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乃食色(97)
我怒视着盛狐狸,不能用脚踹死他,不能用语言掐死他,我就用眼神杀死他!
但功力不够,人家当是搔痒痒。
我彻底绝望了,哀求地看着他,意思就是:大哥,你放了我吧,我给你做牛做马,倒马桶也行。
盛狐狸忽然将脸靠了过来,微微偏过头,将唇靠近我的耳边,轻轻说道:“只要你答应做我的女人,我就放了你。”
闻言我意志坚定地摇摇头。
睹此情状,盛狐狸不慌不忙,嘴角勾起一抹闲适的笑,继续看着我在死亡线上挣扎。
我运用了全身的意志力,忍耐着。脑海中有个声音暗暗安慰自己:快了,快了,老院长马上就要拉完了。
但是,老院长的粑粑,是连绵不绝的。
他老人家在隔壁间,那是拉得个神清气爽,流连忘返,意犹未尽,欢快舒畅。
噼里啪啦的声音不绝于耳。
边拉,老院长还哼着歌助兴。
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当当当当,当当当当的……”
随着音乐的节奏,粑粑也就一坨坨往下掉。
我简直是欲哭无泪。
我说这老院长你到底吃了多少啊?
此时,距离我憋气,已经整整有一分钟了。
很快,我的脸,开始因为没有氧气的进入而变得通红。
我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
我额角的青筋,开始鼓胀,临近爆炸边缘。
终于,我忍耐不住,吸进了一口气。
我……的……妈……啊!
实在是太造孽了!
熏得我双眼发黑!
我赶紧闭上鼻子。
如果再闻一次,我宁愿去死。
相形比较一下,和盛狐狸在一起,居然变成了一种天堂般的选择。
于是,我没有再做任何的思考,重重地对盛狐狸点了头。
然后,盛狐狸一直保持着得意的笑,将我拉出了厕所。
然后,我苍白着一张脸像幽魂一般坐了一天。
然后,我醒悟过来,发现盛狐狸已经昭告天下,说我是他的女朋友了。
并且,盛狐狸在当天下午,和我一起回到家中,收拾了我最需要的东西,把我押到他家里去了。
等我被老院长熏得晕乎乎的脑袋反应过来时,我发现,我们居然同居了。
“为什么我们要同居?”我问。
“因为我们是男女朋友了。”盛狐狸答。
“男女朋友可以慢慢来啊。”我使用缓兵之计。
“可是,我们的起点太高了,在成为男女朋友之前,就已经先上了床。所以,成为男女朋友之后,就应该同居。”盛狐狸熟读孙子兵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我无话可说了,只能一哭二闹三上吊:“我要回家!放我回家!”
“你已经没有家了。”盛狐狸闲闲地说道。
“为什么?!”我愣住:“难道你把我家给烧了?”
“我还不想犯纵火罪。”盛狐狸看着我,微笑:“你捡回来的那个孩子现在就住在你家,所以,你只能暂时住在我这里了。”
“小乞丐住在我家?”我上下打量了盛狐狸一眼,问到:“是你的主意吧。”
“他大病初愈,难道你要那小孩重新去睡地下通道?”盛狐狸的道理是一套套的。
我当然知道这是他的诡计,但是事到如今,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只是,关于这件事,我一直是被动的,迷茫的。
我和盛狐狸,是男女朋友了。
这样做,好吗?
看着盛狐狸装修得颇有品味的房子,再看看他帮着我收拾东西的背影,我唤了他一声:“盛悠杰。”
“嗯?”他答应着,但是并没有转过身来。
我咬咬下唇,犹豫了一会,终于问道:“你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我做你的女朋友呢?”
盛狐狸手上的动作停止了一秒。
只是一秒。
短暂得我都不确定了。
他依旧背对着我,淡淡反问道:“你说呢?”
我站在书柜前,将手从一排书脊上抚过,良久,终于开口:“你该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
闻言,盛狐狸放下了手中的东西。
转过身来。
他慢慢地向着我走来。
盛狐狸有一双修长的腿,将整个人衬托得非常俊逸,有气质。
此刻,他穿着米色的休闲裤,露出了那双赤裸的性感的脚。
这是我第一次注意到他的脚趾。
干净,白皙,圆润。
原来,盛狐狸的美,已经武装到脚趾了。
我忽然之间想起了他褪下裤子后,,那光滑的大腿,挺翘的屁股,还有那性感的腹沟,以及当他在我身上驰骋时,那被薄汗粘在额上的发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