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69)
江离最后作了一个总结陈词:“总之,官小宴你就是个思想极端的傻瓜笨蛋,还软弱自私不会替别人考虑,我岳母能忍你到今天,也算是个奇迹了。”
我沮丧地垂着头,不置可否。
江离却审犯人一样:“你把头抬起来,不许逃避,逃避只能让你更软弱。”
我抬头看江离,兴许是我此时眼睛太朦胧导致的错觉,我竟然看到他眼中有一闪而过的慌乱。
江离恢复了平静,轻皱着眉头说道:“咦,你怎么又哭了。”
我擦着眼睛,不说话。你把我说得一文不值,还不许我伤怀一下吗?
江离无奈地摇摇头:“你就会对男人用这一招。”说着,他招手叫来服务生,结账走人。
我因为情绪比较低落,所以任江离结完帐拉着我出去了……后来我也没再提这事,也没还他钱,就仿佛这顿饭的确是我请的一样(女人,就要对男人狠一点)。
我趴在车窗上,看着B市璀璨的夜景。
我一遍遍地问自己,我真的恨他吗?恨那个会接我上下学,会带我去游乐场,会背着妈妈买零食给我,会在妈妈的巴掌落到我的头顶上时笑嘻嘻地把我抱起来的……爸爸?
十年了,“爸爸”这个词,在我的词典里已经有些生疏了,可是,它又是曾经那么清晰地存在过。
我恨么?如果我真的恨,那么我是因爱而恨,还是故意用一个念头驱使自己去……恨?
如果我恨,那么恨有多久?
我假装不认识他,是因为恨他,还是因为想报复他?抑或者是因为,我想让他心里更加愧疚一些?
可是不管怎样,这一切有意义吗?他已经离开了,而我的日子还要过,我妈也依然会每天人来疯一样地生活着,自由自在,一点没有老年人的觉悟。
似乎没有我想象得那么糟。
江离说的没错,为了别人的一个错误,而使自己陷入痛苦,是真的没必要。
我妈说的也没错,放下别人,其实不过是为了放过自己。
更何况,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他曾给予了我无法替代的温暖与关爱。
何必谈恨呢。
番外之江离
二十二岁,他大学毕业,遇到了她,一见如故。
二十三岁,她成为了他的女朋友,两人相约白头到老一生不变。
二十四岁,他辞去工作,自己创业。
二十五岁,他创业失败,堕入人生的最低谷。
二十五岁,她离开了他。
二十五岁,他觉得自己甚至无力撑起自己的世界。
她离开时,对他说,江离,请你原谅我,我是一个现实的人。要怪,就怪你自己没能力吧。
要怪,就怪你自己没能力。
江离从酒精中抬起头,睁着朦胧的醉眼,看着眼前的世界,纸醉金迷,光怪陆离……要怪,就怪你自己没能力。
没人有义务为你的失败埋单。即使是你最爱的人,也可以无牵无挂地离你而去。说什么爱不爱,天长不地久,全都是废话,废话!
男人,要用实力说话。
江离攥了攥拳头,步履蹒跚地走进那美好而邪恶的世界。
黑暗中,仿佛有一个人声音在对他说,江离,恭喜你,涅槃成功。
……
二十八岁,江离的公司成功上市。
二十九岁,江离已经不需要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的事业中,他可以有时间顾及自己的感情。然而,四年来,他每每看到女人,就觉得厌烦……看来那个女人对他造成的影响,远比他想象中的要严重。
于是江离觉得,自己这辈子,可能都不会对女人产生兴趣了。
不喜欢女人,那就喜欢男人吧。随性的江离这样想。
二十九岁,江离遇到了薛云风。
当时薛云风刚和自己的前男友分了手,心情很糟糕。他偶然在一个同性恋party上看到江离,便拉着他的手,对他说,你,做我男朋友怎么样?
好。
江离觉得,对于此时的他,男朋友和女朋友一样,都是可有可无的。当然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女人会招惹他的厌烦,而男人不会。
于是江离更加确信,自己已经是个gay了。
他也看得出,薛云风其实并不喜欢他,只是找个伴而已。于是他更加满意,这样没有感情的感情,于他来说,最好不过。
两人就这样不咸不淡地相处了半年。当然,在江离眼中,确实是不咸不淡。而在薛云风看来,也许未必……如果江离能及时发现薛云风在看到他时嘴角不自觉地绽放出的笑意,那么他们大概就不会有以后的纠缠了。
当薛云风眼神炽热浑身赤裸地站在江离面前时,江离……落荒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