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华(31)
曾晓白说:“我也跟风给你绣了个荷包。”
虽然不能跟夏凡那一手家传绣工比,但十字绣这种本来就是见鬼的,不管怎么样,曾晓白的这个还是很漂亮的,林建新拿在手里说:“我们晓白手真巧。”然后放进的口袋里。
曾晓白说:“我在上面有绣你的名字拼音首字母。”
于是林建新又拿出来看了看,果然看见荷包的背面有LJX三个字母,后面跟这一颗心,然后是ZXB。
林建新说:“我们晓白用心了,感动。”
“你敷衍我。”
“晚上喝了点酒,吐了,跟条子他们出去了一趟,又过来,累了。”
顺势,林建新的胳膊搭上曾晓白的肩,说:“回家,睡觉。”
这话说的曾晓白有点脸红,然而等他们回到曾晓白的家,林建新真的连澡都没洗,闭着眼睛把他自己扒干净了就钻被子里睡了。
曾晓白忽然想到一句话说,如果一个男人愿意真的只跟你睡觉,那他一定是爱你的。林建新穿了大半个城市找她睡觉,所以一定更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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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曾晓白问林建新:“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林建新说:“爷第一眼看到你就知道你是爷老婆,一见钟情。”然后把曾晓白的下巴捏的有些疼,他说:“谁让你长的漂亮,勾引爷。”
然后……
“勾引爷,还不让爷上!”
作者有话要说:大季又开始混蛋了,抚额……
☆、第15章
闻燕的十字绣进展的极其缓慢,还没巴掌大的荷包,绣了一个月还没绣好,她本身不擅长手工是其一,另外余浩和骆佳容总是趁着她不注意拆她的线也是一个原因,这导致了她恨不得上厕所的时候都把荷包给揣手里以避免被这两人暗算。
但不同于这个荷包,闻燕和林建成的感情发展得还是很不错的。
因为闻老爷子平步青云的速度跟孙悟空似的,很多人以为作为独生女的闻燕应该是像公主一样长大的,实际上闻燕虽然物质生活上一直比其他人要好一点,但并没有这么享受过所谓公主的精神世界。
闻老爷子是打过越战的,一贯的军事作风,闻燕从会走路那天起,跌倒了就从来没有人扶过,都是自己爬起来的。后来跟在林建新屁股后面,她记忆里最清楚的一次,四岁那年从一个大概有一米多的台子上往下跳,所有的人都跳下去了,就她不敢跳,林建新在下面指着她说:“快点,不然我们先走了。”然后她跳了,结果把脚崴了,轻微的骨裂,林建新被他爸打了一顿,而她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
林建新小时候是那种特别霸道的小孩,他觉得闻燕就是他的跟班,所以谁都不准靠近闻燕,以至于后来他没心思在闻燕身上的时候,也没什么人敢跟闻燕献殷勤,闻燕也从来没指望过谁能帮她,所有不管什么事,闻燕从来都是一个人,值日的时候,有的女生和男生调笑,她一次可以拎三个拖把去洗,洗完了回来,一句话不说把三个拖把往一起值日的人面前一放,人家肯定赶紧收了笑脸,赶紧开始干活,然后背地里说:“那个闻燕吓死人了。”
再后来,闻燕就认识了骆佳容和余浩,这两个人可以说是闻燕唯二的真正意义上的,她自己的朋友,可以分享点心思的朋友。不过,问题是你找个娇弱的闺蜜,两个人就可以一起对着一只蟑螂尖叫,而你找个像骆佳容这种比男人还彪悍的闺蜜,再加上无厘头的男闺蜜一只,遇到一只蟑螂,通常的情况就是,余浩夸张的大叫,骆佳容一脚踩死,闻燕默然。她注定了没有娇弱的机会和理由。
而在林建成的眼里,闻燕就是个公主,他说:“每个姑娘都是公主,至少在她的男朋友的眼里一定是的,何况你比别的姑娘都要漂亮。”
他会帮她拎开瓶盖,帮她拿手袋,过马路的时候走在有车那一边,在小吃店里,让她坐在位置上等着他把东西给端上来,下雨的时候即使没有伞也会用外套给她挡住头。甚至说他会在闻燕的脚被高跟鞋磨到后,给她买双拖鞋,然后帮她提着换下的高跟鞋。
当然,虽然闻燕确实有些享受一路上女性生物投向她的那种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最后还是找了个塑料袋把高跟鞋给装里面了。
其实带着林建成一起,闻燕真觉得还是不错的,至少比起她之前的挂名未婚夫林建新来说,林建成比林建新帅,比林建新高。
林建新太矮了,闻燕一米七二,他才一米七六,闻燕有时候都想不通,这么个她穿上高跟鞋就可以俯视的男人得瑟个什么劲?!
闻燕跟林建成说:“那天我指给你看的那个房间不是我的,是骆骆的,那个盒子也是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