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正传(304)

作者:桔子树

所以陆臻的行为不应该被鼓励,也无所谓赞美与支持。甚至陆臻本人在他比较正常、比较理智的时候,他也是不会做这种选择的。
好吧,确定了这一点之后,往下说。

一、错误的性质

抛开之前刑讯逼供的部分,格杀本身与人道主义无关,也与是不是优待俘虏无关,更与公平无关,因为即使是优待俘虏,在最公平公正的法律面前,战犯也是会被枪毙的,而且灰帽子也不是战犯,他是罪犯。
我想这不是关塔那摩式的虐俘事件,虐俘是一群人无理由地以另一群人的痛苦取乐并发泄,而陆臻的行为明显不是这样。第一,他并不以此为乐;第二,他也没有真的虐杀。他的确有发泄愤恨的成份在,但是最主要的理由应该还是清除,就是那种所谓的替天行道代上帝行刑的心态。
所以陆臻的错误在于对审判权的篡越,他认为那个人应该死,于是他在愤怒中自封为审判者,独自判决,独自行刑。
那么,究竟谁才有权利做审判,有些人认为没有谁有权判谁死刑,圣经里说除了上帝没有人有审判权,而在当代的中国,普遍认为只有国家主体及代表大部分人民意志的法律有权审判,而陆臻,擅自截取了这种权利。
所以追到根源,陆臻冒犯的不是灰帽子,而是国家公权。


二、为什么招了还是死

我的感觉是,陆臻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决定这个人应该死,他在把他当成一个死刑犯在操作。其实,如果陆臻真的还把灰帽子当成一个平等的应该享有全部生命权利的人来看待,那么他就不可能对灰帽子做这么出格的刑讯,因为那也是不应该的。
回到开始,最初他们的战术应该是全歼,但是夏明朗要求留活口,于是这个人被留了下来,而且在留下的时候还遇到了一些危险。陆臻在发现灰帽子身上有炸药的时候就可以马上击毙他,没这么干不是因为什么人道主义原则,而是非常单纯的因为留下他还有用,这听起来可能很残忍,但却真的是事实。而这一情况,总是会对陆臻产生一些心理暗示。
然后,灰帽子的不合作与死不悔改让陆臻对他产生了一种仇恨心。
最后,灰帽子在整个过程中表达出来的那种攻击性,比如说携带自杀性炸药,坚决不屈服,这让陆臻潜意识中认定此人很危险,而刚好,陆臻当时正处于一种疯狂保护的状态,存在那种誓要清除一切罪恶的冲动激情。
另外,还有一个隐患,如果验伤的话灰帽子的伤口是很不正常的,所以陆臻很可能因此陷入一些危机。
综合所有的这些,其实我觉得无论最后灰帽子是不是会招供,陆臻在开始逼问他的时候,可能就已经没打算留活口。


三、以陆臻的个性是不是真的会这么干

站在作者的立场上讨论这个问题很是牵强,而且,我想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陆臻,所以我只想扯些周边话题。
在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侠客崇拜,梁山上的杏黄大旗在人们心中飘了几百年;当然,欧洲也有他们的罗宾汉;而就算是目前号称最具程序正义与人道主义精神的美国,无数个蒙面或者不蒙面的超级英雄在漫画与电影电视中叱咤风云,被崇拜被歌颂;在日本,水冰月说我代表月亮惩罚你。
然而究其本质,这些人多少都犯过像陆臻现在这样的错。
自封为审判者,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判断他人罪恶与否,并行刑。
替天行道,这是一种古老而真实的欲望,很多人不做,只是因为能力不够。而有些人做了,但其实并没有那个能力承担这种责任。因为权力越大,则责任越大,所以行侠在有些时候也是不好的。


四、关于正义与公平

我发现有些人能够接受秘密刑讯却不能接受私下格杀,为什么呢?其实在我们心中,所谓的公平也不是一尘不染的,我们都会根据情况做一些倾斜。就像我们普遍能接受抓到小偷当场打一顿,却不接受抓到杀人犯就地干掉,但其实这都是一种位格的篡越,都是错误的行为。
我常常想,是不是有人可以真正做到绝对的公平,对所有人的公平,在越战后期战场上有不留俘虏的私下共识,前因后果在此不便累述,只是简单讨论这种情况,大家觉得这是对的吗?当然也是错的。它公平吗?很不公平!如果把人当成个体来看待,别人的反抗与杀戮为什么要由这个人来承担。
可是后来为什么变成这样了呢?因为绝对的公平总是不存在的。
可能对于当时战斗在那块土地上的人来说,敌人的生命怎么能与战友相比呢?杀错一百个俘虏也比不上不杀却害死了一个兄弟来得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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