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刀剑问情(197)

作者:羽邱


包拯尚未說什麼,沈芳菲忽然說道:“大人,她一定就是趁書房外面沒人把守的時候殺瞭我丈夫,然後逃走瞭!”

“肅靜!”包拯道,“沒有證據不要妄加推測。”

沈芳菲閉瞭嘴,但仍然氣得發抖,可能多半也是因為自己丈夫死瞭,所以悲傷過度才會發抖。

包拯繼續問道:“丁月華,今晚你去找李國明是為瞭什麼事?在書房的那段時間,你同他都說瞭些什麼?”

丁月華就把今天晚上她給李國明賠鎖、李國明說要在全京城宣告秋葵是小偷的事都說瞭出來。

“我實在太生氣,不想繼續和他聊下去,就打開門走瞭。”丁月華道。

“你和秋葵是一夥兒的,所以你為瞭秋葵能繼續在京城待下去,就把我丈夫給活活打死瞭!”沈芳菲說著就哭瞭起來。

“我沒打死李國明!”丁月華道,雖然她的確很想把李國明揍一頓,今晚怒極的時候恨不能撕爛李國明的臉,但她隻是在心裡想瞭想而已,根本就沒碰過李國明一根汗毛。

她隻是和李國明吵瞭幾句,期間根本就沒有身體接觸,更別說他們兩個人之間還隔瞭一張桌子。

“包大人,今晚我去見李國明的時候的確帶著劍,但平時我總把劍帶在身邊,我沒有用劍傷害李國明,您如果不相信的話,可以檢查我的劍。”

包拯道:“劍就不必瞭,李國明不是被人用劍刺死的。”

丁月華:“那他是怎麼死的?”

包拯正要開口,王朝和馬漢從堂外走瞭進來,對包拯說道:“大人,客棧裡裡外外都搜查過瞭,並未找到兇器。”

丁月華這才明白過來,原來剛才王朝馬漢沒有和他們一起回開封府,是留在客棧搜兇器瞭。

這麼說來,開封府把她找來不僅是為瞭讓她提供線索,而是把她當成瞭嫌犯!

也難怪李國明的妻子看見她以後這麼激動瞭。

“大人,”她道,“您懷疑我殺害瞭李國明,是不是因為在我離開後不久,李國明就遇害瞭?”

包拯點點頭:“今晚你離開李國明傢後,隻過瞭大約一盞茶的工夫,沈芳菲就讓趙六再次前往書房請李國明去用晚飯,那時李國明就已經死瞭。”

丁月華沒想到自己剛走不久後李國明就死瞭,而且包大人並沒有說在她走後、趙六去找李國明吃晚飯的這段時間裡還有其他人見過李國明,如果在這段時間裡沒有別人偷偷溜進書房的話,她就是李國明死前見過的最後一個人瞭。

這麼想來,她的確是挺值得懷疑的。

包拯向展昭使瞭個眼色,展昭就走上前從桌上拿起瞭什麼東西,把這東西交給瞭丁月華,包拯道:“這是在李國明書房的桌上找到的,你看是不是你今晚賠給李國明的鎖和鑰匙。”

丁月華接過一看,的確是今天丁兆蕙買的鎖和鑰匙,不過上面都沾瞭血,估計是李國明的血。

今晚她把鑰匙和鎖放在瞭李國明的書桌上,如果在她離開之後鑰匙和鎖沒有被移動的話,說明李國明在被人殺害時,他的血濺到瞭桌子上,所以鑰匙和鎖上才會有血。

看來李國明死得挺慘烈的。

既然包大人派王朝馬漢在客棧搜查兇器,說明他們至少知道兇器長什麼樣子,否則根本無從查起。

“大人,”丁月華道,“兇手是用什麼殺死瞭李國明?”

包拯道:“經過初步調查和驗屍,兇手是用李國明書房中的一個玉石擺件猛擊李國明的腦後,導致李國明死亡。”

人的腦後位置比較脆弱,平時不小心撞一下都可能頭暈個三四天,用重物猛擊腦後,而且還打出血瞭,受瞭這麼重的傷,李國明大概是當場就死瞭。

兇手行兇之後沒有把兇器留在書房,而是把兇器帶走瞭,說不定兇器本身就是線索,可以指向兇手的身份。

“那個翡翠白菜是我的嫁妝,殺瞭人還不算,還要把東西也拿走,真是……”沈芳菲越說越委屈,也看不出她心疼的是自己丈夫被人殺瞭,還是她的嫁妝被兇手帶走瞭。

“翡翠白菜?”丁月華道,“就是那個用玉雕刻成的大白菜嗎?我今晚見過,我離開之前它還在架子上擺著呢。”

因為她此前從未見過雕成白菜的擺件,所以多看瞭一眼,到現在仍然有印象。

沈芳菲繼續說瞭下去:“還有我傢那口子用來串手串的珠子也給撒瞭一地,地上全是血,唉……”

丁月華想象瞭一下李國明書房裡的慘狀:珠子灑瞭一地,地上、桌上和落瞭一地的珠子上都沾瞭血,李國明則倒在地上,鮮血不斷從腦後流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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