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美犯罪(11)
作者:陈大可
薑厲邊做筆記邊打斷陳曉傑接下來的話:“被電身亡案的……奇怪之處是?”薑厲擡眼看瞭一眼陳曉傑補充道:“簡單概括。”
陳曉傑應瞭一聲說:“簡單一句話就是一個電工第二天上工,因拉瞭線路有問題的閘,而被電死瞭。”
陳曉傑說完後,整個會議室陷入沉寂,陳曉傑低頭隱晦的掃過每一個人的面部表情,因遲遲沒人開口說話,陳曉傑開始懷疑自己。
薑厲打破僵局問道:“線索都有哪些?”
“沒有線索,未找到作案動機。跟那倆案子一樣。”
接下來是李尚彙報:“”我手裡分到的這五個案子,其中新水縣的剎車失靈致死案比較符合咱們要找的案卷,剎車失靈發生在送孩子上學後,經勘察剎車片被認為割斷。作案動機不明確,現場未發現其他線索。
最後一個彙報的警員是楊正,他說臧縣有一起殺人案跟他們要找的案子比較契合,排查瞭所有可能的作案人員,均無作案時間,作案動機不明,因受害人遇害後立即下瞭一場大雨,現場被破壞嚴重,無任何作案痕跡。
薑厲環顧圍坐在會議桌上的刑警們說:“2022年10月張鳳仙遇害,2024年7月章山遇害,中間間隔1年又9個月,通過嵩山墜崖案我們可知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前會做充足的準備工作,伺機而動,所以每次作案間隔時間會比較長,作案時間的選擇上,會是受害人的某個特定時間段,比如他每天特定時間去特定地點跑步,那麼案發時間就是跑步的這段時間,案發地點就是這個特定地點,或者也可能是受害人臨時決定去的某一個易於得手的地點,案發時間就會在這段期間。尚,曉傑還有小楊把你們提到的案子的案情整理一下,曉傑做彙總,咱們明天上午做進一步篩查、研判。散會”
陳曉傑拿上筆記本追上李尚問:“尚哥,薑組怎麼知道嫌犯在作案前會做充足的準備工作呀。”
李尚停下腳步,轉過身看著陳曉傑無奈的說道:“就嵩山墜崖案來說,肯定是有人把章山推下去的……”
陳曉傑皺著眉打斷李尚問:“為什麼?他也有可能是自己跳下去的呀。”
李尚拿手中的本打瞭一下陳曉傑的腦袋:“如果章山是自己跳崖,他可以選擇任何時間點,沒必要大早上慌慌張張,匆匆忙忙外套都來不及穿上就往山頂跑。既然是被推下去的,嫌犯就事先知道受害人的行蹤,以及山頂監控已損壞,”
陳曉傑瞭然的點點頭。
李尚嘆瞭口氣說:“妹妹,案卷得認真看啊需要學的還很多啊。”說完李尚拍瞭拍陳曉傑的肩膀就走瞭。
連環殺人案
案件分析會上。
“被電身亡案,臧縣殺人案,新水剎車失靈案,李縣藏屍案的資料大傢手中都有吧!”薑厲停頓片刻接著說道:“下面我們進行案卷分析,找到與張鳳仙遇害案和嵩山墜崖案相似的案件,故而我們對這四起案件隻做簡要分析、討論。先看案發時間,大傢有什麼想法。”
被電身亡案的案發時間是2023年4月,臧縣殺人案的案發時間是2023年9月,新水剎車失靈案的案發時間是2023年10月,李縣藏屍案的案發時間是2024年3月。
楊正看著手中的四個案件的案情報告說:“根據我們昨天的分析,每次作案間隔比較長,那麼臧縣殺人案和新水剎車失靈案可以排除一個。
薑厲點點頭表示認同:“那以什麼做為排除依據呢?”
李尚磨搓著桌子上的印有案情報告紙張,幽幽開口說道:“既然嫌犯要對受害人的行蹤、生活特點做充分的研究,那麼他一定在受害人附近生活,因為隻有融入受害人的生活環境,才能掌握第一手受害人的信息,比如嵩山墜崖案中章山計劃去嵩山玩。”
薑厲說:“沒錯,張鳳仙住在豫陽市,章山住在新水縣許傢村,而許傢村是豫陽市和新水縣的交界,顯然新水剎車失靈案更符合我們要找的案子的條件,有不同意見嗎?沒有的話我們來看另外兩起案件案發地點,被電身亡案發生在豫陽市,從地理位置上看是最有可能的相似案件,李縣藏屍案,地理位置上豫陽市、新水縣和李縣呈三角形,李縣既挨著朝陽市又挨著新水縣。”
陳曉傑說:“但是嫌犯想掌握受害人的行蹤、生活甚至是工作信息,那他肯定是固定生活在某個地方,跟受害人周圍的人也比較熟悉,這樣才能打聽到想要的消息呀。所以地域跨度應盡可能小。”說完她又小聲補充瞭一句“應該是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