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罗之东曦既驾(178)

作者:清风挽浣


在“誰最喜歡比比東”大賽中,冠軍非霧韻莫屬。盡管是自封的,但我還是很驕傲。

三十四、假如我是哈姆雷特

確定瞭心思,然後呢?

明戀還是暗戀,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是默然忍受心底的洶湧的叫囂,或是挺身奔向高貴的聖潔的教皇,鼓起勇氣把心聲吐露,這兩種行為,究竟哪一種更可行?

不如采取古老而簡單的辦法,辣手摧一朵花,揪掉它的花瓣,讓一切交由命運抉擇。答案是——明戀。

我覺得不行。倒不是說告白有多麼令人恐懼,後果有多麼不堪設想,而是這個取舍的方法太過輕率敷衍瞭。

第一,這不是一朵花瓣非常多的菊花。有奇怪的傢夥一眼就能看出這朵花的花瓣是奇數還是偶數。如果一開始就知道結局,那還有什麼用呢?這個方法實在不科學。

第二,用一朵隨手摘取的花來決定可能關乎一生的重大抉擇,是否有點兒戲?而且這戀慕的繩子另一頭牽系的可是教皇冕下。拜托,那可是比比東。關於她的事情絕不能含糊而為。

說這麼多,絕對不是在為自己的膽怯和懦弱找借口。上面這段分析的話,邏輯難道不夠縝密嗎?

唉,我到底在寫些什麼……

說到底,要是我和她都是小說中的人物——好吧,她本來就是。

要是我和她都是戀愛小說中的人物——鬥羅大陸怎麼不算是一部戀愛小說呢?畢竟戀愛大陸不是瞎說的。

嚴謹一點——要是我和她是一部標明HE的愛情小說中的兩個主角,註定會在一起,作者會替我們安排好怎麼在一起,哪怕生拼硬湊,不合邏輯,我們倆也能像個連體嬰一樣糾纏在一起,該多好。

不過這是不好的想法,畢竟它隻是我的一廂情願。如果無法讓雙方都能夠切實地感受到被對方吸引,進而水到渠成地走到一起,那就不是真正的愛情,隻是懸浮的、人為安排之下的結合。

就像原本書中的比比東被操控而執著於一個不值得的男人,還要說出“自己已經配不上他”這種話語,大方地祝福他和別的女人好好過。完全不顧及比比東的意志,塑造出瞭優秀的她,卻又讓她的行為和想法與人設背道而馳。

所以,將假設撤回。

重返現實,那麼,明戀還是暗戀,這是一個問題……

三十五、無題

逃避雖然可恥,但是有用。不看到她就不會整天胡思亂想瞭。

可是真正喜歡一個人,能忍住內心的沖動嗎?

應該不能的。心底還是克制不住産生“想要再與她更親近一點”的貪念。

所以到底該怎麼辦呢?

我一直堅信,越努力,越幸運。越善良,越幸運。

所以做好人這麼多年,果然有瞭回報。老天爺憐惜我,把機會捧在我的眼前瞭。

元宵燈會,就是它瞭。

三十六、假如我是偶像劇女主

天氣:我猜是豔陽天?

她真的像神明一樣,高貴、美麗,且與其餘人界限分明。

這麼喧鬧的場合,周圍的孩童鬧哄哄地在四處奔跑,大傢或是在談笑,或是在看煙火,比比東目不斜視從他們身邊經過,直奔我而來。

如果隻是可望不可及,就老老實實地待在她身邊也未嘗不可。但是偏偏她又予你一點獨特的溫柔,讓你不免蠢蠢欲動。

手是人體最敏感的部位,她的手握著我的手腕時,相貼的肌膚會傳遞給她什麼樣的訊息?我的身體,請幫我多掩藏一點喜歡。

但是又有幾分想讓她知道我好喜歡她……

完全選擇不出瞭。想要再享受多一點,想要再享受久一點。

今天算不算也做瞭一回偶像劇女主?

在一旁看著她上一秒還漫不經心,下一秒卻嚴肅起來,一下子連中十箭,心裡不由産生一個個疑問,這人是真實存在的嗎?我是在看電視劇嗎?我也沒眨眼,怎麼突然間氣球就全軍覆沒瞭?

一支一支箭飛出,無論是她自信的眉眼,還是勝券在握的笑容都太犯規瞭。

親自帶著人射箭也是,湊得那麼近,臉都要貼上去一樣。骨節分明的手有力地覆蓋著我的手,說話時連同溫熱的吐息都傳進我的耳中。

不行瞭!

所謂“珺璟如曄,雯華若錦”,大概就是這樣。

教皇冕下是太耀眼的存在。

隻是不由自主想要跟在她身後,沒想到有意外收獲。

很輕,幾不可察的擦碰,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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