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46)
作者:北川风
沈义点点头,掏出对讲机吩咐道:“让监视陈玉玲的兄弟準备好抓人。”
陆想继续说:“看得出你对陈玉玲是有感情的,所以她利用了你的感情,让你替她杀了人,顺理成章的继承了丈夫的全部资産。她是不是还跟你说过,等她老公死了,她就和你永远在一起,她全部的钱也都可以分给你?”
余淩峰没说话,但是陆想看他的反应就知道自己猜中了。
陆想继续道:“据我所知,她丈夫名下投资了一家建材厂,你的兇器就是从那儿来的吧?11号晚上十点,我们调取监控发现,你和陈玉玲两个人前后相差十分钟经过了同一个小公园,你就是从那儿拿到了她给你準备好的兇器,然后……”
“你放屁!那不过是厨房里随手拿过来的锤肉.棍子!我用得着她给我準备兇器?……”
余淩峰话落就僵住了,审讯室里一时落针可闻,陆想轻轻一笑,俯身问道:“你怎麽知道兇器是锤肉.棍子?”
余淩峰不说话,陆想继续问:“现在可以说实话了吗?”
审讯室外,沈义下命令道:“逮捕陈玉玲。”
审讯室里,余淩峰垂下头,沉默了好一会,陆想也不着急,就在他的对面喝着茶等着他。
余淩峰说:“是他先动手的。”
陆想问:“是谁?”
余淩峰答:“李逸欢”。
余淩峰说:“去年冬天,我刚出狱没多久,一直找不到工作,就在工地做短工,李逸欢找上我,让我去杀了陈玉玲,事成,答应给我三十万。那时陈玉玲正在热带国家旅游,他说,在境外处理的干净一点再回来,然后给了我十万定金,我就拿着钱去了。”
“可是我见到陈玉玲以后,我下不了手,我拿着刀子对着她,她吓坏了,缩在墙角,求我别杀她,她什麽都愿意做,我一心软,我们就……”
“我和陈玉玲在热带国家呆了半个多月,我们每天都待在一起,感情越来越好,陈玉玲告诉我,说是李逸欢找了小三,不要她了,离婚还不舍得分给她钱,心眼儿跟针尖儿似的,竟然还要买兇杀她,还说他经常打人,她小腿上的疤就是李逸欢打的,我听了之后很生气。”
“11号晚上,她在小公园的长椅底下留了一封信给我,里面有一笔钱,让我去取。我看了信的内容,上面写着,如果她出了什麽事,一定是李逸欢干得,她说如果她死了,警察一定会调查到我被买兇杀人的事儿,让我拿着这笔钱跑路。我担心是李逸欢买兇让我杀人不成,又找了别人,就挑了一个陈玉玲不在家的日子,去他家把他给杀了。”
陆想问:“信呢?”
余淩峰说:“我杀了李逸欢之后,把这事告诉了陈玉玲,让她放心,她听了之后说我们暂时不能见面,也不能联系,让我把信给烧了。”
陆想又问:“兇器呢?你扔哪儿了?”
余淩峰说:“我回来的时候看见长虹大桥正在打地基,就钻进护栏顺手扔进混凝土里去了。”
陆想:“……”
陆想转头看着玻璃墙的另一面,那个眼神好像在说:沈队!您老以后还是少说点话吧!这嘴也太寸了!
沈义摸了摸鼻子,闻舒问:“这下可怎麽办?拆桥吗?”
沈义说:“咱哪有那个权利?况且那桥都快通车了。先把人交上去再说吧,谁说找不到兇器就无法定罪了?不过就是麻烦一点而已。”
对讲机里传来话音:“沈队,陈玉玲已经逮捕。”
沈义吩咐道:“提审陈玉玲,对一下口供,重点排查陈玉玲诱导杀人的嫌疑。”
“收到!”
第23章
一直审问到晚上八点,李逸欢一案才终于出结果,杨曼文来向沈义彙报进度,“陈玉玲不承认自己怂恿过余淩峰杀了李逸欢,但是闻舒已经给她检查过了,李逸欢根本没有打过她,她腿上那条疤是自己挠的,估计也就是被蚊子咬了一口,所以挠了一下,出血了,没来得及管,就落下疤了。”
沈义把案卷扔在一旁,“余淩峰这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白癡,他把信给烧了,唯一的证据也没了。估计陈玉玲从知道李逸欢要杀她的那时候起就计划好了一切,利用余淩峰动手,把自己撇的干干净净。”
沈义长叹一口气,“要麽说,最精明的女人,永远是最善于利用男人的——其余部分的口供对上了没有?”
“对上了,和余淩峰说的分毫不差。”
沈义皱皱眉,沉思片刻说:“结案吧。”
杨曼文说:“这样的话,陈玉玲就只有包庇罪了。”
沈义说:“也只能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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