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那么骄傲(70)
何之洲的手抖了两下,大脑马上跳出一句话:“这次不要不忍心,直接打死!打死!”
……
凌潮汐要回去了,临走前她还是找了林煜堂。学校对边的的冷饮店里,凌潮汐给自己点了一杯西瓜汁,林煜堂依旧是老习惯,对服务员说:“青柠红茶。”
凌潮汐抿了下唇,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潇洒一些,她说:“班长,既然我过来了,就想要个答案带走。”
林煜堂修长的手指碰了碰桌上的红茶,他平静地看着凌潮汐:“潮汐,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跟沈熹分手了。”
凌潮汐两只手都快揪在了一起。
林煜堂背靠椅背,说话的声音依旧不凉不淡“我妈从小说我是一个薄情鬼,对谁都笑眯眯,其实心比谁都凉淡。所以你别喜欢我。”
凌潮汐走了。
林煜堂骑着车回男宿舍,一路的林荫大路,夏夜凉风拂面,一些岁月往事仿佛跟着夜风吹进他心里。他想起沈熹小时候有一次许生日愿望,她说:“我希望大家都喜欢我。”
当时他就奇怪沈熹的想法,为什么要大家都喜欢自己呢,喜欢是一种付出。别人喜欢你,对你好,你就要回应这种喜欢,活着不累吗?
后来他稍微想明白一点,沈熹是热情的红色,与他是全然相反的两个人……
林煜堂将车停在了宿舍楼下的车棚,他走进宿舍时,楼下的宿管阿姨让他签一下到。他走上前,接过宿管阿姨的签到表,找到了921寝室这里。
每天的签到框框里,有猴子留下的字迹,有壮汉的,还有……沈熹的?
林煜堂只觉得自己一颗心真要跳了出来。
☆、第二十九章
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字迹……
虽然只是三个字的签名,林煜堂一眼就能认出这是沈熹的字,就算不是沈熹的字,也不可能是何之洲的字。
他从初中开始就给沈熹辅导作业,她的字对他来说再熟悉不过。她爱美,写字也一样,字形偏瘦。而且她写字习惯不好,每个字几乎都会向右下斜,每次他都要用笔戳下她的手臂,她才会纠正回来。
“这签名是何之洲本人签的吗?”林煜堂提着心问宿管阿姨。
宿管阿姨先看了眼林煜堂,然后戴着老花眼镜看了看,有点印象地说:“对啊,921宿舍的何之洲嘛,上次他签到的时候,还留了一个橘子给我,老客气的。”
林煜堂不再说话,他手指碰到签到本的页面,指尖微微发烫。一个瞬间,他大脑里一下子是沈熹的脸,一下子是何之洲的最近的脸,一张张神态各异的脸纷至沓来,最后重合在了一起。
荒唐!他想,但他又不得不这样想。
林煜堂回到宿舍,猴子和壮汉正奋力玩着游戏,书桌旁是两人吃剩下的外卖。他环顾了一圈开口问:“何之洲呢?”
猴子猛地从游戏里出来,他眨眨眼睛说:“老三,你别冲动啊。”
林煜堂知道猴子理解错了,他解释说:“我找他有点事。”
壮汉也从游戏里抽出身来,他可不信林煜堂的话,他看林煜堂脸色就不对。今天老大和沈美人秀了一天的恩爱,老三准也憋了一天的气,不爆发才怪呢。
“老大可能跑步去了吧,他最近不是每天都跑步吗?”猴子这样说。其实他是知道老大跟沈美人在图书馆,顾及寝室和谐,他随便扯了一个谎。
林煜堂转身就离开了。他把S大的操场都找了一遍,最后他在石阶坐下来。他拿着手机,电话都不敢打。
他跟沈熹从小认识,他也自认为是了解她。只是他从未走到她心里瞧一瞧,他对她真正的了解又有多少。他习惯沈熹在自己这里永远像一张白纸一样简单,包括所谓的交往和分手,他都可以当作她在小孩子过家家。
她喜欢他就陪她玩,不喜欢就继续当她哥哥。这样感情的转变不会有任何负担,也不会有任何的尴尬。
他本以为一切都是最好的处理……
林煜堂揉了揉额头,袋中的手机响了,是宿管科老师给他打来的电话。
“林煜堂,关于你提交换宿舍的请求,我们批准了……我们这边还是非常照顾你们优等生的一些想法的……”
林煜堂望着群星满天的夜空,开口说:“秦老师,我不换了。”
“卧槽,林煜堂,你是逗我吧,你当宿管科是什么!你想换就换,不想换就不换?”宿管科的秦老师瞬间爆发了,“我都已经打电话通知你室友了。”
……
图书馆里的男厕,沈熹左看右看,突然有点想尝试一下站着撒尿。说起来她当男人那么久了,都还没有站起来尿过呢。以后换回来,不是留了遗憾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