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男信童(124)

作者:康塞日记

第二次,是一九八五年的春季,距离上一位相亲对象,不到三个月。而沈宝寅仍旧不知晓。

书香名门的康小姐,一位十九岁的才女,曾出版过多部畅销现代诗集,祖上三代出过多个闻名遐迩大文学家。

丰霆与这位小姐约会次数最多,足有三次,康小姐对丰霆的谈吐和外貌非常满意,甚至可以忽略这位满身铜臭气息的商人在文学素养方面的欠缺。

她和丰霆谈陀思妥耶夫斯基,谈尼采,谈严肃文学的发展与兴盛,丰霆是个很好的倾听者,常常微笑听她说完,然后抱歉一笑:“不好意思,我有个工作电话要回复。”

盯着丰霆高大挺拔的背影,听到这个英俊男人用低沉悦耳的声音斩钉截铁下达命令,她深深觉得自己已经认定这个人。

哪有人是完美的呢?她并不是只会念书的书呆子,如果丰霆实在听不懂,她也可以迁就他,只和他谈论英国人消失的嘴唇与头发,还有三页纸厚的美食历史。

事实上,是她以为自己可以忽略,但其实不能,第三次约会,她委婉地,像突然想起来似的,提起说:“我当年读大学,是班级里最小一个,到如今毕业都还未满二十,如果申请结婚,需要父母陪同呢,说起来真不好意思……”

丰霆不知是没听懂她言外之意,还是根本没在听,还没等到她说完,第不知道多少次又打断了她,抱歉地和她说,公司有急需他处理的工作,如果可以他想先行离开。

语速那样熟练而快速,即使旁观的人也该知道,这个男人肯定不是第一次对她爽约。

她发了好一会儿呆,终于挫败地发现,她绝无法接受这样的婚姻生活,话不投机半句多,和一个无法灵魂共鸣的男人共度余生,实在难以忍受。

分别时,她主动提出,不希望再有和丰霆的下一次约会。

丰霆莞尔一笑,抱歉地答应了,并且风度翩翩地将她送到家门口。

沈宝寅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晚上一定要把他抱起来压在自己胸口上睡觉的男人,白天其实刚结束和一个漂亮女人的约会。更加不知道丰霆以公司有急事为由毫无风度地从约会中早退,实际是急着回家替他挑选第二天参加酒会的西服。

沈宝寅当着他面脱光,再一件件穿衬衣,衬衫夹,外套,西裤,打领结,每上身一件,先在等身高的换衣镜前左右看看,再转过来朝向坐在床沿的丰霆。

丰霆看了两套,在他脱衣服时永远目光最焦灼,沈宝寅预备穿第三套时,不太耐烦了,突然走到他身后,半蹲下身,帮他把套在大腿上的衬衫夹的皮带固定好,又站起来,摸他突出的肩胛冈。

沈宝寅瘦得匀称漂亮,皮肤又白,身材更加出众,尤其两片肩胛骨,其实不是他全身上下最漂亮的地方,但在展肩时,那突出的形状太像蝴蝶振翅,美得简直像天使之翼。

丰霆坐他身后不远,早就想吻他肩膀,摸了摸,等到手掌温度把那块肌肤摸热了,开始低头从上沿吻到下沿。

他把沈宝寅亲得发痒,才停下嘴唇,双手从沈宝寅腋下伸过去把人搂进怀里,下巴搁在沈宝寅肩膀上,盯着镜子里那双秀媚双眼,和被衬衫夹勒出痕迹的修长大腿:“你穿着衣服,我看不出哪条领带最鲜艳。”

歪理邪说,沈宝寅笑得肩膀都在抖,小声说:“司马昭之心。”

却也没抗拒,温顺地任由丰霆把他全身扒光,又一条一条拿着领带往他纤细的脖颈上比划,没试几条,沈宝寅被他指尖温度挑逗得浑身发颤,脸颊泛红发出低喘。

看他这个样子,丰霆憋得发痛,哪里还能和他慢吞吞玩什么换衣把戏,一条红色波点领带把沈宝寅双手绑起来举到头顶,白的手指,红的丝绸,沈宝寅的身体美得简直晃眼。

丰霆吻得很凶,沈宝寅把他嘴唇咬破,引得丰霆倒吸一口冷气终于松开他嘴唇才得以大口呼吸,他骂丰霆随地发|情,丰霆也不反驳,只顾着把他的腿抬起来。

挑什么西服,沈公子穿什么不好看?上床才是此刻唯一正经事。

“阿寅,你已过了法定年龄,可以背着父母偷偷结婚。”每次到最后时刻,丰霆总有情话等他。

沈宝寅没有力气推开他,在他怀里大口失神喘气,过了好一会儿,哼笑一声:“哦,多谢你提醒,原来我已经可以结婚。那又怎样,到了年纪也不和你结婚。”

丰霆把他翻过来,似笑非笑摸他肚皮,“好,阿寅想跟谁结婚?米荷?你已两年未和她见面。要是你没有空,我替你去登报,早点解除那个乱七八糟的婚约,不要耽误女孩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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