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棺有喜:冥夫求放过+番外(490)

作者:吞鬼的女孩

这条咒语,是轩辕族的往生咒,据说他们一族在死亡之后,灵魂会去往另一个空间。在那个世界得到永生。

至于是不是真的,除了天道,估计没有人知道。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一脚踩了上去。

还好,稳住了。地砖没有碎。

我吞了口唾沫,环视四周,找到了下一个文字,足尖一点,又跳了过去,地砖摇晃了一下,吓得我魂都快飞了,才堪堪稳住。

我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这也太刺激了。

我一路上小心翼翼,终于来到最后一块地砖前,我擦去额头上的汗水,定了定神,踩上了最后一块,谁知道那块地砖居然咖嚓一声,碎了。

卧槽!这咒语我没记错啊,怎么会碎?

难道这是轩辕族特意留下来的陷阱?

我正胡思乱想,却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坚实的地面之上,那万丈深渊已经不见了,地砖也全都消失无踪。

我心中一惊。刚才的一切,全都是幻术?

好强大的幻术,我的阳眼居然都看不透。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座宏伟的神庙,巨大的柱子上雕刻满了古老的图腾。

十八根柱子,围绕着一个巨大的祭坛,祭坛上也雕刻满了图腾,在祭坛之上,悬浮着一团黑色的光球,光球之中偶尔有一两道电流闪过。

那是什么东西?

我往前走了两步。忽然,周围那十八根柱子顶端,怪兽图腾的巨大嘴巴里,猛地射出一道暗光,十八道暗光打在黑色的光球之上。光球之中噼里啪啦出现了好几十道电光。

在那电光之中,我隐隐看到了一道身影。

是人类?

高云泉?

我惊得说不出话来,这黑色光球到底是干什么用的?高云泉为什么会在里面?

忽然,我的额头再次热了起来,天眼射出金光。打在那团黑色光团之中,一幅幅画面在我眼前迅速闪过,我仿佛陷入了梦境之中。

在那梦境里,我看到了轩辕族的起源,在十八层地狱刚刚出现的时候,他们的先民就出现了,远古鬼物肆虐,他们一族与鬼物们战斗,经历了漫长的岁月,有过辉煌。然后落寞,最后在天道的威力之下,完全毁灭。

可是,在那些画面之中,我居然看到了一块石头,那石头是血红色的,菱形,只有我的小拇指大小,它漂浮在祭坛的上方,所有的轩辕族人都跪在地上。朝着它不停地跪拜。

当它们跪拜过后,那菱形的石头忽然亮起万丈光芒,那些光芒洒在周围跪拜的轩辕族人身上,它们的身体漾起一层层红光,力量飞涨。几乎每个人都升了一级。

可是在远古鬼物被天道镇压之后,那块石头就消失了,没有了石头的护佑,轩辕一族就开始衰落,实力开始退化。甚至被人类所化的鬼物欺负到了头上。

低呼一声,我猛地从梦境之中醒了过来,心中却无比震撼。

我摸了摸额头,梦境中所看到的那块石头,分明就是我额头上的天眼!

如果我的天眼。是轩辕一族的圣物,它又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头上?

我仔细回想前世的过往,但我的记忆只恢复了一部分,最重要的那些还被封存在天眼之中。

我想不起来,前世的我。究竟从何而来,是人是鬼,只记得天眼是天道赐给我的。

难道,当年是天道拿走了天眼?

远古鬼物都被镇压了,如果放任轩辕一族强大下去。恐怕又是新的祸端,所以天道拿走他们的圣物,削弱他们的力量,后来更是借轩辕与鬼王大战的机会,将他们完全铲除。

可是。天道为什么又将它赐给了我?它就不怕我的力量越来越强,威胁到天下苍生吗?

我抬起头,再次看向那只黑色的光球,在当年轩辕一族毁灭之时,轩辕族的大祭司将整个族的传承都储存在圣地之中,等待着有轩辕一族血统的后人回来。

高云泉,居然有轩辕一族的血统!

这也可以理解,上古之时,当地狱通道出现的时候,也曾有轩辕族人来到凡间。与人类结合,生下后代。

因此在华夏的古代传说中,一直都有巨人族的传说。

高云泉的运气真是好,误闯了被地狱侵蚀的山谷,本来必死无疑。没想到如今却因祸得福,得到了轩辕族的传承。

简直就是网上那些YY小说的男主啊。

我见他接受传承还需要一些时间,刚才天眼异动,让我体内的灵力又开始活跃了起来,隐隐有突破的迹象。

我盘腿坐下。开始运行体内的灵气,顺着经脉一圈一圈地游走,最后汇聚于丹田之中。

渐渐地,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开始发热、发胀,连肌肤都被胀得有些疼痛。

在我身体之内,好像有一道门,我调动全身的力量去冲击那道门,一次,两次,三次。进而无数次,每冲击一次,那道门就松动一点。

还差一点,就差最后一点了!

我心中有些焦急,体内的灵气开始不稳。天眼似乎察觉到我身体有些不对,额头上涌出一道清流,流过我的经脉,冲向那扇门。

轰!

那扇大门被轰然冲开,我体内的力量疯狂地涌动,就像冲破了堤坝的洪水。

我突破五品了!

我的经脉生生大了好几倍,连丹田也比之前大了许多,灵气汇聚在丹田之中,从气态变成了液态,在丹田之中缓缓地流动。

我又花了一点时间。稳定了修为,然后深深地吐出一口气,睁开了眼睛。

我抬起头,看向那团光球,忽然之间,我福至心灵,朝它伸出了手,光球内的高云泉,也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身体飘了起来,握住了我的手。

上一篇:在下女术师 下一篇:恐怖女主播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