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三岁(140)
行骋一字一句,又哑了声音:“哥,只有我不再爱你,才是理由,可这不会发生。”
他的手心揉乱了宁玺后脑勺的发,“我在一直追着你跑,想把三岁的差距抹掉,现在,我已经追上一些了。”
宁玺闷在他颈窝里,“那我一回头,你不是就撞死了吗。”
行骋提高了音量:“那也行,我他妈乐意。”
两个人闲逛吹风闹到凌晨,踏上了回家的路。
路上风景还是那些,身边的人依旧没变。
好像时光只是偷走了摞成小山的试卷,而不是偷走了两个璀璨如人间星辰的少年。
行骋忽然想起那一年宁玺删掉的备忘录。
宁玺却像一时间心有灵犀般,掏了手机给他看。
他低声开口道:“其实,去年我走了之后,也记了很多,关于你的事,记得很清楚。”
哪怕他自己是一个连晚饭都会忘记去吃的人。
“留不住的太多了,我很念旧,行骋。”
宁玺继续说,“但只要你在,我就对未来的生活,感到迫不及待。”
夏夜晚风过,落了一片叶在行骋的肩头。
他低着头看宁玺的手机。
现在宁玺的备忘录上,全是新的。
“关于我的行骋:
我不爱讲话,但喜欢和他讲话。(废话也讲)
他会收敛脾气了,表扬。
下雨了,他又不带伞,来蹭我的。
每天一杯奶,强壮中国人!(他好傻)
二十一岁生日礼物,是一个自己会走路的快递。”
最后几句里面,对行骋的代词,也由“他”变成了“你”。
“球进了,你也望进了我。
你不可以为别人打架。
五月的夏风,它自北南下了,抱过我,又拥住你。
你总说想要成熟,其实,我希望你永远是那个善良又勇敢的大男孩。
和你,跌跌撞撞地长大,还要,磨磨蹭蹭地变老。”
行骋看到最后一条,小声地念了出来:“和你,跌跌撞撞地长大,还要,磨磨蹭蹭地变老。”
“已阅。”
说完,他凑近了些,张开双臂,似乎想忍着眼眶里的什么。
在单元楼楼道里,在他们留下过十余年回忆的阶梯上,行骋依旧以身高优势将宁玺抱在怀里,偏过头去吻他的耳,又重复了一遍:“已阅。”
只要他们前路一致,那么他们的奋不顾身,从来都与距离无关。
只想无忧无虑,只想“无法无天”。
小时候,天天拉着玩具飞机玩具枪在小区里窜来窜去的小屁孩弟弟,同经常在窗前趴着写题的他,往往成为鲜明对比,宁玺长大了一想起来,都觉得好笑,明明就看着像两个世界的人,不知道怎么偏偏走在了一起。
年复一年,院里楼上花开花谢,春去秋来,小孩儿们换了一批又一批,石中的校服也又换了颜色和标志,然而,对于宁玺和行骋来说,世间变化再多,只要花还开,人还在,生活总有盼头和希望。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青春能再来一回,天天去给高三搬水的,翻墙的,为了球赛打架动粗的,还是行骋,而那个写着备忘录的,补课赚钱的,也还是宁玺。
他们的纸币爱心,一片一片,珍藏叠好,被藏在了岁月的衣兜之中。
有些事情,这辈子就那么一回,也只能在学校里做。
往后数年,行骋再想起当年在石中经历过的风风雨雨,数场战役,喊楼训练,以及每一块摔过的水泥地,每一张打过瞌睡的课桌,宁玺每一个被他偷吻过的侧脸……
总想说一句,青春万岁,三年无悔。
他和宁玺,此生也无悔。
其实寒假那一趟回北京之后,宁玺也给行骋回了一封信,直接寄的快递,放了一件自己的短袖,就是后来行骋穿去高考的那一件。
信很短,只有两行字。
“行骋:
你知道爱屋及乌是什么意思吗?
是因为你爱我。
所以,我才爱自己。”
虽寥寥数语,却足以表达他的所有。
正如行骋书信里写的那般,时间数字也僵硬,唯有生命长短可衡量。
所谓的“喜欢”是什么感觉,从前的宁玺描述不清楚,只是觉得,行骋在篮球场上打球的时候,好像天气都要晴朗许多。
现在的“爱”,他能说清楚了。
时间太长,难以形容,一切只用两个人的名字概括就好。
高二三班,行骋,高三四班,宁玺。
再见啦。
(全文完)
第五十三章
后记:
这是一个,幼稚又不幼稚的故事。
我想表达的他们,对等而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