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神婆有个约会+番外(230)

作者:季桃初

“他真的是越来越过分了。”毛不思叼着肉脯,絮絮叨叨地跟马明义诉苦,“砍我工资就算了,现在还变本加厉,连鱼都不让我捉了,那可是我养的,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我有处理权!”

一天到晚都是风干的腊肉,地窖里存的白菜萝卜,她想吃点新鲜的怎么就这么难,想念家里的大超市,想念一年四季新鲜的瓜果蔬菜,想念巷口菜市场每天活蹦乱跳的大鲤鱼。

“毛毛,你被欺负的样子真的特别……”马明义伸手去捏毛不思的脸颊,比起刚来时多了二两肉,入手软软的滑滑的,跟剥了壳的鸡蛋似的,她生气的时候眉眼会不自觉的下耷,嘴巴憋成一条缝,看上去就很好欺负的样子,特别的可爱,马明义力道不大,到嘴的词瞬间换了意思,“特别怂。”

“起开。”毛不思拍开马明义放在她脸上的恶魔之爪,“你不帮着我骂他就算了,还借机损我。”

“你说他干嘛老针对我啊。”毛不思怎么想怎么郁闷,“又不是我占了他的身子,抢了他的时间。”

“那没办法。”马明义耸耸肩膀,“谁让你跟我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他这是把对我的不满全撒到你身上去了。”

“这回我真是亲身体验了什么叫做伤及无辜。”毛不思叹口气,继而又拍拍马明义的肩膀,语重心长的提醒道,“你可要记住,我这些苦难都是为了你受的啊!”

“晓得了。”马明义拿着小锤子敲了半响,才把碟中的老泥敲开,荷叶的香气伴随着肉香一起往鼻孔里钻,他扯开荷叶,拔了根鸡腿递到毛不思嘴边,笑道,“这不,我本人亲自为了那条魂,给你上贡来了。”

“算了,左右是你的一部分,我就原谅他吧。”借着马明义的手,毛不思扭头咬了一口鸡腿,虽说吃腻了肉,可真饿了的时候,肉还是香的。

空气中飘着淡淡地丹桂香,地龙烧得滚烫,马明义坐在毛不思床边,他顺了一缕她耳边的秀发,偶尔在她鼻尖一扫,就见她皱了眉头,伸手挠两下,她的睡姿算不上好,总是喜欢半夜三更踢被子,以往他没发现,直到他跟着来到刘府,他只有晚上的时间来观察这个世界,来观察毛不思,他的人生再也没有白天,没有了太阳。

这些都令他感到不安,比起三爷,他才更像是那个见不得光的部分。

毛不思总会想尽办法逗他开心,每次得了什么好玩的好吃的,也总是第一时间分给他,她嘴上不说,却不停地用实际行动带给他安慰,即便知道自己有时候帮不到她,还是会不停地唠叨着身边发生的种种事情,就像他们之前一样。

可偏偏他们之间有一个刘寻。

他活在阳光下,他是毛不思正儿八经的丈夫。

有些事情毛不思迟钝看不清,连三爷或许都有些莫名,可是他却懂得。

刘寻身上有他的一部分,他们是极为相似的,他们喜欢的东西相似,喜欢的食物相似,喜欢的人,自然也有几分相似。

喜欢的开始是好奇,他对毛不思的好奇来源于他幼年对鬼怪的恐惧对毛不思力量的崇拜,三爷对毛不思好奇来源于他猜不透她的心思。

喜欢却得不到的表现在于强烈的浮于表面的不削与欺凌,男人对女人有种天然的保护欲,这是动物的本能,只有对待同样的雄性,才会露出尖锐的爪牙,这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而人类间的欺凌便是同样的道理,一旦男人开始若有似无的以不是恶意的态度去欺负女人,便是因为对方可以轻易地抓住他的弱点。

这两个阶段,他都经历过,也都在事后幡然。

三爷,正在一步一步的重复着他走过的路。

他把这一切,都对毛不思洗脑成是三爷对自己不满,三爷身上有他的影子,三爷是他的一部分。

只要毛不思眼里看到的那张脸是马明义,只要毛不思心里认定那个人就是他的一部分,这就可以了。

“距离。”毛笔染了重墨,落在纸上,浸透纸背。

他从不跟三爷交流,这么久以来,无非两句对谈而已。

“唯求一人心。”这是他的底线,他亮给了三爷。

“君子一诺。”这是三爷对他的许诺,换取他与他之间的平衡。

这夜,他没有留在毛不思房中,也没有回东院,而是一个人默默地在寒风中走到亭中,坐到天色渐渐变得灰白,才离去。

三爷病了,病的很严重。

这是毛不思第二天张开眼,得到的第一条消息。

石榴站在她床边,说的口沫横飞,“说是这几日大爷那边局势不稳,城里头两位帅府的少爷又争的厉害,三爷肩上的担子压的太重,昨夜竟然在亭中思虑了一宿,这不,今早就病倒了,老夫人把城里有名的中医西医皆请了个遍。”

“真是……太不幸了。”毛不思哼哧半响,也没想出个妥贴的词来形容当前的这个情况,别人不知道,她和三爷可是明白的紧,昨晚在寒风里冻了一夜的人,可不是刘府的这位三爷,而是只有晚上才出现的那个人。

毛不思心里有点感动又有点后悔,她只是随口一说罢了,马明义居然还真想着给她报仇了。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可毛不思就觉得马明义这个书生挺好的,都落到这副田地了,还是想着她好。

“石榴,你一会去问问请来的大夫,看看有什么东西是吃了能消病气的,等晚些时候,咱们炖了去看三爷。”毛不思吸吸鼻子。

“夫人,您该早去才好,晚了,又要落人口舌了。”石榴有些不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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