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一个男生(13)
没事的时候,爸爸就是坐在家里看看书或是和女儿聊聊天,很少出去玩。不像倪蔚佳的爸爸整天在外赌钱,更不像苏眉的爸爸,一走就了无音讯。虽然家里的条件不如两个好友,但是叶莎觉得自己是她们中间最幸福的一个。
不过,在这片老区里,最有名的不是叶莎,也不是叶莎的爸爸。而是叶莎的邻居--大名鼎鼎的作家朱尔。
朱尔家比叶莎家大多了,是两层的小楼,院子里长满了各式的糙和不知名的小花。尽管从不打理,也不见破败。在叶莎的记忆里,朱尔总是很孤独地守着那幢老屋。听说他家里的人都出国了,不知道为什么朱尔没有跟着出去。一个人过着乱七八糟的日子,扣子掉了,就拿过来给叶莎妈妈订。妈妈做了好吃的,也会吩咐叶莎送过去。妈妈对叶莎说:"我们最困难的时候,朱尔的妈妈可没少帮我们,人不能忘恩负义。"
朱尔比叶莎差不多大十八岁,叶莎叫他朱叔叔。叶莎小时候朱尔常常买气球给她玩,一买礼物就是气球,不会换花样。爸爸和朱尔下象棋,叶莎就在一旁替朱尔加油,因为朱尔赢了,叶莎又可以有气球玩了。玩腻了,就当足球踢,谁抢到就放到脚底下踩,踩得砰砰砰的,很开心也很过瘾。
叶莎是大了点才知道朱尔的爱好不是下棋,而是写小说和散文。一开始朱尔只是在报刊杂志上发一些文章,直到二十八岁的时候才出了他的第一本书。那一年叶莎十岁吧,还不懂什么叫小说和散文。只记得朱尔把书拿过来送给爸爸。爸爸很开心地说:"你终于等到这一天了,我们来好好庆贺一下!"
妈妈做了很多好吃的,一边吃一边对朱尔说:"你也该找个老婆了,成了家立了业有个人照顾你也好啊!"
"是啊!"叶莎也在边上cha嘴说:"朱叔叔你找了老婆就不用老是麻烦我妈妈给你订扣子啦!"
朱尔哈哈大笑,摸摸她的头发说:"叔叔娶了一只钢笔,别的女孩不会再嫁给我了。"
朱尔走后叶莎就问爸爸娶了一只钢笔是什么意思,爸爸说:"这就是比喻,他把笔比喻成她的老婆,说明笔对他的重要性!"
叶莎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后来朱尔书越出越多,人也越来越有名气,电视台来为他做专访,还特别采访了爸爸,让一个老邻居谈谈对他的印象。爸爸发挥得很好,在镜头前不慌不忙,妙语连珠。一家三口坐在沙发上看节目播出的时候朱尔也进来了,对爸爸竖起大姆指,这回他换了新的礼物,给叶莎带来一个新书包。
叶莎念中学了,每天要走很远的路去上学,朱尔对爸爸说,让她学骑车吧,你们早上没空,我带着她去上学,反正我不坐班,时间机动。
"怎么可以麻烦你,"爸爸说:"你现在每分每秒都在为人民群众创造精神财富啊!"
"我表现好一点可以多蹭几次饭吃吃么。"朱尔说:"我算计得好着呢,送莎莎,也可算是晨练,天天坐在书桌前,骨头老得快!"
叶莎在院子里学骑车的时候,朱尔也没少帮忙,跟在后面还跑坏了一双拖鞋。等到叶莎可以上路的时候,他真的说到做到了,天天陪叶莎骑车上学放学,尽心尽力地护着她。路上的时候还给叶莎讲故事,朱尔讲起故事来可真要了命的好听,常常是到了校门口就讲到最精彩处,然后冲着叶莎一摆手说:"放学时接着讲!"馋得叶莎上课时也老想着他的故事。
不过好景不长,等到叶莎终于可以独自上路后不久,朱尔宣布他要结婚了。
结婚后朱尔就把家搬到了闹市区。叶莎和爸爸妈妈一起参加了他的婚礼,还去闹了洞房,那房子有一百多平方米,装潢得极为雅致。有一个很大很宽的露台,大到可以在上面跳舞。新娘子也很漂亮,有一个很听的名字叫如意。听说她是朱尔的忠实读者,比朱尔小六岁,她们是一见钟情,从认识到结婚不过短短的三个月。
叶莎永远也记得第一次看到如意,她穿着白色的婚纱对着叶莎甜甜地笑,叶莎叫她阿姨,她调皮地一笑说:"叫如意姐姐!"
"可是我都叫他朱叔叔啊!"叶莎指指朱尔说。
"那也得叫我姐姐,叫阿姨多老啊,我还不想那么快老呢!"如意伸出手来摸摸叶莎的长发,说:"你真漂亮,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漂亮的小姑娘。"
"你才漂亮。"叶莎由衷地说:"我没见过像你这么漂亮的新娘子。"
朱尔听见了,讽刺她们说:"女人互相吹捧起来真是要了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