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刀剑问情(92)

作者:羽邱


但秋葵還在開封府等著,現下並不在這裡,丁月華便說道:“不必瞭,我們先把條件談好,你把秋葵的賣身契交給我,我自己去找她,現在不著急找她。我聽舅舅舅媽說,當年你是用五十兩銀子買走瞭秋葵,李先生,我舅舅舅媽應該沒記錯吧?”

李國明擡頭往天上看,好像在努力回憶當年他到底花瞭多少錢:“哎呀,這……時間太久瞭,我記不太清瞭,不過我記得好像比五十兩還要多一點的,不是個整數。”

丁月華知道他是想多要錢,便問:“不是整數,那是多少?”

李國明道:“我記得……至少也是七十五兩吧?”

一下子就多加瞭二十五兩,真是漫天要價,獅子大開口。

丁月華很想揍他,但無奈秋葵的賣身契還在他手裡,不能把他惹毛瞭,隻好忍瞭。

不能發火不能發火不能發火,想想秋葵想想秋葵想想秋葵。

“那興許是我舅舅舅媽記錯瞭,把七十五兩錯記成瞭五十兩。李先生,我正好帶來瞭八十兩銀子,這多出來的五兩就當是為瞭感謝您這麼多年對秋葵的照顧瞭,小小心意,還請您收下。”

還劍

丁月華掏出銀子後,李國明笑得臉上的皺紋都舒展開瞭:“好說好說,我這就去把秋葵的賣身契取來。”

他提高聲音叫瞭一個下人的名字,讓這人去屋裡取賣身契。

下人手腳麻利地走瞭,很快便捧著一張輕飄飄的紙回來,遞給李國明。

李國明接過,看瞭一眼,確定這是秋葵的賣身契,然後把賣身契交給瞭丁月華。

拿到瞭賣身契,丁月華才算松瞭一口氣。八十兩銀子已經給瞭李國明,他們兩個互不相欠瞭。

丁月華看瞭一眼賣身契,上面清清楚楚寫著李國明是花瞭五十兩銀子買下瞭秋葵。

她也不戳穿李國明剛才的謊話,她對李國明笑瞭笑,揣起賣身契,說道:“多謝李先生成全。舅舅舅媽還等在城外,我就不打擾您瞭。”

李國明拿到瞭銀子,也不挽留她,又讓剛才去給丁月華開門的小廝帶著丁月華去領秋葵。

丁月華和小廝別瞭李國明後,沿著彎彎曲曲的路往回走,丁月華回頭看瞭看,已經看不見李國明瞭,便開口對小廝說道:“小哥,實不相瞞,我剛才來的時候在街上碰到瞭秋葵,已經讓她出城去找我舅舅舅媽瞭,這事你別跟李國明說,隻要把我送到門口就行瞭。”

說著,丁月華往小廝手裡塞瞭二兩銀子。

小廝把銀子揣進口袋裡,笑著說道:“好說好說,不用去找秋葵,也給我省瞭事。姑娘隨我來吧,我這就送你出去。”

丁月華跟著小廝左拐右拐到瞭李府門口,小廝止步,丁月華在門口跟他道瞭別,便揣著秋葵的賣身契去找展昭。

展昭正在李府院墻拐角處後面等待,他看到丁月華出來,問道:“李國明沒有為難你吧?”

丁月華道:“多收瞭我幾十兩銀子,不過也值瞭。”她從口袋裡掏出秋葵的賣身契交給展昭,“這個就拜托開封府處理瞭。”

李國明當年從秋葵的父母手上買下秋葵以後,是需要雙方一起去衙門登記的,如今要恢複秋葵的自由身,則需要拿著賣身契去衙門把當年的記錄銷掉。

展昭接過賣身契,道:“你放心吧,以後秋葵姑娘就和這傢人沒關系瞭。現在隻需要告知李國明魚腸劍的事就可以瞭。”

“展大人,”丁月華道,“萬一這李國明知道是秋葵把劍從他傢偷出來交給開封府,我擔心他日後會報複秋葵,我們能不能不告訴他魚腸劍是秋葵偷的?”

展昭道:“你的擔心不無道理,可如果不提起秋葵,那這劍該如何向李國明解釋呢?”

丁月華道:“方才我與李國明交涉的時候,他正在修剪花枝,我看他神情悠閑,還有心情擺弄花花草草,他應該還沒發現魚腸劍已經被偷瞭。既然他還沒發現,我想不如我們就別讓他知道這事瞭。”

展昭道:“你的意思是——”

丁月華點點頭:“我想先悄悄把劍還回去,然後你再以開封府的名義向李國明索要魚腸劍,這樣一來,我們既能拿到魚腸劍,秋葵偷劍的事也不必讓李國明知道瞭。”

這個辦法雖然麻煩,但可以省去之後的更多麻煩,主要是可以讓李國明不記恨秋葵,以後秋葵若是要在京城內久待,也不必擔心被李國明報複,萬一李國明把秋葵偷劍的事傳瞭出去,秋葵想在開封城內找份工作的話,怕是沒人敢收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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