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回(54)
“行,那我去和李经理说一声,他一直念着你这里呢。你回家好好休息吧,这几天给你放个假。”毛小雨此时语气很是轻松。
刚签完一个对自己而言还算重要的合同,明雁也觉得很轻松,此刻知道还能有几天假,更觉轻松。笑着点了点头,打了招呼,便转身率先离开。
毛小雨微笑着目送他离开,会议室门关上,她才缓缓收起面上的笑容。
☆、二十三
明雁出门打了车,他本来靠着闭目养神,突然想到宁休的侄子那事,想到自己这几天正巧有空,日后恐怕难得有假期了。
他抿嘴,咬了咬下嘴唇,掏出手机给宁休发短信。
几分钟后,宁休直接打了电话过来。
他眼睛瞪大,赶紧接通:“宁休哥。”
“怎么突然这几天有空?”
“啊,下周要开始忙了,这几天能休息几天。”
“行。今晚有空?”
“有啊。”
“一起吃饭。”
“……”明雁心想,两个不管是从年龄、xing格还是地位来讲都十分悬殊的人,因为那次偷听事件莫名其妙而认识已有些神奇,后来能够如普通朋友般讲话更加神奇,这些都算了。如今居然还要一起吃饭了?况且听宁休那语气,便知他是说一不二之人,明雁从前也是这样的人,只可惜现在不是从前。
“我订餐厅,订好后地址发给你。”宁休说话时几乎从来没有停顿,尾音也很短暂,而且他似乎在忙,明雁能够听到有人在叫他,果然他后来小声和别人说了句什么,才又对明雁道:“我先挂,有些事。”
“……”明雁望着手里的手机,屏幕已黑。真是一个狂妄、自大又自我的人呀。但是人家有资本,你能说什么?
明雁回去换了身衣服,躺在沙发上等宁休通知,打开电视机,调到电影频道,居然又在放宁休的电影。
是他二十多岁时拍的电影,一部古装戏,他演了个反派角色。
打开电视机时,电影已经放到快要结束的时候,宁休饰演的角色,被一群正义人士围在中间,他身上常穿的白色大氅已染上鲜血,他用自己的长剑撑着自己的身体,眼神平静地看着面前之人,看他们羞rǔ与得意。
这部电影,明雁早就看过。是宁休唯一一次做男二号,并且结局,他作为反派人物,自然也是死了。可是当年这部片子播出时,即便他是男二号,也占尽风光。直到现在,还有人将他临死那幕视为经典,不时拿出膜拜。
明雁歪着脑袋,仔细地看着屏幕中宁休的眼神。看似平静,实则掩盖住了满满的愤恨与忧伤。
他的剑渐渐再也撑不住他的身体,围着他的人群而攻之,他的白衣几乎已经完全变成了鲜红色。正在大风刮起,配乐响起,他正要倒下时。
手机响了。
明雁被吓了一跳,惊地直接从沙发上坐起。他没想到自己居然会看得这样认真,小小的振动声就能令他如此。他拿起手机,是宁休发来的地址与时间。
他没再看电视,直接将电视机关了,起身去用冷水洗脸。
又将脸埋在冷水中,一分多钟后再抬头时,刚刚那份莫名的心悸才消去,他松了口气。
他穿衣服时,发现自己又长高了,上个月买的裤子,如今成了九分裤。他懒得再换,穿上一双黑色牛皮浅口鞋,套上黑色双排扣风衣,戴上墨镜与帽子这两样出门必备物品,才放心出门。
宁休坐在车中,在路边等明雁。
待前面有辆的士停下,有人开车门走出,他看到的是这样的明雁:
黑色的高领衫,他的脖子很修长,穿这样的高领衫十分好看,黑色的风衣,黑色的牛仔九分裤,黑色的鞋子,黑色的墨镜与帽子。
能够不经意反映出一个人品味与心境的东西有许多,服饰便是其中一种。宁休自问,即便如他这样的年纪,也未有过这样一身全部是黑色的时候。所以,这个才十七岁的孩子,内心到底多yīn郁,才会在这样私人的时刻不经意间拥有这么多黑色。
明雁下车后,抬头看了看。宁休在这个圈子十几年,十分知道如何保护隐私,这点他很放心。虽然他只与宁休单独相处过两次,但每次去的地方均是他从前从来没去过的,比如此次这里的餐厅也是,出租车司机之前也是绕了几圈才找到这么个巷子。难怪这么多年,都没人知道宁休到底住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