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我们在一起(45)

作者:乐小米

"……因为是意外事故,他又未成年,法院判了三十几万元的赔偿金给她爷爷奶奶……父债子还嘛……"

"……说起来很让人惋惜,总之他家的房子财产什么的,都被法院收回拍卖抵押赔偿了,现在也没人知道他在哪。"

说话的同学倏然听到重物落地时的闷响,回过头来,诧异地盯住面前呆怔的少女。

苏贞贞弯下腰去捡,手指却不知怎么抖得厉害,低垂的视野就像被滂沱雨水顷刻淋漓覆盖。

原来是这样。

"喂,你没事吧?"女生慌张地蹲下来关切地问她。

原来近乎过度的节俭是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巨额债务。原来总是带着黑色护腕是要遮住那道不堪回首的伤口。原来对所有人的疏离是因为自身的毫无幸福感。将所有的温柔刻意封存,不爱你,就可以在离开的时候不受伤害。

第72节:河川沿着心之所向(14)

灼热的泪顺着脸颊,持续不断地滴到手臂上,纯白的棉布裙摆上,在地面绽出忧伤的透明花朵。

原来她在你心里,是这样不可磨灭的存在。

我什么都不是。

如同银丝带的长川河,在望不见尽头的北向,有座叫做关台的都市。

那里住着一个天使样的温柔少年。

苏贞贞想起那些仿佛已经是年久岁月里发生过的事,沉淀在记忆的留影机里。

晕船药瓶。男生温柔的唇角。三年二班的铁栏窗。赌约。张存远。毕业照。淑女公主裙。明英。棉城。安染。下雨天里奔跑。最后的拥抱和亲吻。

想起自己在高考放假前一天,用小刀在红木课桌右上角一字一字用心地刻:有些话从来都不说。有些话不说再没机会说。还有些话,一辈子只能对你说。

我是真的爱你,季渊阳。

只是此刻它们在哪个角落被蒙上了细细的灰尘。

你不会看见。

-END-

第73节:花香香的江湖实录(1)

【七日霜飞】典型天蝎座丫头。喜怒不定,用身边朋友来说,变起态来简直就是个变态

哇哈哈。写花火三年了,感情累积起来快要比长江长,黄河深。

一直坚持的写下来,因为亲爱的狮子,七夕,也是因为一直爱护关心花火的你们。

愿所以我爱及爱我的人,幸福长驻。

花香香的江湖实录

文/七日霜飞

我叫花香香,江湖上人称香香姐。

杜小侠呢,是我的跟班的,他时常有问题要问的,就比如对于名号,他一直不理解,那为什么还有些人叫我花姐呢?

哦。杜小侠你不懂,那是江湖上的人给面子。

哦,那香香姐你到底做过什么侠义之事呢?

嗯,相传呐,我是一个盖世无双的女侠。

比如,我偷过皇帝老儿的夜壶,骑过亲王府公子的宝马,上过知府千金的闺c黄,总之打我出道至今三个月的时间里,我已经被各路兄台塑造成了无所不能、声名远赫的女侠。

当然,这一切也只有胡捕头不知道。

胡捕头,是我老爸最好的兄弟,以罗嗦和有手段而享誉捕头界。

到底有多罗嗦呢,就拿他审我为例子。

他人坐在白虎凳上,手持皮鞭,他说花香香你可知罪?

我白眼一翻,知什么罪啊,世伯?

就这么两字,胡捕头就怒了,他皮鞭向我远远一挥,说过多少次,不要在公众场合叫我世伯,你不叫我世伯,怎么会有人知道我是你世伯呢,别人要不知道我是你世伯自然也不会有人说我徇私舞弊,我不会徇私舞弊我就依然是我朝作风良好的捕头,是你德高望重的世伯,可如果你在公众场合叫了我世伯,人们就都知道我是你世伯……(以下省略两万字)

那么接下来,再来讨教一下,我世伯他是如何的审案有手段吧,花姐我依然是例子。

在他追问了我三百遍你可曾知罪后,我决定招供。

是,世伯,我招了。

好,花香香,不愧是我的好侄女,先捡最严重的说!

是,世伯,对于我这些年做的事,我实在汗颜,无颜以对江东父老,就从秦朝说起,那秦始皇是我杀的,焚书坑儒是我干的,阿房宫是我烧的,兵马俑也是我雕的,连虞姬肚子里的孩子都是我的……

胡捕头一通奋笔疾书后,满意的合上了卷宗,说来人啊,放了吧放了吧,再不放老夫都要变成是她生出来的了……

左右两旁衙役把我扭曲着拖出大堂,扔在马路上,拍拍衣裳,咱还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花姐不是?

这地位,谁动摇得了呀!

杜小侠千里迢迢从大漠找到我的那一天,是我宴请江湖英雄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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