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贝克街当夏洛克室友(679)

作者:白沙塘


这时候,走在这条寂静无人的长廊上,就很有「这种路只有一条出口,而出口就在那遥远的光处」的朝圣感。

…我指的是我偶尔会有这种感觉。

我不是真的中二。我要是真的中二的话,楼底下那种高智能自动门能被我玩坏。

在这里,没有一丝杂味,只有空气中飘蕩着淡淡的冰冷气息。在长廊的拐角处,可以偶尔通过门上的玻璃小窗,看到里面的情境,大部分时候,都可以看到一排排的仪器和设备在发出微弱的光。

我先去看了茉莉小姐的化验室,里面并没有任何人活动的痕迹。

我又去停尸房看了一下,只遇到了看守停尸房的老员工。

于是,我问了他一句:“今天有谁过来吗?”

以前来访的时候都是用纸笔签字登记,最近出了那「X」病毒事件之后,医院好像终于想起某个地方设备连电脑都没有,最近给它们配了一台电脑和登记访客的平板电脑。我之前听茉莉小姐说,没有人愿意花大量的钱在死人身上(除了葬礼之外),所以尸检部门是最穷的,我一开始没有太多的感受。

现在看到设备升级后,我才意识到,确实是如此。

我去的时候,老员工要把过去十年的登记一点点录在电脑里面,抽空对着我抱怨了一句。

我才发现没有人教他怎麽弄,便给他提示说可以先把登记本扫描成照片储存起来,现在有一种软件是可以识别照片里面手写的字,并且提取出文字,先用word全部存储起来,然后再导入Excel即可。中间需要他做的就是要重新审阅一次文件就好了。

“扫描的话可以去借用医院主楼的打印机,一次可以扫几千页,自动翻页,很方便。”

老员工很感谢我,“你之后有什麽需要的,尽管跟我说。”

其实我一般不太喜欢随意帮人。

因为你要知道,有时候愿意帮人,只是刚好时机到了,你想着随手可以帮一下无妨,毕竟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可,有些人就会以为你是个非常好蹭资源的人,只要示弱就可以不断地要求自己顺便帮个忙。对方能一天到晚都找你帮忙,还以为自己和你关系好,没有边界感。我也不是那种要从别人的肯定和需要中才能获得自我认同。我并不喜欢这一套,也不愿意一下子撕破脸皮,因为对方的要求确实算不得什麽大事。我要是烦了,反而显得我自己心胸狭隘。

我对这种感觉并不好。

这也算是为什麽有些人非常主张交朋友,可以找互补的,但不要找比自己差的。

起码这样在交朋友过程中,彼此可以互相帮助。

我一般不喜欢给自己找麻烦,宁愿顺手做完之后,也不需要对方记得我。

我本来想要拒绝的,但是突然有个想法,于是说道:“也不用之后,话说,我很在意昨天从警察局送过来的名为安妮·史泰德的女尸,方便我去看一眼吗?不过,茉莉小姐今天没有上班。我在里面的话,你可以看着我做事?”

老员工笑了一下,摇了摇手,说道:“我怎麽会信不过你呢?你自己进去就好了。32号柜,我帮你把尸体拖出来。”

我朝着他欠了欠身。

他把尸体留给我之后,人就走了。

安妮的尸体在昨天已经全部检查完毕。如果昨天看不出个所以然,今天我站在旁边这麽看,也看不出结果。再来,案子也结案了。

我之所以会在意,是因为如果对方真的是酒劲上头,才犯事的话,那要做到剖腹挖髒器这样的行为,他全身应该全都是全是血迹。可是据茉莉小姐的说法,警察并没有看到嫌疑人亨特有任何血衣。

假设他其实是用喝醉酒来以此减轻自己的罪行的话,我的意思是,如果他一开始头脑清醒,被愤怒沖昏头脑,愤而杀人,看到自己身上的血衣之后清醒过来,处理了血衣之后,发现他根本没办法逃脱责任,干脆就是喝醉酒,听天命般躺倒在客厅里面。

那他为什麽不说血衣在哪?

清理血衣是一件很需要有清醒头脑配合的事情。如果他是在喝醉酒前做了这件事,那麽他在承认罪行的时候不承认呢?如果他说不出来,也就是证实了他确实是喝醉酒后发起的暴行,他对如何施暴行兇毫无印象,那他怎麽清理血衣呢?

这是逻辑矛盾的事情。

有时候,人们在喝醉酒的状态下可能会表现得异常,甚至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清理掉自己的血衣和鞋子,然后完全忘记这一切,虽然听起来离奇,但实际上并非不可能。

人无意识状态下能做很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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