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乌托邦(49)
我愣了下:“吃完了?”
秋水说:“还剩下一点。”
“……”我有些无奈,“难受吗,要去趟医院么?”我突然想起来这人好像不是第一次吃东西吃撑到吐了,我盯着他看了会儿,有些费解,“你有必要把自己吃到吐么,下次又不是不能吃。”
秋水伸手擦了下自己的脸,慢腾腾地应了声:“嗯。”隔了会儿又说,“刚刚吐掉了,不用去医院了。”
我提醒他说这样对身体不好,他眨了眨眼睛,伸手抓住我的手腕:“嗯。”他说完又道,“我去睡觉了,晚安。”
我点了下头:“晚安。”
第18章 你当然不是
我现在的生活习惯极其简单,或者用一种比较糟糕的描述方法来说那么就是——我每一天几乎都在度过我的前一天,我在日复一日地过着重复的日子。
这种描述方法很糟糕,我不知道人得多不满意自己的生活才会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责备自己活得如同一具行尸走肉。我作为一个自我认定为积极生活的乐天派并不赞同用这种消极的观点来描述我自己的人生。
我说过我现在对于生活的态度十分好。
我每天通常七点钟会被自己的生物钟从睡梦中唤醒,起床后会给自己冲一杯咖啡。我早上有喝咖啡的习惯,家里有个图方便购买的咖啡胶囊机,使用几次后的经验告诉我咖啡胶囊于我而言口感实在不好,所以这个机器几乎是闲置在了家里,平时冲咖啡用的都是另外购入的一台半自动意式咖啡机。
我会在洗漱完之后喝掉煮好的温度适宜的黑咖啡,随后返回自己房间给自己换上跑步所穿的衣服。
我觉得到现在为止我完全可以自我夸奖一句,虽然自我夸奖这回事听起来偶尔让人心生反感且通常跟自恋这回事挂钩,我生活的十分自律。我给自己在这小区买了一间110平的两室两厅,并且装修好之后就开始十分规律的晨跑,到现在已经有五六年的时间,只要我精神跟身体状况都健康,且在家的时候都会起来跑步,这么些年几乎从来没有间断过。
我读书的时候从来都不热爱运动,高中时候是纯粹的懒,体育课老师让跑圈都会拉着人偷偷溜走,大学时候因为经济原因我算不上太有时间去热爱上这项运动,刚工作那会儿也每天泡在实验室里太阳都看不见两眼,后来还是老板换成宁戚后发现宁戚时不时会飞别的城市去参加全马或是半马我才想着自己或许也可以去跑跑马拉松,当然马拉松不是那么好跑的,在跑之前我给自己拟了个每天跑步计划,时间长了竟然觉得还不错。
我是在自己慢跑了两个月的时间后,碰见宁戚在办公室说他周末跑半马我搭嘴说了声让他带我一起去,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跑马拉松,全程二十一点多公里的长度,我跑下来差点歇菜,跑完整个脑袋一片空白,觉得自己的灵魂像是飘出身体漂浮在半空中,而身体又像是踩着棉花似柔软的云,全世界都变得带上了些虚假。
当时同样跑完的宁戚看见我的状态后笑呵呵地拍我肩膀:“第一次跑啊?”他跑了很多年,这么点对于他而言完全不算什么,他还能神采奕奕地跟周围所有他认识的人开心的聊天。
我当时喘得跟牛似对他点了点头:“是啊。”
宁戚笑了下,没说话,那之后我跟宁戚跑过很多次大的小的马拉松,才渐渐跟他熟悉起来的。
跟着宁戚干活后我的工作以及经济状况才慢慢地开始变好。
买了房之后觉得自己开始变得前所未有地热爱运动以及热爱生活。
所以到搬过来很多年了,一直都没间断过这项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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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住的这个小区,走路不过五分钟的距离就又一个公园,公园正门的路口摆放着一颗十分招摇的石头,上面行云流水地写着“国家湿地公园”这几个字,因为公园加上了这这个称呼后附近的小区房价都涨了不少。不过公园也不枉“国家湿地公园”这个称呼,里面栽种了不少的植物,还有一条人造湖,空气算是不错,早上去那晨跑或是遛狗的人都有不少。
我早上一般会在七点半左右走出自己家门,从小区的侧门出慢步上一条去往公园的小路。八月份夏天早上天亮的很早,早上五点钟外面的天就已经蒙蒙亮了,太阳出来的很早,七点半的时候外面温度已经挺高,我通常是慢走到公园一条很小的岔路口才开始缓慢地跑起来,公园树栽种的很密集,夏季时候树边长着的杂草都显得十分茂盛,能够勉强挡一些夏天的阳光,跑步的时候会有阳光从叶子的缝隙间打下来,光影交错的感觉会让我的内心异常平静,而我的四周只能感觉到空气拂过耳朵的触感,还有自己胸腔内心跳逐渐加速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