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刀剑问情(107)
作者:羽邱
閣主說著,笑吟吟地看著秋葵。
秋葵說:“我原來在別人傢裡做丫鬟,現在已經不做丫鬟瞭。”
“這麼說來,客官您現在還沒找到新的工作?”
秋葵點點頭。
丁月華道:“閣主問這個做什麼?”
閣主道:“是這樣,我店裡本來除瞭我以外還有一個夥計的,但他去年回老傢結婚去瞭,就從我這把工作給辭瞭,自那以後我一直沒找到合適的人來接替他。我看這位客官記性好,又機靈,很適合來我店裡幫著做生意,若是客官還沒找到合適的工作,不如來我店裡試一試?”
丁月華覺得閣主這人不錯,雖然浮誇瞭一點兒,但挺實在的,而且她做的是武器生意,能在京城裡開一處刀劍閣,而且開瞭很多年,想必是有些過人之處,秋葵在這裡的話倒是不用擔心她受別人欺負。
但問題是閣主本人對手底下的夥計的態度怎麼樣,她對待客人熱情友好是為瞭賺錢,但對於店裡的夥計呢?夥計是需要她付錢的,她還會這麼友好嗎?
不過反正丁月華一時半會也不會離開京城,若是秋葵願意,不如讓她留在刀劍閣做一陣子試試,若是閣主對她不好,大不瞭就不在這兒幹瞭。
秋葵看向丁月華,丁月華道:“你自己覺得呢?想在這兒試試嗎?”
秋葵沒回答,扭頭看向閣主,問道:“在這裡做工,平時都要做些什麼?”
閣主道:“我們這兒是買兵器的,所以不用像那些賣早點的一樣早起,若是有客人來,就按照客人的要求給客人找合適的兵器,若是沒有客人來的話,也就是幹些打掃的活兒。還有店裡進新的兵器的時候得幫著把兵器搬去後面的庫房,定期清點庫存。每天賣出的兵器都要寫進賬本裡,每個月月底核對賬目……唔,基本就是做這些活兒。”
秋葵點瞭點頭,思考瞭一會兒,說:“好,我願意在這兒幹。”
丁月華說:“等等,還沒談工錢的事呢。”
閣主道:“第一個月的話工錢要少一點兒,二兩銀子,包吃住。一個月以後每個月工錢三兩銀子,還是包吃住。幹滿一個月之後,若是每個月賣出的兵器夠多,還有額外的獎錢,這個就說不準瞭,少則沒有,多則幾十兩,不過每個月固定的三兩銀子是絕對不會少的。”
開封城作為京城,物價比別處要高,但每個月三兩銀子也著實不算少瞭,而且還包吃住,若是每個月勤儉一些的話,就算沒有獎錢,也能攢下不少錢。
閣主道:“怎麼樣?客官有興趣嗎?”
丁月華道:“我覺得行,秋葵,你覺得呢?”
秋葵道:“我也覺得行。”
閣主笑瞭笑,說:“那就這麼說定瞭,秋葵就先在我這兒幹一個月,這期間若是覺得不合適,隨時可以走,你幹幾天,我就給你幾天的工錢,絕不會讓你白幹。若是能待夠一個月,覺得可以在這兒幹下去,每個月的工錢就提高到三兩。”
“這之後若是不想幹瞭,也隨時可以走?”丁月華問。
“那是自然,我們又不簽賣身契,想走自然可以走的,再說瞭,夥計想走,我這個做老板的也不能強留不是?”
丁月華看她說得挺靠譜的,至於她說的這些日後能不能兌現,現在也看不出來,得等秋葵在這裡幹一陣子之後才知曉。
秋葵道:“我什麼事後來?”
閣主道:“要不,就從今天開始?”
秋葵點點頭:“好,我應該管您叫老板,還是叫閣主?”
閣主說:“從前的夥計管我叫閣主,你也這麼叫我吧。我們先簽個協議,簽完協議以後,你就是店裡的夥計瞭,之後我就帶你認識認識店裡的兵器,再教你怎麼記賬。”
閣主和秋葵在丁月華和丁兆蕙的見證下簽瞭協議,丁月華和丁兆惠分別把協議認認真真看瞭一遍,確保協議上沒有什麼不合理的條目之後,秋葵就在協議上簽瞭字、按瞭手印。
閣主將協議收好後,這事兒就成瞭,閣主與秋葵與丁月華和丁兆蕙道瞭別,閣主就帶著秋葵去後面庫房記兵器的名字。
丁月華和丁兆蕙出瞭刀劍閣,在大街上沒看到白玉堂的身影,估計他是已經回客棧去瞭。
本來隻是出門給白玉堂買刀,結果變成瞭給秋葵找瞭個活兒做,從客棧出來的時候還是四個人,現在出瞭刀劍閣就隻剩下丁月華和丁兆蕙兩個人瞭,丁月華心裡不禁有點空落落的。
雖然協議都簽瞭,但閣主說想走的話隨時都能走,而且幹幾天就給幾天的工錢,不會讓秋葵白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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