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重生了,又当消防兵了?(1088)

作者:大先生吃土豆


方淮没想到吕部长说话这么直,瞪大了眼睛,一时语塞。

这话可不好乱说啊。

不熟的人,他是真不敢乱开腔,这件事在他的谋划中是徐徐图之,一旦意图暴露明显,可能会让他成为众矢之的。

可吕部长神色放松,聊到这个,直接翘起二郎腿,靠在了沙发上,道:

“你不必太谨慎,基层部队干部,普遍有这种想法,怪话很多,不是有种说法吗?防火丢出去的脸,是特勤补上的。

不过,消防两个字,你不能只读一半,解决问题的方式不是丢掉问题,问题离我们而去,却始终会存在。

而且,消防是断不开的,因为目的的统一,形成了一条坚实纽带。

我们的防火工作弊病确实太多,这是无可争议的,究其原因,跟你改变救援工作的初衷一样。

四个字,不够专业。”

方淮听到这句教训,心里略有不服,身子也同样靠了下来,似笑非笑。

“部长,不止吧?”

吕部长摆了摆手:“不要说酸话,解决贪腐是共性问题,不是消防的个性问题,权力可以找方法加以节制,贪腐可以加大惩戒,但不够专业才是根源。

防火防灾的专业性,不是我们一个国家的问题,是世界难题,最难的地方不在科技,而在经济,夸张的投入,和一时看不见的灾难风险,势必会导致大部分人的侥幸心理。

国家要发展,中央政府要控制投入,社会大众也得均摊成本。

所以,我们的许多人向上层提出意见,有了这次《消防法》的修改,通过法律来约束防火规程……新《消防法》,关注了吗?”

方淮听到这话,再次愕住。

世界上怎么会有人,跟自己的想法如此同步?

参与法案修订,从法律层面解决问题,改变体制,便是自己的终极目标。

半晌,方淮才悠悠道:

“岂止是看了……我都能背下来了。

原则修改了,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改为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相较之前那一版,加大了处罚力度和范围,增加了企业防火义务,防火机关的责权增加不少,震慑力确实加强了。”

吕部长目光中露出赞赏。

“能看到这些,说明你的思维确实是全面的,我就说嘛,你能想出这么多方案,怎么会看不见防火的重要性?”

方淮却摇摇头。

“不过,但我觉得还不够,这次修订,并没有把消防工作提到一个新的高度。”

“哦?”吕显智再次坐了起来:“这次修订,可是许多法律方面的专家学者共同努力的结果,不止你看到的这些,目标可是制定未来20年的消防工作方向,可以说是一次全面的修改,你觉得还有不足?”

“对。”方淮站了起来。

“我认为,政府统一领导六个字,还未能体现出应急系统的重要性,也太过笼统。

正如我之前的方案所说,大应急系统的建立,离不开政府的全力支持。

所以,属地政府在其中的职能如果不明确,就会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

比如「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这一条,没有明确责任边界,「可以」这种词,就代表着模棱两可。

您说我想把问题抛出来,丢给别人,然后放任它存在,我没这么傻,这只会让我们面临的问题愈加严重。

您说防火不专业,我看,防火不仅不够专业,力量还不足,如果没有明确的地方力量相配合,不可能有质的进展。

所以这次的修订,确实看到了一些以往看不到的问题,不过,在明确责任方面,有些抓小放大,对相关政府和部门的责权应该明确,减小消防的压力,更加客观的看待问题。

当然,我这么说,是基于目前的情况。

我理想中的防火,应该叫防灾,同样应该考虑应急部分,成立社会安全监督事务局,统一负责防火防灾,一个行局的体量,才足以支撑真正的专业,我所想的剥离,不是为了丢掉问题,而是把问题真正的细化。

一个灾害防治问题,一个办公室。

审批,以临时征召、匿名评估的方式签署原则意见,让第三方建筑安全评价机构来复查核准。

防灾技术和灾害处置技术,本身就是两个专业,协同,也应该是在应急资料方面的协同,消防不是越做越大,而是越做越小,小,不是责权小,是工作划分更细,为了更加锋利。

按照我的想法,「快速反应综合救援局」和「社会安全事务监督局」,才是应对自然灾害的雌雄双股剑,彼此独立,真正的剑锋交汇之处,在于安全信息和灾害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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