一岁的男孩,那男孩子很胆小,刚来的时候才四五岁的样子,整天就哭,院里的其他人都不跟他玩,有一次被一个大一点的孩子给欺负了,白蒙帮了他,从此以后就赖上白蒙了,白蒙开始很厌烦他,一双眼睛总是水汪汪的,仿佛多说他一句就能立马哭出来,可是小男孩赶也赶不走,就跟着白蒙。
后来他们就成了最好的朋友,也是白蒙唯一的朋友,把领养机会让给他之后,白蒙就再也没见过他,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名字,只记得一个外号,好像叫小鼻涕虫儿。
从孤儿院出来后,白蒙整个人就混迹在各种娱乐场所,街头小巷,一些事情自然就懂了,原来他不喜欢女孩子是因为他是同性恋。得知这个结论的白蒙并没有向有些人一样觉得难以接受,反而很坦然的接受了这个事实。
白蒙长得很好看,身长貌美皮肤白,却丝毫没有显得女气,16岁以后,追求他的人门庭若市,各式各样的都有,男的女的,还有鸭店老板出高价找过他,白蒙一个也没答应,甚至还把那个老板打了一顿。
其实他也想过谈恋爱的,十七八岁的男孩总是蠢蠢欲动,可是就没一个看对眼的,熬过了这个时期,也就没那么想了。虽然现在才十九岁,经历的事儿可不少,懵懵懂懂的爱情总会看淡些,怎么过好生活才是真的。
“白蒙?”路崇明一只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想什么呢?”
白蒙回过神来,还是看着路崇明,眼前的人眉头轻轻的皱着,眼睛深邃的如同大海一般,白蒙恨不能溺死在里面,他抬手抚平了他皱起的眉,淡淡的说:“我刚知道我是同性恋的时候才十四岁,”
“嗯?”十四岁?
白蒙没理会他,继续说道:“我并没有感到惶恐,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样的,总会生出一些别人眼中的异类,我很平淡的接受了这个身份。”
不是异类,路崇明在心里默默说道。
“那时候很多人追我,但我都看不上,全都给打跑了,”说到这里,白蒙轻笑了一声,看神情是沉浸在往日的岁月里,“我也想过以后会找什么样的人谈恋爱,我知道,我们这种‘异类’不被世人接受,但是我还是抱有希望。”
路崇明突然伸手把白蒙抱在了怀里,想说不是的,我会一直一直爱你,直到永远,最终却没有出声,只紧紧地抱住眼前的这个单薄的不像话的男孩。
清晨的阳光已经照进了屋,打在白蒙脸上,他轻闭上了眼睛,“我想找一个能让我依靠的人,因为我太累了,太累了……”
什么东西‘滴答’掉在了路崇明的手上,他心里一紧,“白蒙……?”
“但是,在遇见你之后,就,什么都不重要了……”白蒙很确信自己喜欢他,喜欢路崇明,很喜欢很喜欢,“我就喜欢你了,不管你能不能给我依靠,我都喜欢。”
在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喜欢了,一眼就深深地沦陷了,所以才会故意被抓住,就为了能看你一眼,但害怕也是真的,你是刑警,我是个混混……我也想躲开你,我知道这很矛盾,所以才败了……
眼泪‘啪嗒啪嗒’的往下掉,全都滴在了路崇明手腕上。
“白蒙……”路崇明忍着疼痛两手撑起白蒙,让他面对着自己,看到白蒙正脸的时候他惊了,他见过白蒙的各种样子,开怀大笑的样子,耍无赖的样子,以及不服输的样子,他身上有一股傲气,只在很少人面前表现出来,路崇明全都知道,可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白蒙……
只是无声的哭泣着,脸上已经沾满了泪痕,双眼红红的,像决了提的洪水还在不断往下掉着泪水,脸上却没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