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光年(51)

作者:暗夜流光

小川的心里,我还是那个最初的高郁,没喜欢过男人的高郁,几近完美的高郁……但我早已不是,真实的我是一个滥透了的GAY,跟陌生人都可以随便上床,我的人生再也不会有爱情那种东西,我已经穷得只剩一个健康的身体和一张尚算好看的脸,呵……或许这个也不一定,我没做过检查的,血液里有没有什么病毒都不知道。这就是二十三岁的我,一个自暴自弃的混蛋,我曾经为林东他们的青春而慨叹,我的青春又是个什么东西呢?就连我这种自暴自弃也让自己憎恶到极点,我从那一刻起就不能停止不断的讨厌自己……

李唯森两天后拨了我的电话,说了些道歉之类的话,我真的不需要,我不恨他、从来没有过,我唯一恨过的人就是我自己,从前有过、现在也我恨我为什么不是小川心里的那个高郁。

第27章

“……这个蛇……什么玩艺儿?你他妈快说!”

“……滚开……”

“哼……什么喜欢我,你就是喜欢跟男人干!”

“……我……我有艾滋……你别碰我……”

“艾滋?你到底跟多少人干过?”

“不关……你的事……”

“艾滋?……艾滋老子也认了!”

自从李唯森没上班,他就老跟朋友们混一块儿玩,这些朋友里当然有小川和我。嫂子忙着工作也没怎么管他,可能怕他心里烦,反而让我们多找他,他家一度变成了老同学俱乐部,整天不断有人进进出出。我去得不多,往往是小川拉我才过去坐一会,陪他们打打扑克什么的,玩得差不多了就走,从不逗留太长时间。

跟李唯森,基本上没什么别的话说,就是平常的问候和聊天,与别的朋友没有任何不同。如果小川加入我们,气氛会更轻松一些,偶尔开一点玩笑、有几个拍拍打打的小动作,就象高中时一起穷乐时的光景。但我们都不是当初那么坦荡了,小川和我有点过份的相互宠溺;李唯森和我有点过分的相互客气。别人眼里我们和从前一般亲密,我们也还是算得上亲密,只不过彼此间有了刻意把持的那个界限。

不久以后李唯森厌倦了这种无所事事的日子,他说自己天生就没办法清闲的待着,正好他挪用的那笔投资有所回收,再多借了一些钱,便在本地开起了一个不大的酒吧。

不用说,那儿成了同学朋友的聚集地,我们都不须约定的为他带去一些客人,他的这间酒吧渐渐上了轨道,生意还算红火。我有空闲时经常去坐一会,大多是一个人或是跟小川一起,喝点酒或者咖啡什么的,间中看着他忙碌不停的身影、跟来往客人的得体应对,发觉他就在这段时间变了很多,再不是从前那个充满野性和痞气的男孩。经过一个不大不小的挫折再重新起步的他,已经是个成功的生意人,从此都会活得不错吧。当然,他离我曾经喜欢过的那个人也越来越远,这更是一件好事——逝者已矣,至多在心内还残存一点泛黄的回忆,就象过往的旧照片,偶尔翻出来看一看却再不用伤心黯然,只剩下微小的失落感,因为……爱过的人和陷入过爱的自己都已不在。对自己的恨也逐渐平息,深埋到无人可触及的心底,陪伴孤独的宿命一起淡然生存,应该是再无涟漪。

九九年有很多大事,五十周年国庆晚会上的焰火让我分外想念异地的那些人,特别是小毕和林东。他们的事,对小川都只稍稍提过一点,可在我心里他们是永远的朋友。跟小川不同,他们跟我有某种程度的相似,我想起他们就是想起了自己的那段经历,虽然只有短短一年,却是我真实的、生命的另一半面貌。彼此的记忆中,我们都停留在那一年,是一群颓废然而激越的年轻人,固执的活在自己的天空。比起我将要渡过的平庸余生或者他们可能遭遇的悲惨落魄,只有那个状态才值得定格珍藏。所以我们连电话号码都没有留,就此断绝消息,这些没有人说出来但彼此有默契的共识——再见就是再也不见,直到一生尽头我们依然灿烂清脆,生老病死皆可跨过。

日子慢慢流逝,我的情况和以前没什么不同,工作、家里都平稳安逸,李唯森和小川于本年的十月一前一后喜事临门,分别得了儿子、女儿,我们都开着玩笑让他们订下儿女亲家得了。

李唯森的儿子长得虎头虎脑,挺逗乐的;小川的女儿则象个小公主,粉嫩可爱,他们俩连带夫人都争着抢我这个干爹,我是照单全收,安心的等着两个小家伙可以开口叫我的那一天。

老爸和阿姨还是那样,对我的终身大事着急得很,最常说的无非是:“小郁啊,你看看唯森和小川,都做爸爸了,你也该动一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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